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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3-052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货币基金等。
    2、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持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提
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
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货币基金等。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1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5 亿元。
    4、额度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止。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
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
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委托理财投资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
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
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
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
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
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2、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
司相关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
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
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
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
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公司获得 15 亿元委托理财投资额度的必要性
    1、公司的资金存量存在波峰波谷,15 亿的额度是考虑存量资金波峰的状况
下确定的额度。
    2、开展委托理财投资可以使资金存量在波峰状态下提高闲置资金效益。
    3、因委托理财审议流程需要较长时间,公司必须提前筹划。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发
表意见如下:
    公司规定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
金安全。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选择信
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
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
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与公司的沟通,及
时了解公司委托理财投资收益和风险防控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