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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29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
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严谨、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
权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
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正常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基本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由张梅女士、孙丹梅女士、刘烨女士组
成。张梅女士任监事会主席。
    二、 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七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4、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5、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6、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6、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
    三、 2021 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股
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董事和高管履职
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审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运作规范,各项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内控体系健全且运作有效;公司董事、高管在履行职责
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没有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行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能
较好地防范经营风险。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公司发生关联
交易时,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
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对公司激励计划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回购
注销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的资格等事
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5、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
查。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
控制体系,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 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6、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建立了《信
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能严格遵照相关
制度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管理。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幕交易等情形。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赋予监事会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