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 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1、证券投资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4月16日 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投 资范围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债券、证券回购、公募基金、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的资产支持证券,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证券投资 的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由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股份回购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12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8日公司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事项。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 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 二、 证券投资的开展情况 1、证券投资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证券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累 证券 证券代 会计计 本期公允价值 会计核 资金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 期初账面价值 计公允价值变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报告期损益 期末账面价值 品种 码 量模式 变动损益 算科目 来源 动 境内 其他权 公允价 自有 外股 00861 神州控股 29,220,402.41 23,795,074.50 3,290,920.50 -7,553,734.57 27,085,995.00 益工具 值计量 资金 票 投资 华夏中债 交易性 公允价 自有 基金 007186 3-5 年政策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38,222.64 金融资 值计量 资金 金融债 A 产 交易性 海富通中短 公允价 自有 基金 007226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11,202.40 金融资 债债券 C 值计量 资金 产 交易性 上投摩根瑞 公允价 自有 基金 007329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42,605.20 金融资 益纯债 A 值计量 资金 产 交易性 230114 公允价 自有 其他 天添利 1 号 6,000,000.00 6,003,000.00 13,000,000.00 19,000,000.00 25,027.38 金融资 7031 值计量 资金 产 交易性 230119 天添利普惠 公允价 自有 其他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2,959.69 金融资 2002 计划 值计量 资金 产 交易性 230117 天添利微计 公允价 自有 其他 3,000,000.00 3,003,558.33 30,000,000.00 33,000,000.00 160,300.90 金融资 7007 划 值计量 资金 产 合计 103,220,402.41 -- 32,801,632.83 3,290,920.50 -7,553,734.57 108,000,000.00 117,000,000.00 380,318.21 27,085,995.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2016 年 05 月 27 日 披露日期 2019 年 03 月 27 日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 2016 年 06 月 14 日 披露日期 2019 年 04 月 17 日 2、股份回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4,518,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00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10.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04,040.1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三、 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开展的各项证券投资业务均未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要求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 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 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资金规模可控, 符合公司利益,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