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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8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调整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各组成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2、本次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朱锦梅                     张宏江




               张连起                     凌震文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