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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后,说明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公司直接或间接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关联方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
金往来余额为 24,580 万元。该余额是为确保该公司的项目正常运行,该公司的股
东各方同等比例同等条件向该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资助行为公平对等,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资金往来,无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报告期内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
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行为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
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我们将继续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予以关
 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继续严格控制风险,保护公司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
 益。

        二、《关于报告期内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业务可
 行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
 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周鹏先生、郑东先生的个人履历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周鹏先生、郑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四、《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捐赠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的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对外捐赠
 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张连起                        凌震文




               尹世明                        王能光




                熊辉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