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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深泰: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09-06-23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 深泰 公告编号:2009-42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6 月22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2008)深中法

    

    民二初字第144 号《民事判决书》。根据《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

    

    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深圳办”)与

    

    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电子”)、深圳市泰丰通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丰通讯”,本公司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案件的有关情况已刊登在2008 年年报。

    

    二、进展情况

    

    因借款合同到期后,泰丰电子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泰丰通讯也未履行担保义务,信达深

    

    圳办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

    

    深圳中院在审理后作出了(2008)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4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泰丰电子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信达深圳办借款本金700 万美元及利息

    

    (合同期内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2003 年4 月20 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则

    

    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泰丰通讯对泰丰电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代为清偿后,有权向泰丰电

    

    子追偿。

    

    三、公司已于信达深圳办起诉时计提了预计负债,本次判决将增加本期亏损147,805 元。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深圳中院(2008)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44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