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3-004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 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9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 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独立董事王能光 6、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20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4人,代 表股份247,349,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04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东 大 会 现场 会 议 的 股东 及 股 东授 权 代 表 共 3 人 , 代表 股 份 223,034,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781%。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24,315,87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62%。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1人,代表股份 24,315,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62%。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0,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 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6,1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190%;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0,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 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6,1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190%;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0,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 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6,1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190%;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01、发行证券的种类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0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04、债券期限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05、债券利率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07、担保事项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08、转股期限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12、赎回条款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13、回售条款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19、募集资金存管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20、评级事项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 股东 所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7,33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298,871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9.930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程凤、谢运莉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