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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024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7 年 7 月,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
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
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修订,与财会[2019]6 号配套执行。该通知适用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7]22 号、财会[2019]6 号及财会[2019]16
号文件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金融资
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
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
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

入当期损益。
    同时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减值模型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
生信用损失模型。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
相关信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货币资金                     1,618,156,211.49    1,617,156,211.49      -1,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10,485,496.36     10,485,496.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397,002.56               不适用      -397,002.56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03,934,982.01      891,851,683.93 -312,083,298.08
应收账款                     8,604,664,663.56    8,600,087,141.60      -4,577,521.96
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299,260,296.68     299,260,296.68
其他应收款                     219,791,926.88      217,105,631.86      -2,686,295.02
其他流动资产                   413,690,918.38      404,690,918.38      -9,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5,545,074.50                不适用   -85,545,074.50
长期应收款                       3,574,146.34         3,538,404.88        -35,741.4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23,795,074.50     23,795,074.5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4,548,528.97      277,041,110.40      -7,507,418.57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21,091,940.85     21,091,940.8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21,091,940.85                不适用   -21,091,940.85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综合收益                     6,267,874.72         3,407,075.82     -2,860,798.90
未分配利润                     716,563,287.65      740,156,346.14      23,593,058.49
少数股东权益                     5,044,169.56         5,020,425.36        -23,744.20
    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1)修订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

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对 2018 年报表数据进行
追溯调整。
    (2)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
据相应调整。
    “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

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本集团将“递延
收益”项目中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从“其他流动负债”追溯
调整至“递延收益”项目。
    “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
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
填列。其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
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
面余额中。本集团将“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项目中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

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从“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追溯调整至“其他应
收款”项目。
    “其他应付款”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
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其中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
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
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本集团将“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项目中基于
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从“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追溯调整至“其
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短期借款”项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
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
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本集
团“财务费用”项目中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部分,从“财务费用”追溯调整至“投资收益”项目。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
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3、新收入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修订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
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
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
了明确规定。

    (2)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
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
    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
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