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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126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6 月 10 日,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球实业”)就
与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码北京”)、北京卓优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卓优世纪”)签订《代理采购协议》,认为其已经履行了协议中的全
部义务,神码北京没有依照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卓优世纪和神州数码(中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神码中国”)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遂向安徽省芜湖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56,972,480 元及违约金
(自逾期之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支付之日,按照逾期未付款总额每日 0.1%计算。);
要求判令神码北京承担诉讼费用;要求判令卓优世纪、神码中国对上述债务和费用
承担连带责任。参见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
的《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借壳上市)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7 年 8 月神码北京和神码中国收到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
芜中民二初字第 00283-3 号《民事裁定书》,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驳
回了寰球实业的起诉。参见 2017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刊登的《重
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2)。
    寰球实业不服(2015)芜中民二初字第 00283-3 号《民事裁定书》,于上诉期
内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并指令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
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作出(2017)皖民
终 72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参见
2018 年 7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0)。
    2019 年 5 月,神码北京和神码中国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
通知书》,因寰球实业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皖民终 723 号《民事裁定
书》和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芜中民二初字第 00283-3 号《民事裁定
书》,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寰球实业请求撤销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皖民终 723 号《民事裁定书》和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
民法院(2015)芜中民二初字第 00283-3 号《民事裁定书》;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或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参见 2019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9-055)。
    2019 年 9 月,神码北京和神码中国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民
申 246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参见
2019 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9-096)。
    2020 年 9 月 , 神 码 北 京 和 神 码 中 国 收 到 安 徽 省 人 民 检 察 院 皖 检 民 监
[2020]34000000059 号《通知书》,通知如下:关于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与
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申请检察监督案,本
院已决定受理。参见 2019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
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7).
    二、本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皖检民[2020]34000000059 号《不支持监督
申请决定书》,决定如下: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皖民终 723 号民事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
正确,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九十条的规定,本院决定
不支持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的监督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重大诉讼详见 2020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事项预计对公司 2020 年及后期利润无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
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
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芜中民二初字第 00283-3 号《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皖民终 723 号《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 2466 号《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皖检民监[2020]34000000059 号《通知书》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皖检民监[2020]34000000059 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