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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深 泰:重大诉讼公告2008-12-26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深泰              公告编号:2008-73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安法院")的(2008)深宝法民二初字第3835号《传票》、(2009)深宝法民三初字第162号、163号《传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2006)深中法执字第1145号《结案通知书》和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丰法院")的(2006)海法执指字第115-11、115-12、115-13、115-14、115-15、115-16、115-17号《民事裁定书》。根据《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科技,本公司子公司)与深圳市西熙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1、基本案情

    泰丰科技从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以月结方式向西熙公司购买各种规格的贴纸等胶粘制品。西熙公司依约向泰丰科技供货,但是泰丰科技收货后却没有履行付款义务。

    2、进展情况

    西熙公司向宝安法院提起起诉,要求法院判决:①要求泰丰科技支付货款人民币217592.11元。②要求泰丰科技支付从起诉之日至付清之日的利息。③要求泰丰科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上述诉讼预计增加本期亏损1.5万元。

    4、本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备查文件:宝安法院(2008)深宝法民二初字第3835号《传票》。

    二、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土局)和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

    1、基本案情

    ①根据1998年6月8日第878号《深圳市宝安区历史用地遗留问题竣工项目处理决定》,西部公司取得位于西乡、宗地号为A007-0052的土地使用权,应支付总地价款人民币462,609元。西部公司一直未支付该地价款。

    ②根据1998年7月1日第883号《深圳市宝安区历史用地遗留问题竣工项目处理决定》,西部公司取得位于西乡、宗地总为A107-0063的土地使用权,应支付总地价款人民币4,116,893元。西部公司一直未支付该地价款。

    2、进展情况

    因西部公司一直未支付上述地价款,国土局向宝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①西部公司支付地价款本金人民币4,579,502元。②西部公司支付因拖欠地价款本金而产生的滞纳金与利息,累计人民币14,182,425.36元(暂计至2008年8月31日,实际日期以执行还款之日为准)。③西部公司承担上述案件全部诉讼费。

    3、上述诉讼影响本年度利润-14,182,425.36元,影响以前年度利润-4,579,502元。

    4、本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备查文件:宝安法院(2009)深宝法民三初字第162、163号《传票》。

    三、深圳南海益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益田)与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1、基本案情

    本案件的相关情况已刊登在2007年中报、2007年年报、2008年中报中。

    2、进展情况

    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于2008年12月10日达成执行和解,西部公司承诺在一个月内付清款项。

    深圳中院认为,该案在执行中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执行和解,以和解协议的履行代替了执行依据的强制执行,导致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需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因此,本案可予结案,如西部公司不履行和解协议,南海益田可在法定期限内持通知书向深圳中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据此,深圳中院作出(2006)深中法执字第1145号予以执行结案的通知。

    3、上述诉讼公告的事项暂时没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4、本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备查文件:深圳中院(2006)深中法执字第1145号《结案通知书》。

    四、深圳市索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能电子)与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饲料公司)、本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

    1、基本案情

    本案件的相关情况已刊登在2005年11月11日、2005年12月9日、2008年5月8日、2008年10月29日、2008年11月14日的临时公告、2008年8月30日的2008年半年度报告中。

    2、进展情况

    2008年12月3日,广东宝通拍卖有限公司对饲料公司经评估后的十二套房予以公开拍卖,其中六栋101由买受人李海军以人民币106100元的价格竞得;六栋102由买受人李丽娟以人民币104800元的价格竞得;六栋103由买受人彭建章以人民币104800元的价格竞得;六栋104由买受人彭兆活以人民币106100元的价格竞得;六栋404由买受人彭兆快以人民币107400元的价格竞得;六栋504、603由买受人程海东以人民币160000元、140000元的价格竞得;六栋601由买受人曾燕以人民币130000元的价格竞得。

    海丰法院裁定:

    ①解除对被执行人饲料公司名下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西乡大道南侧华宝饲料厂六栋的上述101、102、103、104、404、504、603、601号房的查封;

    ②上述六栋101、102、103、104、404、504、603、601号房所有权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分别归受买人李海军、李丽娟、彭建章、彭兆活、彭兆快、程海东、曾燕所有;

    ③限上述买受人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本次诉讼对本年度利润的影响是将增加亏损6.58万元。

    4、本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备查文件: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2006)海执字指字第115-11、115-12、115-13、115-14、115-15、115-16、115-17号《民事裁定书》。

    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