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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28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
 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对公司经营是有利补充,增加关联
 交易的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增加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王冰峰先生的个人履历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审议和聘任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王冰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锦梅                      张连起




                 凌震文                      尹世明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