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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31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
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锦梅                    张宏江




                 张连起                    凌震文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