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2023-02-21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3-028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
 26日、2023年1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
 2月17日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该文件对发行审

 核、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自身
 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

 如下:

  序号           预案章节                            修订情况
            全文“公开发行可转换 修订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修
   1
            公司债券”相关表述    订相应的审核机构和审核程序
                                  修订为“(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
            “二、本次发行概况” 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之“(六)还本付息的 行首日。
   2
            期限和方式”之“2、付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息方式”              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序号        预案章节                             修订情况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
                              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
                              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
                              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修订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二、本次发行概况”
 3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
       之“(八)转股期限”
                              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
                              东。”
                              增加的正文为“1、违约的情形
                              (1)各期债券到期未能偿付应付本金;
                              (2)未能偿付各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
                              任何承诺,且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持有
                              各期债券本金总额25%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
                              该种违约情形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
                              (4)公司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
                              相关的诉讼程序;
                              (5)在各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公司自身违约和
                              /或违规行为而对各期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1)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约定,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
       “二、本次发行概况”
                              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宣布
       部分增加“(二十一)
 4                            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公司在不违反适用法律
       解决机制”章节
                              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
                              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宣
                              布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①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
                              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
                              偿、费用和开支;所有迟付的利息;所有到期应付的
                              本金;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
                              算的复利;
                              ②本协议项下公司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
                              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救济措施。
                              公司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
                              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
                              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期
                              不能兑付本金,公司将承担因延迟支付本金和/或利
序号           预案章节                              修订情况
                                  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公司违
                                  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争议解决机制
                                  (1)本债券项下各项权利义务的解释、行使或履行及
                                  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本债券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
                                  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
                                  照《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
                                  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债券项
                                  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债券项下的其他义务。”
                                  修订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之“(二十二)本次发    计算。
 5
          行 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中
          案的有效期限”          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
                                  的方案为准。”
                                  修订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况”之“(二)公司未    (证监会公告[2022]3号)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
 6
          来三年(2022-2024年)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
          股东回报规划”          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修订后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公

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

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
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