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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深 泰: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09-03-02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 深泰 公告编号:2009-14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安法院”)的(2009)深宝法执

    

    字第02368 号《执行令》、(2009)深宝法执字第02368-1 号《民事裁定书》。根据《公司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广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广发行宝安支行”)与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实业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本公司、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西部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该案件相关情况已在2008 年4 月4 日、2008 年6 月20 日的临时公告和2007 年年报中

    

    进行了披露。

    

    二、进展情况

    

    因实业公司、本公司、西部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广发行宝安支行向宝安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宝安法院作出(2009)深宝法执字第02368 号《执行令》,特令实业公司、

    

    本公司、西部公司履行如下义务:1、支付执行款:人民币8446529.99 元及利息、罚息(利

    

    息、罚息计算至2008 年1 月21 日止为72927.02 元,从2008 年1 月22 日起至付清之日按

    

    年利率7.344%计算利息,并按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算罚息),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2、支付受理费。3、支付执行费。

    

    同时宝安法院作出(2009)深宝法执字第02368-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实业

    

    公司、本公司、西部公司于该裁定送达后七日内填写财产申报表并交至宝安法院执行局。

    

    三、因实业公司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公告的事项预计将增加本年的利润

    

    -101.25 万元。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2009)深宝法执字第02368 号《执行令》、宝安法院(2009)深宝法执

    

    字第02368-1 号《民事裁定书》。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