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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深泰: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09-05-31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明确独立董事的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审计和年报披露工作中的作用,维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 年年报披露工作的通知》(证

    

    监会公告﹝2008﹞48 号)、《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公司在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编制工作通知后,应在两日

    

    内把该通知上报给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关于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的工作要求。

    

    第四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

    

    下职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情况进

    

    行监督;

    

    (三)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的事前审阅,以及在会计师事务

    

    所完成初步审计后,与其进行进一步的沟通;

    

    (四)对年度报告中需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六条 对有关重大经营问题,独立董事要求实地考察时,公司应积极予以

    

    安排,并做好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

    

    通,沟通内容包括: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独立董事应对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八条 公司应合理规划并确定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公司总会计师应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

    

    相关材料。

    

    第九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次独立

    

    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

    

    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某一具体事项持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该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

    

    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总会计师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工作,董事

    

    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工作。公司各相关人员要积极为独

    

    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年报审计工作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有两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时,由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独立

    

    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十五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

    

    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七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施行。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