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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科 健:2009年半年度报告2009-08-23  

						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长:洪和良

    二OO 九年八月二十日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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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重要提示‥‥‥‥‥‥‥‥‥‥‥‥‥‥‥‥‥‥‥‥‥‥‥‥3

    二、公司基本情况 ‥‥‥‥‥‥‥‥‥‥‥‥‥‥‥‥‥‥‥‥‥‥ 4

    三、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 5

    四、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 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0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七、重要事项 ‥‥‥‥‥‥‥‥‥‥‥‥‥‥‥‥‥‥‥‥‥‥‥‥13

    八、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9

    九、备查文件 ‥‥‥‥‥‥‥‥‥‥‥‥‥‥‥‥‥‥‥‥‥‥‥‥119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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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董事长洪和良先生、总裁王栋先生及财务总监陈维焕先生保证2009

    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本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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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中科健

    法定英文名称:CHINA KEJIAN CO.,LTD.

    英文简称:KEJIAN

    (二)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ST 科健

    证券代码:000035

    (三)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5 号南山大厦南座700A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5 号南山大厦南座700A

    邮政编码:518067

    互联网网址:http://www.chinakejian.net

    电子信箱:cnkj@public.szptt.net.cn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洪和良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卫民

    证券事务代表:费宁萍

    联系电话:0755-26692595

    传 真:0755-26695940

    电子信箱:cnkj@public.szptt.net.cn

    (六)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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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550,040,536.38 536,280,797.30 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244,449,466.83 -1,230,850,311.18

    股本 150,006,560.00 150,006,56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8.30 -8.21

    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2,779,915.76 6,407,785.63 -56.62%

    营业利润 -21,290,523.04 93,861,113.97 -122.68%

    利润总额 -13,599,155.65 86,480,996.00 -11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99,155.65 86,480,996.00 -11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21,290,523.04 93,861,113.97 -122.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58 -115.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58 -115.52%

    净资产收益率(%)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257.95 -231,500.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026 -0.001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293,504.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0,000.00

    债务重组损益 2,664,993.43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4,266,964.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0,166.66

    合计 7,691,367.39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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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较年初减少198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应

    增加19800股,系因公司原董事离职已满半年,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其所持股

    份全部解除限售所致。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4,633,800 43.08% -19,800 -19,800 64,614,000 43.0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64,633,800 43.08% -19,800 -19,800 64,614,000 43.07%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持股

    64,614,000 43.07% 64,614,000 43.07%

    境内自然人持股 19,800 0.01% -19,800 -19,800 0 0.0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5,372,760 56.92% 19,800 19,800 85,392,560 56.93%

    1、人民币普通股 85,372,760 56.92% 19,800 19,800 85,392,560 56.9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50,006,560 100.00% 150,006,560 100.00%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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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总数 17,665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22.41% 33,614,000 33,614,000 33,614,000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20.67% 31,000,000 31,000,000 31,000,000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3% 2,750,000 0 0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1.75% 2,621,136 0 0

    李雪虹 境内自然人 0.65% 975,100 0 0

    毕胜 境内自然人 0.39% 583,000 0 0

    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38% 570,000 0 0

    丁舜娜 境内自然人 0.28% 421,200 0 0

    董建生 境内自然人 0.23% 352,100 0 0

    方晓斌 境内自然人 0.23% 350,655 0 0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621,136 人民币普通股

    李雪虹 975,100 人民币普通股

    毕胜 583,000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5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丁舜娜 421,200 人民币普通股

    董建生 352,100 人民币普通股

    方晓斌 350,655 人民币普通股

    曾凡国 343,092 人民币普通股

    郑中 339,2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上述股东中,法人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自然人股东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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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达5%以上的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或托管的情况

    1、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3,361.40 万股股权被司法冻结

    2003 年3 月6 日,科健集团因申请640 万元人民币贷款,将所持本公司1,100

    万股法人股质押给光大银行工业大道支行。上述贷款到期后,科健集团未能归还到

    期贷款本金和利息,因此,上述债权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科健集团所持本公司的1,100 万股法人股实施了司法

    再冻结,冻结期限自2007 年12 月7 日至2010 年11 月24 日。

    2004 年3 月31 日,因申请贷款,科健集团将所持本公司761 万股股份质押给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中国银行

    北京市分行申请,分别对科健集团所持本公司761 万股、0.4 万股股份实施了司法

    再冻结,冻结期限自2007 年2 月14 日至2010 年7 月20 日。

    2004 年7 月27 日,科健集团因申请1,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将所持本公司1,500

    万股法人股质押给招商银行松岗支行。上述贷款到期后,科健集团未能归还到期贷

    款本金和利息,因此,上述债权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科健集团所持本公司的1,500 万股法人股实施了司法再冻

    结,冻结期限自2004 年11 月19 日至2010 年4 月19 日。

    2、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3,100 万股股权被司法冻结

    2004 年8 月3 日,智雄电子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100 万股法人股质押给中国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2004 年8 月11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中国农业银行福田

    支行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自2004 年8 月3 日起查封冻结了上述被质押冻结的3,100

    万股法人股权,该诉讼是因智雄电子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银行授信逾期未还而致。

    2004 年8 月15 日,因智雄电子为深圳市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

    银行郑州管城支行签订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深圳市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逾期未

    还,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 郑法协执字第157 号,司法再冻结了智雄电子持

    有本公司的3,100 万股股份,冻结期限为2007 年2 月8 日至2010 年8 月4 日。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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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份数量(股)

    可上市交易

    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

    易股份数量

    承诺的限售条件

    2009 年1 月16 日15,000,656

    1

    深圳科健集团

    有限公司

    33,614,000

    2010 年1 月16 日18,613,344

    除法定承诺外,科健集团

    特别承诺,其所持原非流

    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

    权之日起,在24 个月内不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股份。

    2008 年1 月16 日 7,500,328

    2 2009 年1 月16 日 7,500,328

    深圳市智雄电

    子有限公司

    31,000,000

    2010 年1 月16 日 15,999,344

    智雄电子特别承诺,其所

    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分三年

    解除限售。

    注:1、深圳市科健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至2009年1月16日,

    其所持公司15,000,656股股票可解除限售, 但由于其所持本公司的3,361.4万股

    权被全部质押、冻结,因此到期后未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2、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至2008年1月16日、2009

    年1月16日,分别将其持有的7,500,328股限售股份(共计15,000,656股)解除限售,

    但由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100万股股权被全部质押、冻结,因此到期后未申请办

    理解除限售事宜。

    (五)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公司未实行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高级管理管理人员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鉴于杜长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2009 年2 月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同意董事会提名洪和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09 年2

    月27 日召开的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洪和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同日召开的五届四次董事会选举洪和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77.99万元,均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租金收入,

    因公司主营业务已经停产,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0。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已经停产多年,近年来,公司主要以清理库存为主,因去年底库存

    已清理完毕,故本报告期公司无主营业务收入。

    2、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及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1-6 月

    增减比例

    (%)

    营业总收入 2,779,915.76 6,407,785.63 -56.62

    财务费用 42,593,906.43 19,911,095.02 113.92

    投资收益 24,077,803.24 117,579,013.07 -79.52

    营业利润 -21,290,523.04 93,861,113.97 -122.68

    净利润 -13,599,155.65 86,480,996.00 -115.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257.95 -231,500.74 -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总资产 550,040,536.38 536,280,797.30 2.5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244,449,466.83 -1,230,850,311.18 -

    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

    (1)营业总收入同比减少56.62%,主要因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为0,租金收

    入同比大幅下降从而导致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降所致。

    (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13.92%,主要因为银行借款利息增加及去年同期有较大

    的汇兑损益收入。

    (3)投资收益同比下降79.52%,主要因为本期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所致。

    (4)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主要因为营业总收入减少、财务费用增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加、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二)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以前期间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

    2、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非募股资金投资项目。

    (三)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风险及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未得到实质性改善。截止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

    净资产为-124,444.95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此外,公司存在多项巨额逾期借款、

    对外担保,同时还面临多项诉讼、部分资产被查封或冻结,主营业务处于停产状态。

    为改善目前经营状况,公司和“中科健债委会”经过协商后达成以下共识:将公司的

    所有债务、资产和人员进行整体剥离,力争使公司变为无资产、无负债、无人员的“净

    壳”公司;债务剥离完成后,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购买重组方资产,从而彻底改善公司

    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由于种种原因,上述重组方案目前已中止,公司董事会将与

    “中科健债委会”积极筹划,力争年内再次启动重组,最终促进公司步入可持续发展

    的良性轨道。

    (四)公司未对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本年度经营计划进行调整

    (五)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2009 年4 月30 日的《中国

    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报告期内,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3

    七、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对加强公司治理专

    项活动的具体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使公司治理情况与《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一致。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公

    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现金分红政策内容进行了修定,相关《公司章程修正案》

    已经 2009 年4 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并经 200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情况

    2008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四)对外股权投资

    1、报告期内公司无证券投资情况。

    2、公司未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

    (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因主债务逾期未还而产生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向银行借款,由于逾期未还被债权人起诉而产生下列诉讼事

    项,共计本金人民币11,550 万元及相关利息、美元1,696.26 万元及相关利息。

    2、因担保而产生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作为下列公司向银行借款的担保人,被债权人起诉负连带责任而产生诉讼

    事项共计本金人民币57,501.76 万元、美元217.45 万元及相关利息。

    3、其他重大合同涉及诉讼事项

    本公司涉及其他重大合同的诉讼标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415.50 万元及利息,

    美元644.50 万元。其中截止2009 年6 月30 日已提起诉讼并判决的金额为人民币

    14,323.91 万元,美元644.50 万元;截止2009 年6 月30 日提起诉讼但至报告报出日

    仍未判决的诉讼金额为91.59 万元。该等诉讼主要因本公司欠供货商(或者广告服务商)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4

    货款(或广告费)所致。货款及预计利息已计入相关的负债科目。

    上述1 至3 项诉讼事项明细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一)5、诉讼事项。

    4、其他重大诉讼事项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禄口公司)与南京弘润通讯设备有

    限责任公司因借款产生纠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 年1 月30 日作出

    (2002)宁经初字第0006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南京弘润通讯设备有限

    责任公司(下称:弘润公司)1,300 万元的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财产。2002 年2 月5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发出(2002)宁经初字第64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查封(冻结)弘润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编号为:广宁中协01122101 合作协议事项下

    的1,300 万元货款或相应价值的货款。查封期间不得将查封(冻结)的上述财产支付

    给弘润公司。2003 年8 月11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发出通知,禄口公司

    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本公司及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中支行(下称:广

    发行城中支行)为禄口公司与弘润公司借款纠纷案的被执行人,限本公司在2003 年8

    月31 日前交回法院查封的财产,如届期未交回将依法进入追加被执行主体的程序。

    2004 年8 月23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宁执字第174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扣划本公司的银行存款247,100.00 元,并向中信实业银行福田支行发出协助扣

    划存款通知书,扣划本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福田支行的银行存款247,100.00 元。

    (六)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资产重组事项,也无以前期间

    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资产重组事项。

    (七)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购销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资产、股权转让发生的关联交易。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4、收取租金

    关联方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898,933.88 632,977.96

    合计 1,898,933.88 632,977.96

    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

    5、关联方代收代付

    2009 年1-6 月由其关联方代收代付金额列表如下: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5

    关联方名称 代收金额 代付金额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1,195,552.15 3,138,475.25

    (八) 报告期内无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九)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公司无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托管、承包、

    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3、公司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担保。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125,663.85 万元,美金483.97 万元,合计折合人民币为128,971.60 万元。其中对

    外担保余额逾期金额为125,460.60 万元(折合人民币),担保预计负债17,697.30 元。

    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

    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是或否)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9 月24 日2,842.57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8 月25 日3,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11 月11 日5,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9 月29 日1,4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9 月17 日4,5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4 月26 日1,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5 月10 日1,92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5 月13 日1,28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5 月28 日8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4 月23 日2,383.46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4 月26 日6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2 月25 日995.25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06 月02 日76.76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06 月08 日301.72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07 月21 日766.26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6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08 月02 日56.43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08 月23 日830.00 连带责任担保

    至2005 年

    7 月20 日

    否 是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004 年05 月28 日1,2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004 年04 月30 日1,996.18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004 年02 月27 日2,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004 年06 月25 日1,963.25 连带责任担保 2 个月 否 是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004 年04 月21 日2,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003 年10 月16 日1,5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004 年04 月01 日438.66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004 年04 月09 日5,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003 年08 月05 日8,131.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004 年06 月22 日2,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004 年03 月18 日5,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2003 年07 月30 日1,814.23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2004 年07 月11 日2,7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2007 年09 月30 日1,56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2007 年09 月30 日1,74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2004 年04 月29 日1,99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7 月14 日3,462.14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7 月29 日1,424.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7 月29 日1,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上海科健电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2004 年10 月27 日3,2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上海科健电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2004 年10 月28 日1,6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河南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4 年09 月21 日1,530.43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河南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4 年09 月27 日976.03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2004 年01 月01 日1,821.56 连带责任担保 不详 否 是

    杭州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12 月22 日2,400.00 连带责任担保

    至2005 年

    7 月11 日

    否 是

    杭州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8 月01 日1,395.61 连带责任担保

    至2005 年

    1 月10 日

    否 是

    河南省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9 月27 日2,440.06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青岛海科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04 月19 日492.9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南京长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004 年04 月07 日1,991.37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7

    深圳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河南

    分公司 2003 年03 月11 日1,597.5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是

    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 2003 年12 月31 日1,4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是

    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

    任公司

    2004 年07 月01 日2,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至2004 年

    12 月22 日

    否 是

    江苏金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 2008 年04 月15 日3,511.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否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 2003 年06 月30 日871.08 连带责任担保

    至2004 年

    1 月30 日

    否 否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 2003 年03 月28 日1,115.11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否

    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003 年02 月28 日1,807.56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否

    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003 年11 月26 日6,8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否

    深圳市万德莱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999 年09 月24 日1,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否

    深圳市万德莱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999 年09 月06 日1,6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否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9 年08 月02 日335.89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否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07 月18 日1,913.63 连带责任担保 半年 否 否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11 月19 日2,5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年 否 否

    中国爱地集团公司 2000 年09 月28 日5,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至2006 年

    9 月28 日

    否 否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09 月10 日5,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 年 否 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128,971.6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0.00

    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28,971.6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03.6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97,517.37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

    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128,971.6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128,971.6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28,971.60

    (十)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控股股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8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和核

    实,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5,663.85 万元,美金

    483.97 万元,合计折合人民币为128,971.60 万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逾期金额为

    125,460.60 万元(折合人民币),担保预计负债17,697.30 元。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历

    史遗留下的担保,本报告期未发生新的对外担保。近年来,公司一直在寻求通过债务

    重组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争取豁免或剥离公司的或有负债,希望公司加快推进相关

    工作,同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新的违规

    担保。

    (十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报告期内承诺事项

    2007 年1 月16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全部完成,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除法定承诺外,作出以下特别承诺:其所持有

    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股份。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也作出特别承诺,其所持原非流

    通股股份分三年解除限售。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均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2009 年无追加股份限售期、设定或提高最低减持价格等

    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没有出现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以及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

    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重要事项。

    (十三)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09 年01 月16 日 本公司 电话沟通 自然人股东 关于本公司2008 年业绩预亏的原因

    2009 年02 月12 日 本公司 电话沟通 自然人股东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新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2009 年02 月25 日 本公司 电话沟通 自然人股东

    关于同方集团同意重新启动与本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情况

    2009 年03 月26 日 本公司 电话沟通 自然人股东 关于重组事项再次中止的原因

    2009 年04 月14 日 本公司 电话沟通 自然人股东 本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

    2009 年06 月08 日 本公司 电话沟通 自然人股东 公司重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9

    八、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0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32,416.61 632,416.61 643,174.56 643,174.5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3,649,099.21 13,649,099.21 13,951,332.79 13,951,332.79

    预付款项 2,541,383.39 2,541,383.39 2,541,383.39 2,541,383.3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95,650.30 787,021.93 1,247,225.30 1,238,596.9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3,691,999.59 63,691,999.59 14,802,279.21 14,802,279.21

    流动资产合计 81,310,549.10 81,301,920.73 33,185,395.25 33,176,766.8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94,741,161.31 394,741,161.31 419,553,078.45 419,553,078.45

    投资性房地产 65,025,511.08 65,025,511.08 74,412,571.02 74,412,571.02

    固定资产 1,267,840.97 1,267,840.97 1,290,793.12 1,290,793.1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675,473.92 7,675,473.92 7,818,959.46 7,818,959.4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8,729,987.28 468,729,987.28 503,095,402.05 503,095,402.05

    资产总计 550,040,536.38 550,031,908.01 536,280,797.30 536,272,168.93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8,015,116.41 608,015,116.41 608,015,116.41 608,015,116.41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90,082,245.59 390,082,245.59 391,963,235.59 391,963,235.59

    预收款项 12,662,363.84 12,662,363.84 28,381,899.84 28,381,899.8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633,280.61 1,633,280.61 1,552,552.57 1,552,552.57

    应交税费 4,894,234.89 4,894,234.89 4,918,197.08 4,918,197.08

    应付利息 258,927,858.81 258,927,858.81 216,335,008.61 216,335,008.6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39,624,292.92 235,736,392.06 241,581,452.24 237,693,551.3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565,839,393.07 1,561,951,492.21 1,542,747,462.34 1,538,859,561.4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28,650,610.14 228,650,610.14 224,383,646.14 224,383,646.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8,650,610.14 228,650,610.14 224,383,646.14 224,383,646.14

    负债合计 1,794,490,003.21 1,790,602,102.35 1,767,131,108.48 1,763,243,207.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0,006,560.00 150,006,560.00 150,006,560.00 150,006,560.00

    资本公积 86,232,562.22 86,232,562.22 86,232,562.22 86,232,562.22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7,033,842.85 17,033,842.85 17,033,842.85 17,033,842.8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97,722,431.90 -1,493,843,159.41 -1,484,123,276.25 -1,480,244,003.7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1,244,449,466.83 -1,240,570,194.34 -1,230,850,311.18 -1,226,971,038.69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44,449,466.83 -1,240,570,194.34 -1,230,850,311.18 -1,226,971,038.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0,040,536.38 550,031,908.01 536,280,797.30 536,272,168.93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1

    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1-6 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2,779,915.76 2,779,915.76 6,407,785.63 4,238,357.90

    其中:营业收入 2,779,915.76 2,779,915.76 6,407,785.63 4,238,357.9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8,148,242.04 48,148,242.04 30,125,684.73 25,230,263.70

    其中:营业成本 1,320,830.01 1,320,830.01 3,988,317.00 3,070,189.9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97.72 4,697.72 4,993.63 2,140.77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3,959,476.80 3,959,476.80 6,132,021.43 3,515,149.24

    财务费用 42,593,906.43 42,593,906.43 19,911,095.02 18,642,783.70

    资产减值损失 269,331.08 269,331.08 89,257.6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4,077,803.24 24,077,803.24 117,579,013.07 71,388,794.42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077,803.24 24,077,803.24 117,579,013.07 71,388,794.42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21,290,523.04 -21,290,523.04 93,861,113.97 50,396,888.62

    加:营业外收入 12,108,498.05 12,108,498.05 511,689.12 3,086.63

    减:营业外支出 4,417,130.66 4,417,130.66 7,891,807.09 4,346,681.5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3,599,155.65 -13,599,155.65 86,480,996.00 46,053,293.74

    减:所得税费用 0.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3,599,155.65 -13,599,155.65 86,480,996.00 46,053,293.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3,599,155.65 -13,599,155.65 86,480,996.00 46,053,293.74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 -0.09 0.58 0.30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 -0.09 0.58 0.307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2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1-6 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06,705.88 2,106,705.88 1,020,854.96 1,020,854.9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4,904.79 574,904.79 2,644,384.44 2,644,384.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81,610.67 2,681,610.67 3,665,239.40 3,665,239.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821.40 16,821.40 7,000.00 7,000.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5,339.62 165,339.62 221,940.09 221,940.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4,581.86 254,581.86 313,573.85 313,573.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39,125.74 2,639,125.74 3,354,226.20 3,354,226.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75,868.62 3,075,868.62 3,896,740.14 3,896,740.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257.95 -394,257.95 -231,500.74 -231,500.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83,500.00 383,500.00 343,400.00 343,4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3,500.00 383,500.00 343,400.00 343,4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200.00 3,2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0.00 0.00 3,200.00 3,2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3,500.00 383,500.00 340,200.00 340,200.00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493.11 -493.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57.95 -10,757.95 108,206.15 108,206.1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3,174.56 643,174.56 662,671.96 662,671.9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2,416.61 632,416.61 770,878.11 770,878.11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实收资

    本(或

    股本)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他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实收资

    本(或

    股本)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他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50,006,

    560.00

    86,232,5

    62.22

    17,033,8

    42.85

    -1,484,123

    ,276.25

    -1,230,850

    ,311.18

    150,006,

    560.00

    86,232,5

    62.22

    17,033,8

    42.85

    -1,474,162,

    474.57

    -1,220,889,5

    09.50

    加:会计政策变更 0.00 0.00

    前期差错更正 0.00 0.00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50,006,

    560.00

    86,232,5

    62.22

    0.00

    17,033,8

    42.85

    0.00

    -1,484,123

    ,276.25

    0.00 0.00

    -1,230,850

    ,311.18

    150,006,

    560.00

    86,232,5

    62.22

    0.00

    17,033,8

    42.85

    -1,474,162,

    474.57

    -1,220,889,5

    09.5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13,599,15

    5.65

    0.00

    -13,599,15

    5.65

    0.00 0.00 0.00 0.00

    -9,960,801.

    68

    -9,960,801.6

    8

    (一)净利润

    -13,599,15

    5.65

    0.00

    -13,599,15

    5.65

    -9,960,801.

    68

    -9,960,801.6

    8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利得和损失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0.00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

    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影响

    0.00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 0.00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5

    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0.00 0.00 0.00

    上述(一)和(二)小计0.00 0.00 0.00 0.00

    -13,599,15

    5.65

    0.00

    -13,599,15

    5.65

    0.00 0.00 0.00 0.00

    -9,960,801.

    68

    -9,960,801.6

    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0.00 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0.00 0.00

    3.其他 0.00 0.00

    (四)利润分配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提取盈余公积 0.00 0.00 0.00 0.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0.00 0.00

    4.其他 0.00 0.0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0.00 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0.00 0.00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0.00 0.00

    4.其他 0.00 0.00

    四、本期期末余额

    150,006,

    560.00

    86,232,5

    62.22

    0.00

    17,033,8

    42.85

    -1,497,722

    ,431.90

    0.00

    -1,244,449

    ,466.83

    150,006,

    560.00

    86,232,5

    62.22

    0.00

    17,033,8

    42.85

    -1,484,123,

    276.25

    -1,230,850,3

    11.18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6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专项储

    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

    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

    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50,006,560.

    00

    86,232,562.22 17,033,842.85

    -1,480,244,0

    03.76

    -1,226,971,03

    8.69

    150,006,560.

    00

    86,232,562.22

    17,033,842.8

    5

    -1,470,283,2

    02.08

    -1,217,010,23

    7.0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50,006,560.

    00

    86,232,562.22 0.00 17,033,842.85

    -1,480,244,0

    03.76

    -1,226,971,03

    8.69

    150,006,560.

    00

    86,232,562.22

    17,033,842.8

    5

    -1,470,283,2

    02.08

    -1,217,010,23

    7.0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13,599,155.

    65

    -13,599,155.6

    5

    -9,960,801.6

    8

    -9,960,801.68

    (一)净利润

    -13,599,155.

    65

    -13,599,155.6

    5

    -9,960,801.6

    8

    -9,960,801.68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利得和损失

    0.0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

    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

    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0.00 0.00 0.00 -13,599,155. -13,599,155.6 -9,960,801.6 -9,960,801.68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7

    65 5 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0.00 0.00 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0.00 0.00 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0.00 0.00 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50,006,560.

    00

    86,232,562.22 0.00 17,033,842.85

    -1,493,843,1

    59.41

    -1,240,570,19

    4.34

    150,006,560.

    00

    86,232,562.22

    17,033,842.8

    5

    -1,480,244,0

    03.76

    -1,226,971,03

    8.69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8

    财务报表附注

    (2009年6月30日)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93 年

    11 月3 日以深府办复(1993)883 号文批准,在中国科健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1101515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3 年11 月13 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1993]143 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94 年4 月8 日,本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经营范围为:自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出口和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进口业

    务;电子信息、医疗设备、高新材料、能源工程、生物工程、海洋工程等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各类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开发、生产、销售数字移

    动电话机。

    4.本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公司的母公司为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曹小竹、

    范伟。

    5.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09年 月 日经公司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9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计量属性在本年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年采用的计量属性

    (1)计量属性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于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

    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以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为基础。

    (2)计量属性在本年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所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年报表项目的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4、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

    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

    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

    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

    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

    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

    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

    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

    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

    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

    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6、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0

    ①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

    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

    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C、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

    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在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行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

    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A、本公司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本公司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

    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

    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

    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1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C、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a)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该金

    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

    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

    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

    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

    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经单

    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

    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

    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应收款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

    的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

    1 至2 年 5%

    2 至3 年 15%

    3 至4 年 60%

    4 至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

    当期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

    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公司将该权益工具投资

    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

    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

    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

    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则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②如果该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7、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1)本公司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金

    融资产的确认。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3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

    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

    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

    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2)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

    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企业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8、 存货的分类和计量

    (1)存货分类:本公司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

    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在途物资、材料

    采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商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发

    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的确认:本公司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按加权平均

    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五五

    摊销法进行摊销。

    (5)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4

    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

    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

    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

    9、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

    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

    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

    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

    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5

    c)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

    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

    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支付给有关证

    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

    入中扣除,溢价发行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C、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E、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

    重组》确定。

    ③企业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根据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

    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进行划分,并分别采用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

    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

    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

    投资收益。本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以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

    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6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

    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

    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按照公司“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相关会计政策处理;其他按照

    公司会计政策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按照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处理。

    ④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确定为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①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

    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②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

    同意;③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

    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本公司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

    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

    制定;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

    供关键技术资料。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

    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0、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1)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

    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7

    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

    出构成;

    ③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4)后续计量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

    行摊销。

    本公司期末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

    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11、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

    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

    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其中: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 36 5 2.64

    非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机器设备 12 5 7.92

    运输工具 10 5 9.50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8

    电子设备

    其中:生产用电子设备 10-12 5 7.92-9.50

    办公用电子设备 5-8 5 11.88-19.00

    其他设备 10 5 9.50

    固定资产装修 8-15 6.67-12.50

    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

    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

    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

    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本公司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

    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本公司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

    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

    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2、 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本公司的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

    (2)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

    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3)本公司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

    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额。

    (4)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3、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9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公司在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

    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①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

    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摊销。

    B、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4、 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

    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

    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0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

    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

    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

    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

    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

    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5、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

    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

    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1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

    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6、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具体分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

    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

    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

    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

    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

    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

    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

    用和相应的负债。

    17、 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

    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2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公司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

    使用权收入。

    18、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

    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

    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

    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9、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3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

    投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拥有被投资

    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将该被投

    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A、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B、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C、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D、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相关资

    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

    发生内部交易对合并报表的影响编制。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

    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时,如果子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

    超额亏损冲减该少数股东权益。否则该超额亏损均冲减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该子公司在以后期

    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损失之前,全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4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

    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

    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

    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

    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

    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0、 公司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

    本公司的年金计划正在研究,尚未确定。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分别为6%(加工收入)、17%(手机销售收入),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

    缴纳。

    2、营业税税率为营业收入的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1%。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8%: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

    发〔2007〕39 号),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

    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 年按18%税率执行。

    6、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七)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控股子公司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概况如下:

    控股子公司名称 注册

    地址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1)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5

    A、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

    得

    无

    B、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取得

    无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深圳 工业

    企业

    USD120 从事移动通信终端产

    品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持股比例%

    控股子公司名称

    本公司投

    资额

    (万元)

    直接

    持股

    间接

    持股

    表决

    权比

    例%

    是否纳入

    合并报表

    范围

    (1)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A、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无

    B、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无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USD61.20 51 51 是

    2、合并范围变更情况

    本年未发生合并范围变更的情况。

    3、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相关信息

    控股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

    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中用于冲减少

    数股东损益的

    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冲减子公

    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

    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

    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八)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以下附注未经特别注明,期末账面余额指2009 年6 月30 日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指

    2008 年12 月31 日账面余额,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6

    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现金 1,660.98 3,820.62

    银行存款 79,302.32 89,951.16

    其他货币资金 551,453.31 549,402.78

    合计 632,416.61 643,174.56

    期末账面余额

    项目

    币种 原币 汇率 人民币

    现金 RMB 1.0000

    USD 159.18 6.8346 1,087.93

    HKD 649.8 0.8819 573.05

    小计 —— —— 1,660.98

    银行存款 RMB 73,199.44 1.0000 73,199.44

    USD 850.74 6.8346 5,814.46

    HKD 327.05 0.8819 288.42

    小计 —— —— 79,302.32

    其他货币资金 RMB 551,339.10 1.0000 551,339.10

    USD 16.71 6.8346 114.21

    HKD

    小计 —— —— 551,453.31

    合计 632,416.61

    年初账面余额

    项目

    币种 原币 汇率 人民币

    现金 RMB 2,159.64 1.0000 2,159.64

    USD 159.18 6.8346 1,087.93

    HKD 649.80 0.8819 573.05

    小计 —— —— 3,820.62

    银行存款 RMB 83,851.36 1.0000 83,851.36

    USD 850.73 6.8346 5,814.39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7

    HKD 323.64 0.8819 285.41

    小计 —— —— 89,951.16

    其他货币资金 RMB 549,288.57 1.0000 549,288.57

    USD 16.71 6.8346 114.21

    HKD

    小计 —— —— 549,402.78

    合计 643,174.56

    2、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5,448.00 0.00% 54.48

    1年至2年(含2年) 3,420.00 0.00% 3,078.00

    2年至3年(含3年) 416,895.62 0.24% 375,206.06

    3年至4年(含4年) 14,406,415.51 8.42% 12,902,953.96

    4年至5年(含5年) 333,134.11 0.21% 268,028.55

    5年以上 155,956,391.46 91.14% 143,923,284.44

    合计 171,121,704.70 100.00% 157,472,605.49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74,311.00 0.04% 743.11

    1年至2年(含2年) 3,420.00 0.01% 3,078.00

    2年至3年(含3年) 812,802.10 0.47% 434,592.03

    3年至4年(含4年) 14,290,015.51 8.35% 12,833,113.96

    4年至5年(含5年) 53,627.63 0.03% 44,423.37

    5年以上 155,956,391.46 91.10% 143,923,284.44

    合计 171,190,567.70 100.00% 157,239,234.91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8

    (2)应收账款按类别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类别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 170,541,764.14 99.66% 157,045,402.7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

    组合的风险较大

    其他不重大 579,940.56 0.34% 427,202.75

    合计 171,121,704.70 100% 157,472,605.49

    年初账面余额

    类别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 170,541,764.14 99.62% 157,045,402.7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0 0 0

    其他不重大 648,803.56 0.38% 193,832.17

    合计 171,190,567.70 100.00% 157,239,234.91

    (3)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账龄 计提原因

    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

    责任公司

    120,346,282.90 108,311,654.61 3-4 年及5

    年以上

    注2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14,617,331.13 13,155,598.02 2-4 年 注2

    南京蓝旗通讯有限公司 15,006,000.00 15,006,000.00 5 年以上 注3

    沈阳科健新通讯有限公司 126.00 126.00 5 年以上 长期未能收回

    SILK LABEL GROUP LTD. 20,572,024.11 20,572,024.11 5 年以上 注4

    合计 170,541,764.14 157,045,402.74

    注1: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是指单项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特别的风险,需要进行单独测试

    后认定其可收回金额的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款

    项是指单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不存在特别风险,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特别风险

    较大,需要通过对该组合进行单独测试后认定其可收回金额的款项。

    注2:关联方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本公司认为款项收回的可能性非常小,本公司按期末余额计提了90%的坏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9

    帐准备计人民币121,467,252.63 元。

    注3:本公司一直未能同南京蓝旗通讯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非常小,

    本公司已按期末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人民币15,006,000.00 元;

    注4:2003 年3 月18 日,SILK LABEL GROUP LTD.与本公司签订《代付款协议》,同意代

    佛山市新领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新领域公司)偿还其欠付本公司的货款,并约定

    款项分四期支付,于2003 年12 月31 日前支付完毕。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尚未

    收到SILK LABEL GROUP LTD.应归还的全部款项。2004 年3 月29 日,SILK LABEL GROUP

    LTD.向本公司承诺将在2004 年付清所有款项。但至今SILK LABEL GROUP LTD.未履行还款义

    务,截止本期末尚欠付本公司货款计人民币20,572,024.11 元,本公司认为此款收回的可能性非

    常小,已按期末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20,572,024.11 元;

    (4)应收账款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金额较大(前5 名)的应收账款详细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欠款时间

    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

    司

    120,346,282.90 70.33% 4-5 年及5 年以上

    SILK LABEL GROUP LTD. 20,572,024.11 12.02% 5 年以上

    南京蓝旗通讯有限公司 15,006,000.00 8.77% 5 年以上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14,617,331.13 8.54% 2-4 年

    深圳市科盛通讯有限公司 395,906.48 0.23% 2-3 年

    合计 170,937,544.62 99.89%

    (6)应收账款中应收关联方款项金额134,963,614.03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78.87%。

    3、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399,620.02 0.81% 255,000.55

    1年至2年(含2年) 148,766.86 0.30% 146,537.91

    2年至3年(含3年) 619,620.30 1.25% 139,614.00

    3年至4年(含4年) 314,238.78 0.62% 217,707.60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0

    4年至5年(含5年) 6,049,985.88 12.20% 5,977,721.48

    5年以上 42,066,452.11 84.82% 42,066,452.11

    合计 49,598,683.95 100.00% 48,803,033.65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834,135.89 1.67% 235,712.46

    1年至2年(含2年) 129,996.00 0.26% 129,996.00

    2年至3年(含3年) 619,620.30 1.24% 139,614.00

    3年至4年(含4年) 313,768.78 0.63% 217,707.61

    4年至5年(含5年) 6,049,985.85 12.10% 5,977,721.45

    5年以上 42,066,791.63 84.10% 42,066,321.63

    合计 50,014,298.45 100.00% 48,767,073.15

    (2)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类别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 43,092,130.93 86.88% 43,092,130.9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3,083,551.34 6.22% 2,975,005.94

    其他不重大 3,423,001.68 6.90% 2,735,896.78

    合计 49,598,683.95 100% 48,803,033.65

    年初账面余额

    类别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 43,092,130.93 86.16% 43,092,130.9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2,992,165.84 5.98% 2,934,603.54

    其他不重大 3,930,001.68 7.86% 2,740,338.68

    合计 50,014,298.45 100.00% 48,767,073.15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1

    (3)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账龄 计提原因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 4,057,693.23 4,057,693.23 4-5 年及5

    年以上

    注2

    中国爱地集团公司 25,514,839.25 25,514,839.25 5 年以上 注3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39,535.30 10,139,535.30 5 年以上 注4

    北京首科中系希电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4-5 年 合作款项难以收回

    南京弘润通信设备公司 538,691.87 538,691.87 4-5 年 垫付款项,收回的可

    能性很小

    其他 841,371.28 841,371.28 垫付款项,收回的可

    能性很小

    合计 43,092,130.93 43,092,130.93

    注1: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是指单项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特别的风险,需要进行单独测试

    后认定其可收回金额的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款

    项是指单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不存在特别风险,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特别风险

    较大,需要通过对该组合进行单独测试后认定其可收回金额的款项。

    注2:本公司因为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深港工贸”)提供担保,已代深港

    工贸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累计折合人民币4,057,693.23 元,由于深港工贸经营情况不佳,上述

    欠款收回的可能性甚小,本公司已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3:本公司因为中国爱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爱地集团”)提供担保,已代爱地集团偿还

    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25,514,839.25 元,因爱地集团财务状况恶化,对应收爱地集团款项全额

    计提了坏帐准备。

    注4:本公司因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石化”)提供担保,已代

    深圳石化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0,139,535.30 元,因深圳石化财务状况恶化,对应收深圳

    石化款项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

    (4)其他应收款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金额较大(前5 名)的其他应收款详细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占其他应

    收款总额

    的比例

    款项性质

    或内容

    欠款时间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2

    中国爱地集团 25,514,839.25 51.44% 承担担保 5年以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39,535.30 20.44% 承担担保 5年以上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4,057,693.23 8.18% 承担担保 4-5 年及5

    年以上

    北京首科中系希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0.00 4.03% 合作款项 4-5 年

    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广东分公司 600,000.00 1.21% 往来款 5年以上

    合计 42,312,067.78 85.30%

    4、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结构列示:

    账龄结构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7,596.68 0.30% 7,596.68 0.30%

    2年至3年(含3年)

    3年以上 2,533,786.71 99.70% 2,533,786.71 99.70%

    合计 2,541,383.39 100.00% 2,541,383.39 100.00%

    (2)预付款项说明事项

    A.账龄超过1 年的预付款项系仍未结算的货款;

    B.预付款项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C.金额较大的预付款项详细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性质或内容

    北京启迪赛福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023,768.68 3 年以上 货款

    杭州纽创电子有限公司 273,206.00 3 年以上 货款

    5、 存货

    (1)明细情况:

    存货种类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

    加额

    本期减少额期末账面余额

    其中:含有

    借款费用

    资本化的

    金额

    本期转回跌

    价准备金额

    占期末余额

    的比例

    1.原材料 288,447.79 288,447.79

    2.低值易耗品 2,332,587.72 2,332,587.72

    3.库存商品 0 0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3

    存货种类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

    加额

    本期减少额期末账面余额

    其中:含有

    借款费用

    资本化的

    金额

    本期转回跌

    价准备金额

    占期末余额

    的比例

    4.产成品 0 0

    5.自制半成品 0 0

    6.发出商品 306,416.39 306,416.39

    合计 2,927,451.90 2,927,451.90

    (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减少额

    存货种类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额

    转回转销

    期末账面余额

    1.原材料 288,447.79 288,447.79

    2.低值易耗品 2,332,587.72 2,332,587.72

    3.产成品

    4.自制半成品

    5.发出商品 306,416.39 306,416.39

    合计 2,927,451.90 2,927,451.90

    6、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债委会划款 63,691,999.59 14,802,279.21

    合计 63,691,999.59 14,802,279.21

    注:1: 2007年7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深中法恢执字第657-660号结案通知

    书,对于所扣划的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科健)35%股权分红款共计

    人民币14,827,081.21元,扣除24,802元用于支付案件申请执行费外,余款已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

    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用于执行(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401-40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

    的债务,除4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债务尚未足额履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可在发现有执

    行财产时,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对402-404号民事判决已执行完毕,(2007)深中法恢执字

    第657-660号案件予以执行结案。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债务重组金融债权人委员会

    (以下简称债委会)的回函称上述款项应在债委会成员内划分,但截至报告日止,仍未就上述款

    项进行划分,因此计入了其他流动资产,待偿还债务分配金额确定后再核销相应的债务。2:2009

    年4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07)深中法恢执字第645-18号,将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4

    我我公司应从三星科健f分得的04-05年份红款划扣至其帐户,2009年6月16日,三星科健向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了分红款48,889,720.38元

    7、 持有至到期投资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债券投资 20,000.00 20,000.00

    合计 20,000.00 20,000.00

    8、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

    称

    初始投资金额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

    权比例

    一、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

    投资

    1.深圳市科健

    网络新技术有

    限公司

    3,250,000.00 3,243,167.15 -9,062.62 3,234,104.53 32.50% 32.50%

    2.深圳三星科

    健移动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

    79,605,140.50 385,423,737.30 -24,802,854.52 360,620,882.78 35.00% 35.00%

    二、成本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

    投资

    1.北海银建股

    份有限公司

    1,020,000.00 1,020,000.00 1,020,000.00 15.00% 15.00%

    2.北京中科健

    超导技术有限

    责任公司

    1,500,000.00 1,484,821.93 1,484,821.93 15.00% 15.00%

    3.深圳市中科

    健实业有限公

    司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7.41% 7.41%

    4.深圳市智联

    科电子维修有

    限公司

    14,000,000.00 14,000,000.00 14,000,000.00 70.00% 0.00%

    5.深圳安科高

    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667,000.00 33,172,703.54 33,172,703.54 44.65% 0.00%

    6.科健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73,500,000.00 82,617,397.09 82,617,397.09 49.00% 0.00%

    合计 193,622,140.50 521,041,827.01 -24,811,917.14 496,229,909.87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5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本年收到现

    金红利金额

    一、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

    1.深圳市科健网络新

    技术有限公司

    2.深圳三星科健移动

    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二、成本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

    1.北海银建股份有限

    公司

    1,020,000.00 1,020,000.00

    2.北京中科健超导技

    术有限责任公司

    1,484,821.93 1,484,821.93

    3.深圳市中科健实业

    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4.深圳市智联科电子

    维修有限公司

    14,000,000.00 14,000,000.00

    5.深圳安科高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286,529.54 2,286,529.54

    6.科健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82,617,397.09 82,617,397.09

    合计 101,488,748.56 101,488,748.56

    注1:2005 年5 月11 日,公司与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深圳分行)、深圳市

    思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杰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持有的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公司)44.645%的股权转让给思杰公司,转让价款30,886,174 元,付款条

    件为签订之日起两日内支付首期款1,000 万元,余下款项在公司采取措施解除安科公司为本公

    司和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后再行支付;转让款直接支付至公司在浦发深圳分行设立

    的账户,用于偿还本公司在浦发深圳分行的借款或担保。截至报告日止,思杰公司已直接向浦

    发深圳分行支付了首期款1,000 万元用于归还本公司为深圳市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款,

    安科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但相应的担保解除手续仍未办理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6

    及有关规定,本公司尚不能确认该股权转让收益。

    注2:由于涉及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

    法院已分别先后冻结及轮候查封、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三星科健)的35%的股权及应得的股权收益,包括分红款项等。

    注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等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70%

    的投资收益、深圳市科健有限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32.5%的投资收益。

    注4:公司拟将三星科健20%的股权转让给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本次股权转让计价以

    三星科健经审计的2006 年9 月30 日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股权转让总金额为壹仟贰佰陆拾万

    美元(USD1260 万)。上述事项已经2006 年12 月1 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截至报告日止,股权

    转让协议尚未签订。鉴于股权转让协议仍未签订及三星科健目前的财务状况,如以后执行股权

    转让,公司管理层拟不以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价格进行转让。

    注5:2007 年4 月26 日,公司与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雄电子)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以人民币1 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智联科公司70%的股权给智雄电

    子,由于智联科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截止2009 年6 月30 日仍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因此

    本公司尚不能确认上述股权转让收益。2007 年12 月3 日,智联科公司股东决议免去本公司委

    派的董事和监事(2007 年12 月27 日,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本公司委派的唐俊变更为智雄电

    子委派的李胜利,并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并更换了本公司委派的管理层,

    其控制权已发生了转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将智联科公司纳入财

    务报表合并范围。

    注7:2007 年4 月26 日,公司与智雄电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以人民币1

    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给智雄电子。由于上述股权已被司法

    冻结,截止2009 年6 月30 日仍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因此本公司尚不能确认上述股权转让收

    益。

    (2)重要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本企业持股

    比例(%)

    本企业在被投资单

    位表决权比例(%)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1.深圳市科健网络新技

    术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

    司

    深圳 产品销售1,000万元人

    民币

    32.50% 32.50%

    2.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

    信技术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企

    业

    深圳 工业生产2,000万美元 35.00% 35.00%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7

    9、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明细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一、原价合计 118,768,142.91 17,821,123.34 100,947,019.57

    1.房屋、建筑物 114,055,706.01 17,821,123.34 96,234,582.67

    2.土地使用权 4,712,436.90 4,712,436.9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44,355,571.89 2,275,893.02 10,709,956.42 35,921,508.49

    1.房屋、建筑物 43,777,848.33 2,233,768.65 10,709,956.42 35,301,660.56

    2.土地使用权 577,723.56 42,124.37 619,847.93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

    1.房屋、建筑物 -

    2.土地使用权 -

    四、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74,412,571.02 ―― ―― 65,025,511.08

    1.房屋、建筑物 70,277,857.68 ―― ―― 60,932,922.11

    2.土地使用权 4,134,713.34 ―― ―― 4,092,588.97

    注: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少是本期出售科健大厦所致。

    (2)用于抵押的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名称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鸿隆大厦第九层、十层;荔园大厦33 套房产及华联花园15 套房产 深圳市商业银

    行总行

    20,000,000.00

    深圳市南山区松坪路的一宗(宗地号为T404-0020)高新技术园区用地(房

    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4000088480 号)

    中国工商银行

    华强支行

    50,000,000.00

    合计 70,000,000.00

    上述用于抵押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原值合计为34,071,649.01 元,其中房产与建筑物的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末资产总额 期末负债总额期末净资产总额

    本年营业收入

    总额

    本年净利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1.深圳市科健网络新

    技术有限公司

    14,034,001.00 725,568.81 13,308,432.19 9,133,628.95 -27,884.97

    2.深圳三星科健移动

    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410,551,392.70 380,206,014.03 1,030,345,378.67 3,010,379,751.26 68,819,616.75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8

    为29,359,212.11 元、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原值为4,712,436.90 元(用于抵押的土地原值共

    计10,953,989.84 元,除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原值为4,712,436.90 元外,计入无形资产的土

    地原值6,241,552.94 元)。

    上述房产亦由于债务诉讼纠纷被有关法院多次查封,详见附注(十一)5。

    10、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明细: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一、原价合计 14,797,483.72 10,000.00 74,917.01 14,732,566.71

    其中:房屋、建筑物 1,720,428.00 1,720,428.00

    机器设备 12,167,613.34 12,167,613.34

    运输工具 106,000.00 106,000.00

    其他设备

    电子设备 803,442.38 10,000.00 74,917.01 738,525.37

    二、累计折旧合计 13,095,540.88 32,952.15 52,940.38 13,075,552.65

    其中:房屋、建筑物 486,613.78 22,709.64 509,323.42

    机器设备 11,900,843.83 11,900,843.83

    运输工具 38,619.21 2,210.53 40,829.74

    其他设备

    电子设备 669,464.06 8,031.98 52,940.38 624,555.66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411,149.72 21,976.63 389,173.09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266,769.51 266,769.51

    运输工具 50,065.00 50,065.00

    其他设备

    电子设备 94,315.21 21,976.63 72,338.58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290,793.12 1,267,840.97

    其中:房屋、建筑物 1,233,814.22 1,211,104.58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17,315.79 15,105.26

    其他设备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9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电子设备 39,663.11 41,631.13

    注:本期固定资产减少及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是本期处置了电子设备固定资产及

    相应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 无形资产

    (1)各类无形资产的明细如下: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一、原价合计 15,203,926.06 15,203,926.06

    1.土地使用权(科技园) 6,241,552.94 6,241,552.94

    2.土地使用权(惠台) 8,107,000.12 8,107,000.12

    3.电脑软件 855,373.00 855,373.00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3,581,934.90 143,485.54 3,725,420.44

    1.土地使用权(科技园) 828,038.49 62,415.54 890,454.03

    2.土地使用权(惠台) 1,898,523.41 81,070.00 1,979,593.41

    3.电脑软件 855,373.00 855,373.00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3,803,031.70 3,803,031.70

    1.土地使用权(科技园)

    2.土地使用权(惠台) 3,803,031.70 3,803,031.70

    3.电脑软件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7,818,959.46 ―― ―― 7,675,473.92

    1.土地使用权(科技园) 5,413,514.45 ―― ―― 5,351,098.91

    2.土地使用权(惠台) 2,405,445.01 ―― ―― 2,324,375.01

    3.电脑软件 ―― ――

    (2)无形资产冻结情况:

    因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的债务纠纷案,2004年6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作出(2004)深中法立裁字第137-140号查封通知书,冻结了本公司产权证号为:惠府国用(95)

    字第1302060034、1302060035、1302060036、1302060037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2006

    年5月15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做出(2005)深南法执第1104、2765号民事裁定书,将位于惠

    台工业园55号小区的土地[惠府国用(95)字第1302060034、36、37号的土地使用权证]被惠州市国

    土资源局盘整收回而取得的权益(权益为工业用地40,423.08平方米)以人民币350万元的价格变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0

    卖给惠州市森威贸易有限公司享有。

    12、 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减少额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转回转销

    期末账面余额

    一、坏账准备 206,006,308.06 269,331.08 206,275,639.14

    其中: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57,239,234.91 233,370.58 157,472,605.49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8,767,073.15 35,960.50 48,803,033.65

    二、存货跌价准备 2,927,451.90 2,927,451.90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1,488,748.56 101,488,748.56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11,149.72 21,976.63 389,173.09

    五、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803,031.70 3,803,031.70

    合计 314,636,689.94 269,331.08 21,976.63 314,884,044.39

    本期转销为本年度处置固定资产相应转销原计提的减值准备。

    13、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明细情况

    借款条件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原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保证或抵押借款 436,799,708.85 436,799,708.85

    其中:RMB 378,736,071.25 378,736,071.25

    HKD 65,840,000.00 58,063,637.60 65,840,000.00 58,063,637.60

    进口押汇 25,051,269.65 171,215,407.56 25,051,269.65 171,215,407.56

    其中:USD 25,051,269.65 171,215,407.56 25,051,269.65 171,215,407.56

    合计 608,015,116.41 608,015,116.41

    (2) 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短期借款已全部逾期,明细如下:

    A、 保证及抵押借款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原币) 贷款金额(折合人民币) 到期日 贷款年利率 贷款用途

    深圳发展银行上步支行*1 40,000,000.00 40,000,000.00 2004.05.31 6.106% 借新还旧

    中国工商银行华强支行*2 25,000,000.00 25,000,000.00 2005.02.23 5.841%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华强支行*2 30,000,000.00 30,000,000.00 2005.01.15 5.841%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华强支行*3 7,000,000.00 7,000,000.00 2005.09.01 5.841% 流动资金借款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4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4.10.30 5.841% 流动资金借款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1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原币) 贷款金额(折合人民币) 到期日 贷款年利率 贷款用途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5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4.10.30 5.841% 流动资金借款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6 14,000,000.00 14,000,000.00 2004.08.29 5.544% 流动资金借款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7 16,000,000.00 16,000,000.00 2004.12.01 18.00% 银行承兑汇票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7 16,000,000.00 16,000,000.00 2004.11.17 18.00% 银行承兑汇票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东门支行*8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5.03.25 5.742% 借新还旧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东门支行*8 30,000,000.00 30,000,000.00 2005.03.25 5.742% 借新还旧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振业支行*9 37,291,343.72 37,291,343.72 2005.03.30 5.841%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光大银行深南支行*10 20,285,957.76 20,285,957.76 2005.10.14 5.31%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光大银行深南支行*10 24,000,000.00 24,000,000.00 2005.11.17 5.58%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振业支行*11 9,936,572.90 9,936,572.90 2004.09.10 18.00% 银行承兑汇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支行*12 29,500,000.00 29,222,196.87 2004.10.21 18.00% 银行承兑汇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13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4.09.17 18.00% 银行承兑汇票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14 HKD38,840,000.00 34,252,607.60 2007.07.30 4.50% 借新还旧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15 HKD27,000,000.00 23,811,030.00 2007.07.30 4.50% 借新还旧

    合计 436,799,708.85

    注:*1、该借款由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科健集团)、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智雄

    电子)、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简称科健营销)、郝建学共同担保;

    *2、该借款由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该借款由科健营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该借款由智雄电子提供保证及房产抵押;

    *5、该借款由安科公司提供保证及房产抵押;

    *6、该借款由智雄电子及安科公司共同提供保证及房产抵押;

    *7、该借款系本公司开具的4 张金额各为人民币1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均由沈阳和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到期未付款,由银行垫款,银行扣减保证金余额转为借款;

    *8、该借款由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科健集团、郝建学共同提供保证;

    *9、该借款由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郝建学共同提供保证;

    *10、该借款由智雄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该借款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未付款,由银行垫款;

    *12、该借款系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给本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由银行垫

    款;

    *13、该借款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未付款转为银行垫款;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2

    *14、该借款由智雄电子、郝建学、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

    *15、该借款由郝建学控制的公司All About Investments Limited 所持有的易通控股的股权作

    为权利担保。

    B、 进口押汇借款

    进口押汇银行 原币金额 汇率 折合人民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1 USD5,143,808.07 6.8346 35,155,870.64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2 USD14,448,849.58 6.8346 98,752,107.34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3 USD5,255,500.00 6.8346 35,919,240.3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振业支行*4 USD203,112.00 6.8346 1,388,189.28

    合计 USD25,051,269.65 171,215,407.56

    注:*1、由智雄电子提供担保;

    *2、由智雄电子及郝建学个人共同提供担保;

    *3、由智雄电子及郝建学个人共同提供保证;

    *4、由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及科健集团提供担保。

    14、 应付账款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390,082,245.59 391,963,235.59

    注1:其中3 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为387,398,425.96 元,结存原因是欠款未付。

    注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见附注

    (十)3(7)。

    15、 预收款项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12,662,363.84 28,381,899.84

    注1: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中无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注2: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的原因是本期处置科健大厦预收补偿款确认收入。

    16、 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年初账面

    余额

    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

    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85,048.83 1,745,328.31 1,724,636.76 405,740.38

    二、职工福利费

    三、社会保险费 86,704.35 86,704.35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3

    项目

    年初账面

    余额

    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

    余额

    其中:1.医疗保险费 25,737.18 25,737.18

    2.基本养老保险费 50,468.42 50,468.42

    3.其他 3,308.86 3,308.86

    4.失业保险费 2,223.96 2,223.96

    5.工伤保险费 2,082.85 2,082.85

    6.生育保险费 2,883.08 2,883.08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167,503.74 60,036.49 1,227,540.23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计 1,552,552.57 1,892,069.15 1,811,341.11 1,633,280.61

    注: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或工效挂钩的部分。

    17、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1.增值税 -2,393,769.30 -2,369,199.88

    2.营业税 49,137.85 24,580.55

    3.城市维护建设税 432,827.88 432,826.42

    4.个人所得税 80,136.21 104,042.98

    5.企业所得税 1,655,598.53 1,655,598.53

    6.房产税 3,774,929.05 3,774,929.05

    7.教育费附加 1,295,374.67 1,295,370.27

    8.堤围费 49.16

    合计 4,894,234.89 4,918,197.08

    注:应交税费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18、 应付利息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借款利息 258,927,858.81 216,335,008.61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4

    19、 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金额 239,624,292.92 241,581,452.24

    注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注2: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详细情况:

    项目 金额 性质或内容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75,674,927.73 承担利息款

    东方日海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7,139,976.35 广告费

    深圳市博力能技术有限公司 25,0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款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往来款

    深圳市思杰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 预收股权转让款

    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明细情况

    类别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长期借款 50,000,000.00 50,000,000.00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借款条件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抵押借款 50,000,000.00 50,000,000.00

    合计 50,000,000.00 50,000,000.00

    注:长期借款系购建固定资产长期借款,借款本金为人民币50,000,000 元,资金用于CDMA

    项目的建设。本公司已将CDMA 工程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为该借款质押,并由深圳市科健营销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止,期末借款已全部逾期。

    21、 预计负债

    种类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担保预计损失 176,973,005.62 176,973,005.62

    诉讼预计损失 40,525,640.52 3,591,964.00 44,117,604.52

    商业承兑汇票

    预计逾期利息 6,885,000.00 675,000.00 7,560,000.00

    合计 224,383,646.14 4,266,964.00 228650610.14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5

    (1) 因对外担保计提预计负债明细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余额 贷款期限 期末计提的预计负债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 3,358,493.00 1999.8.2-2000.4.2 3,358,493.00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2 19,861,865.04 22,548,684.12

    深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 16,000,000.00 1999.9.7-2000.3.7 16,000,000.00

    深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 10,000,000.00 1999.9.6-2000.9.6 10,000,000.00

    中国爱地集团有限公司*4 30,000,000.00 2000.9.28-2006.9.28 15,000,000.00

    中国爱地集团有限公司*4 20,000,000.00 2000.11.20-2006.9.28 10,000,000.00

    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5 18,075,612.67 2003.2.28-2004.2.26 9,750,000.00

    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5 30,000,000.00 2003.11.27-2004.11.26 15,000,000.00

    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5 38,000,000.00 2003.11.26-2004.11.26 19,000,000.00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有限公司*6 25,000,000.00 2003.11.19-2004.11.19 12,500,000.00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 50,000,000.00 2002.9.10-2004.9.10 25,000,000.00

    江苏金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8 35,110,000.00 2008.4.15-2009.4.15 10,000,000.00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 19,136,294.40 2003.7.18-2004.1.18 8,815,828.50

    合计 314,542,265.11 176,973,005.62

    *1、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石化)担保而计提的预计负债

    1999 年7 月30 日,本公司为深圳石化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借款计人民币

    8,000,000.00 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自1999 年8 月2 日起至2000 年4 月2 日止。上述借款到期

    后,深圳石化未能如期偿还。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代其偿还债务,截止2009 年6 月30 日,

    担保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358,493.00 元。由于该公司财务状况不佳,连续巨额亏损,已经退市,

    对该项担保,本公司已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2、为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简称深港工贸)担保而计提的预计负债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对深港工贸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为美金217.45

    万元,人民币500 万元,合计折合人民币2,254.87 万元。深港工贸未还款,上述借款均处于逾期

    状态。深港工贸财务状况恶化,本公司需承担其上述借款的连带清偿责任。对该等逾期借款的担

    保,本公司已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3、为深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德莱)提供担保而计提的预计负债

    1999 年9 月6 日,本公司为万德莱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借款共计人民币2,600 万元

    提供担保。上述借款到期后,万德莱未能如期偿还。2002 年度,万德莱、武汉力兴电源股份有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6

    限公司和本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武汉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为万德莱上述银行借

    款所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本公司首次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二年内。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止,上述借款仍处于逾期状态,万德莱也被破产清算。本公司对该项逾期借款的担

    保已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4、为中国爱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爱地集团)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2000 年9 月8 日,本公司为爱地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 万元提供担保,借

    款期限自2000 年9 月28 日至2006 年9 月28 日。开发银行分两次放款:2000 年9 月3,000 万

    元,2000 年11 月2,000 万元。因爱地集团与银行将合同约定的项目贷款用于归还原爱地集团旧

    贷款,构成骗取担保行为,公司于2003 年4 月起诉银行与爱地集团,争取解除本公司担保责任。

    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2007 年2 月6 日,本公司收到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的“要求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要求本公司代爱地公司清偿欠款。本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人民

    币2,500 万元。

    *5、为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简称中汽租赁)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详见附注(十一)5:(2)e、附注(十一)5:(2)f。

    *6、为深圳市康达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详见附注(十一)5:(2)t。

    *7、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 年9 月10 日向民生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合同人民币5,000 万元,由本公司与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本公司已计

    提预计负债人民币2,500 万元。

    *8、为江苏金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2003 年10 月23 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白下支行,为江苏金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提供

    1,000 万的担保,到期日为2005 年7 月30 日。2004 年7 月30 日,在同一银行又为其6,000 万

    银票50%保证金提供3,000 万担保,到期日为2005 年1 月。上述合同到期后,江苏金泰贸易实

    业有限公司归还了部分借款,并与华夏银行南京白下支行续签借款合同,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的借款余额为3,511 万元,借款期限为2008 年4 月15 日至2009 年4 月15 日。本公司已计

    提预计负债人民币1,000 万元。

    *9、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 年7 月18 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合

    同人民币5,000 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现担保余款为人民币19,136,294.40 元。湖南安塑股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7

    份有限公司名称后变更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对该项逾期借款担保已计

    提预计负债人民币881.58 万元。

    (2) 因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

    事由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供应商(或广告服务商)起诉公司预计损失 44,117,604.52 40,525,640.52

    合计 44,117,604.52 40,525,640.52

    注:本公司因涉及与供货商(或广告服务商)诉讼事项,根据法院裁定书已预计了应承担的

    利息、滞纳金、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共计44,117,604.52 元,其中本年度预计了应承担的损失

    3,591,964.00 元。与供货商(或广告服务商)的诉讼事项见附注(十一)5(3)。

    (3) 商业承兑汇票预计逾期利息

    2004 年4 月12 日,本公司出具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金额2,500 万元,到期日2004 年10 月

    11 日,收款人为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能公司)。同日,博力能公司与广东

    发展银行深圳南园支行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将该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票据到期后,

    本公司无力偿还到期款项,博力能公司亦无力归还已贴现款项,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南园支行将其

    转为对博力能公司的逾期借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南园支行对本公司拥有票

    据款项的追索权。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预计了应承担的票据利息7,560,000.00 元。

    22、 股本

    本报告期变动前 本报告期变动增减(+,-)(万股) 本报告期变动后

    项目 数量(万

    股)

    比例

    (%)

    发行新

    股

    送

    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万

    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463.38 43.08 -1.98 -1.98 6,461.4 43.0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6,463.38 43.08 -1.98 -1.98 6,461.4 43.07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6,461.40 43.07 6,461.40 43.07

    境内自然人持股 1.98 0.01 -1.98 -1.98 0 0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8

    本报告期变动前 本报告期变动增减(+,-)(万股) 本报告期变动后

    项目 数量(万

    股)

    比例

    (%)

    发行新

    股

    送

    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万

    股)

    比例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537.28 56.92 1.98 1.98 8539.26 56.93

    1、人民币普通股 8,537.28 56.92 1.98 1.98 8539.26 56.9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5,000.66 100.00 0.00 0.00 15,000.66 100.00

    注:本报告期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98 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1.98 万股,系公司原董

    事姜斯栋离职满半年,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所致。

    23、 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股本溢价 38,947,147.26 38,947,147.26

    其他资本公积 47,285,414.96 47,285,414.96

    其中:原制度转入资本公积 47,285,414.96 47,285,414.96

    合计 86,232,562.22 86,232,562.22

    24、 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7,033,842.85 17,033,842.85

    合计 17,033,842.85 17,033,842.85

    25、 未分配利润

    项目 金额

    年初未分配利润 -1,484,123,276.25

    加:本期净利润转入 -13,599,155.65

    期末未分配利润 -1,497,722,431.90

    26、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明细: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1.主营业务收入 2,224,786.32

    2.其他业务收入 2,779,915.76 4,182,999.31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9

    合计 2,779,915.76 6,407,785.63

    注:主营业务收入的下降是因为公司主营业务已经停产多年,其他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下

    降33.54%主要是因为公司去年变卖设备导致出租减少,出售科健大厦也导致出租收入的减少。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1.主营业务成本 2,301,993.59

    2.其他业务成本 1,320,830.01 1,686,323.41

    合计 1,320,830.01 3,988,317.00

    (2)按产品或业务类别列示业务情况:

    产品或业务种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手机及配件销售

    租赁收入 2,779,915.76 1,320,830.01 1,459,085.75

    合计 2,779,915.76 1,320,830.01 1,459,085.75

    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计缴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30.28 1,088.94 应纳增值税及营业税额的1%

    教育费附加 3,390.83 3,266.85 应纳增值税及营业税额的3%

    堤围费 176.61 637.84 当期收入的0.5%

    合计 4,697.72 4,993.63

    28、 财务费用

    类别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利息支出 42,592,850.20 38,037,054.95

    减:利息收入 1,910.29 711.55

    汇兑净损失 18,131,521.26

    其他 2.966.52 6,272.88

    合计 42,593,906.73 19,911,095.02

    注: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13.92%主要因为银行借款利息增加及去年同期有较大的汇兑损益

    收入

    29、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坏账损失 269,331.08 89,257.65

    存货跌价准备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0

    合计 269,331.08 89,257.65

    30、 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的来源: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24,077,803.24 117,579,013.07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

    合计 24,077,803.24 117,579,013.07

    投资收益本年发生数较上年下降79.52%,主要是因为本期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所致。

    (2)由于涉及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已分别先后冻结及轮候查封、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35%的

    股权及应得的股权收益,包括分红款项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等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深圳

    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70%的投资收益、深圳市科健有限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32.5%的投资

    收益。

    31、营业外收入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合计 9,293,504.62 164,594.8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9,293,504.62 164,594.81

    债务重组收益 2,664,993.43 347,094.31

    补贴收益 150,00.00

    合计 12,108,498.05 511,689.12

    注: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是本期处置科健大厦所得收益

    32、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罚没支出 335.00 969,000.00

    预计负债损失 4,266,964.00 6,709,867.75

    滞纳金 149,831.66 212,939.34

    合计 4,417,130.66 7,891,807.09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1

    注:预计负债损失详见附注(八)21。

    33、每股收益

    项目 本年每股收益 上期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09 0.58

    稀释每股收益 -0.09 0.58

    本年每股收益的相关计算过程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13,599,155.65÷150,006,560=-0.09

    稀释每股收益=-13,599,155.65÷150,006,560=-0.09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

    A.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O-Sj×Mj÷MO-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

    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

    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O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

    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B.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

    (SO+S1+Si×Mi÷MO-Sj×Mj÷MO-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

    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

    到最小。

    34、现金流量表相关信息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收到的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4,904.79 2,644,384.44

    其中:大额往来款 423,000.00 2,633,602.00

    收到的押金净额

    补贴款 150,000.00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2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39,125.74 3,354,226.20

    其中:管理费用 451,125.74 1,947,881.49

    销售费用

    支付大额往来款 2,188,000.00 1,375,218.00

    (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3,599,155.65 86,480,996.00

    加:资产减值准备 269,331.08 89,257.6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330,366.52 2,551,009.91

    无形资产摊销 143,485.54 180,065.5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9,293,504.62 -164,594.81

    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56.23 -18,131,521.2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077,803.24 -117,579,013.0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9,771.3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53,808.58 326,386.4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3,078,157.61 45,936,141.52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257.95 -231,500.7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3

    补充资料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32,416.61 770,878.1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643,174.56 662,671.9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57.95 108,206.15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一、现金 632,416.61 678,736.42

    其中:库存现金 1,660.98 3,900.1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79,302.32 123,135.5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551,453.31 551,700.73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2,416.61 678,736.4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九)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5,448.00 0.00% 54.48

    1年至2年(含2年) 3,420.00 0.00% 3,078.00

    2年至3年(含3年) 416,895.62 0.24% 375,206.06

    3年至4年(含4年) 14,406,415.51 8.42% 12,902,953.96

    4年至5年(含5年) 333,134.11 0.21% 268,028.55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4

    5年以上 155,956,391.46 91.14% 143,923,284.44

    合计 171,121,704.70 100.00% 157,472,605.49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74,311.00 0.04% 743.11

    1年至2年(含2年) 3,420.00 0.01% 3,078.00

    2年至3年(含3年) 812,802.10 0.47% 434,592.03

    3年至4年(含4年) 14,290,015.51 8.35% 12,833,113.96

    4年至5年(含5年) 53,627.63 0.03% 44,423.37

    5年以上 155,956,391.46 91.10% 143,923,284.44

    合计 171,190,567.70 100.00% 157,239,234.91

    (2)应收账款按类别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类别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 170,541,764.14 99.66% 157,045,402.7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其他不重大 579,940.56 0.34% 427,202.75

    合计 171,121,704.70 100% 157,472,605.49

    年初账面余额

    类别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 170,541,764.14 99.62% 157,045,402.7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其他不重大 648,803.56 0.38% 193,832.17

    合计 171,190,567.70 100.00% 157,239,234.91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5

    (3)应收账款说明事项详见附注(八)2。

    2、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399,620.02 0.8% 255,000.55

    1年至2年(含2年) 148,766.86 0.3% 146,537.91

    2年至3年(含3年) 619,620.30 1.25% 139,614.00

    3年至4年(含4年) 305,528.00 0.62% 217,625.19

    4年至5年(含5年) 6,049,985.88 12.20% 5,977,721.48

    5年以上 42,066,452.11 84.83% 42,066,452.11

    合计 49,589,973.17 100.00% 48,802,951.24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834,135.89 1.67% 235,712.46

    1年至2年(含2年) 129,996.00 0.26% 129,996.00

    2年至3年(含3年) 619,620.30 1.24% 139,614.00

    3年至4年(含4年) 305,528.00 0.61% 217,625.20

    4年至5年(含5年) 6,049,985.85 12.10% 5,977,721.45

    5年以上 42,066,321.63 84.12% 42,066,321.63

    合计 50,005,587.67 100.00% 48,766,990.74

    (2)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类别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 43,092,130.93 86.90% 43,092,130.9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3,083,551.34 6.22% 2,975,005.94

    其他不重大 3,414,291.44 6.88% 2,735,814.38

    合计 49,589,973.71 100% 48,802,951.24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6

    年初账面余额

    类别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 43,092,130.93 86.18% 43,092,130.9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2,992,165.84 5.98% 2,934,603.54

    其他不重大 3,921,290.90 7.84% 2,740,256.27

    合计 50,005,587.67 100.00% 48,766,990.74

    (3)其他应收款说明事项见附注(八)3。

    3、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金额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

    权比例

    一、权益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

    1.深圳市科健网络新

    技术有限公司

    3,250,000.00 3,243,167.15 -9,062.62 3,234,104.53 32.50% 32.50%

    2.深圳三星科健移动

    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79,605,140.50 385,423,737.30 -24,802,854.52 360,620,882.78 35.00% 35.00%

    二、成本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

    0 0

    1.北海银建股份有限

    公司

    1,020,000.00 1,020,000.00 1,020,000.00 15.00% 15.00%

    2.北京中科健超导技

    术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0 1,484,821.93 1,484,821.93 15.00% 15.00%

    3.深圳市中科健实业

    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7.41% 7.41%

    4.深圳市智联科电子

    维修有限公司

    14,000,000.00 14,000,000.00 14,000,000.00 70.00% 0.00%

    5.深圳科健三星移动

    通信有限公司

    5,065,952.40 5,065,952.40 5,065,952.40 51.00% 51.00%

    6.科健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73,500,000.00 82,617,397.09 82,617,397.09 49.00% 0.00%

    7.深圳安科高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667,000.00 33,172,703.54 33,172,703.54 44.65% 0.00%

    合计 198,688,092.90 526,107,779.41 -24,811,917.14 501,295,862.27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7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本年收到现

    金红利金额

    一、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深圳市科健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

    2.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二、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北海银建股份有限公司 1,020,000.00 1,020,000.00

    2.北京中科健超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484,821.93 1,484,821.93

    3.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4.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14,000,000.00 14,000,000.00

    5.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5,065,952.40 5,065,952.40

    6.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286,529.54 2,286,529.54

    7.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2,617,397.09 82,617,397.09

    合计 106,554,700.96 106,554,700.96

    (2)重要合营、联营企业情况以及对被投资单位的说明详见附注(八)8。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明细: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1.主营业务收入 2,224,786.32

    2.其他业务收入 2,779,915.76 4,182,999.31

    合计 2,779,915.76 6,407,785.63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1.主营业务成本 2,301,993.59

    2.其他业务成本 1,320,830.01 1,686,323.41

    合计 1,320,830.01 3,988,317.00

    (2) 按产品或业务类别列示其他业务情况: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8

    产品或业务种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手机及配件销售

    租赁收入 2,779,915.76 1,320,830.01 1,459,085.75

    合计 2,779,915.76 1,320,830.01 1,459,085.75

    5、 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的来源: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公司权益净增减的金额24,077,803.24 117,579,013.07

    转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合计 24,077,803.24 117,579,013.07

    (2)由于涉及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已分别先后冻结及轮候查封、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35%的

    股权及应得的股权收益,包括分红款项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

    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70%的投资收益、深圳市科健有限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32.5%的投资收

    益。

    6、 现金流量表相关信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相关信息详见附注(八)33。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本公司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为: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2、 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A.本公司的母公司有关信息: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组织机构代码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深圳科健集

    团有限公司

    深圳 192443737 医电、电子、高新技术、生物

    工程等产品

    5,300万元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曹小竹、范伟。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深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9

    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是22.41%。

    B.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

    本企业的子公司有关信息详见附注(七)1。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未注明币种的为人民币):

    企业名称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 期末余额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53,000,000.00 53,000,000.00

    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USD1,200,000.00 USD1,200,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未注明币种的为人民币):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 期末余额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33,614,000.00 22.41 33,614,000.00 22.41

    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

    公司

    USD612,000.00 51.00 USD612,000.00 51.00

    (4)其他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智雄电子控制之公司

    郝建学 关键管理人员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投资之公司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深圳科健有线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深圳市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科健集团公司之子公司

    EZCOM TECHNOLOGY LIMITED*1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股公司之子公司之子公司

    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2 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合纵之关联方

    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3 南京合纵之关联方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4 南京合纵之关联方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5 南京合纵之关联方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0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6 南京合纵之关联方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7 南京合纵之关联方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科健信息公司之关联方

    杭州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科健信息公司之关联方

    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自然人组建公司

    南京长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自然人组建公司

    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 自然人组建公司

    昆明科健电子有限公司 科健营销公司之关联方

    河南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科健营销公司之关联方

    广东雄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8 智雄电子公司之子公司

    深圳市科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 科健网络新技术之关联方

    *1、EZCOM TECHNOLOGY LIMITED 原名SCOM NEW TECHNOLOGY LTD,原系智雄

    电子公司之联营公司。2002 年度,智雄电子公司将其持有的EZCOM TECHNOLOGY LIMITED

    股权转让给香港易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通控股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而本公司的关键

    管理人员郝建学先生持有易通控股公司33.30%的股权,并在易通控股公司担任董事会主席职

    务。

    *2、2004 年3 月18 日,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健集团)变更工商登记,控股股

    东变更为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科健集团99%的股权。

    *3、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为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

    *4、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其第二大股东系南京长

    恒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606.60 万股,比例为15.76%。

    *5、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持有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80%的股份,后将41%

    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汪南,现仍持有该公司39%的股权。

    *6、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为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7、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

    *8、广东雄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9、深圳市科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投资之公司科健有限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联

    营公司。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1

    3、 关联方交易

    (1) 销售货物

    企业名称 2009年1-6月 2008年1-6月

    金额 占年度销货百

    分比(%)

    金额 占年度销货百

    分比(%)

    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

    限公司 2,222,222.22 99.88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合计 2,222,222.22 99.88

    (2) 接受担保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的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担保事项 金额

    郝建学 短期借款 RMB127,500,000.00

    郝建学 短期借款 HKD65,840,000.00

    郝建学 押汇借款 USD24,848,157.65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RMB118,285,957.76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押汇借款 HKD38,840,000.00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押汇借款 USD24,848,157.65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RMB90,000,000.00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押汇借款 USD203,112.00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RMB55,000,000.00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长、短期借款 RMB97,000,000.00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RMB29,500,000.00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限公司 短期借款 RMB34,000,000.00

    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RMB50,000,000.00

    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 押汇借款 USD203,112.00

    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HKD38,840,000.00

    注: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各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详见附注(八):13、20。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2

    (3) 收取租金

    关联方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898,933.88 632,977.96

    深圳市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 1,898,933.88 2,541,511.80

    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

    (4) 提供担保、承担票据责任等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折合人民币为97,517.37 万

    元,已全部逾期;本公司为关联方承担票据责任余额为人民币5,967.18 万元;本公司为关联方

    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人的票据余额为6,906.00 万元;本公司为关联方开具的提单,已被关

    联方质押给银行取得借款余额为7,367.80 万元;本公司为关联方对外担保承担相关责任的余额

    为51,945.13 万元。明细情况详见附注(十一)1、(十一)2、(十一)3、(十一)4、(十一)5。

    (5) 关联方代收代付

    2009 年1-6 月由其关联方代收代付金额列表如下:

    关联方名称 代收金额 代付金额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1,195,552.15 3,138,475.25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占全部款项余额的比重(%)

    关联方名称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应收账款: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14,617,331.13 14,617,331.13 8.54 8.54

    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20,346,282.90 120,346,282.90 70.33 70.30

    发出商品: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306,416.39 306,416.39 100.00 100.00

    应付账款: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1,699,744.06 1,699,744.06 0.44 0.43

    深圳科健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 5,235,235.39 5,235,235.39 1.34 1.34

    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992,307.69 1,992,307.69 0.51 0.51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3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占全部款项余额的比重(%)

    关联方名称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203,867,026.93 203,867,026.93 52.26 52.01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6,736,628.20 6,736,628.20 1.73 1.72

    EZCOM TECHNOLOGY LIMITED 50,791,648.83 50,791,648.83 13.02 12.96

    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 9,878,173.01 9,878,173.01 2.53 2.52

    预收款项:

    深圳市科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86,100.00 586,100.00 4.63 2.07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2.00 2.00

    其他应付款:

    深圳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61,380.13 261,380.13 0.11 0.11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4.17 4.14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75,674,927.73 75,674,927.73 31.58 31.32

    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0.00 25,000,000.00 10.43 10.35

    广东雄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0.001 0.01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7,751,590.98 7,573,667.88 3.23 3.14

    (十一)或有事项

    1、担保事项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5,663.85 万元,美金483.97 万元,

    合计折合人民币为128,971.60 万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逾期金额为125,460.60 万元(折合人民

    币)。

    (1)本公司对外担保明细项目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总额担保余额

    被担保单位 币别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贷款期限 性质及备注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3,000.00 2,842.57 04.09.24-05.09.23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3,000.00 3,000.00 04.08.25-05.02.25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6,000.00 5,000.00 04.11.11-05.11.10 流动资金贷款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4

    担保总额担保余额

    被担保单位 币别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贷款期限 性质及备注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1,400.00 1,400.00 04.09.29-05.03.28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5,000.00 4,500.00 04.09.17-05.09.16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1,000.00 1,000.00 04.04.26-04.10.26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1,920.00 1,920.00 04.05.10-04.11.10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1,280.00 1,280.00 04.05.13-04.11.13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800.00 800.00 04.05.28-04.11.28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2,400.00 2,383.46 04.04.23-04.10.23 银行承兑汇票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600.00 600.00 04.04.26-04.10.26 银行承兑汇票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2,000.00 995.25 04.02.25-04.08.25 银行承兑汇票

    小计 28,400.00 25,721.28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MB 1,100.00 76.76 04.06.02-05.06.01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MB 900.00 301.72 04.06.08-05.06.07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MB 1,100.00 766.26 04.07.21-05.07.20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MB 900.00 56.43 04.08.02-05.08.01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MB 830.00 830.00 04.08.23-05.07.20 开立信用证

    小计 4,830.00 2,031.17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1,200.00 1,200.00 04.05.28-04.11.28 银行承兑汇票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2,000.00 1,996.18 04.04.30-04.10.30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3,000.00 2,000.00 04.02.27-04.08.27 承兑汇票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2,500.00 1,963.25 04.06.25-04.08.27 承兑汇票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2,000.00 2,000.00 04.04.21-05.04.20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1,500.00 1,500.00 03.10.16-04.10.15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698.70 438.66 04.04.01-04.10.15 承兑汇票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5,000.00 5,000.00 04.04.09-04.10.10 商业承兑汇票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8,300.00 8,131.00 03.08.05-04.08.05 商业承兑汇票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2,087.63 2,000.00 04.06.22-04.10.22 保理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5

    担保总额担保余额

    被担保单位 币别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贷款期限 性质及备注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5,000.00 5,000.00 04.03.18-04.09.18 商业承兑汇票

    小计 33,286.33 31,229.09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RMB 3,000.00 1,814.23 03.07.30-04.07.30 银行承兑汇票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RMB 2,700.00 2,700.00 04.07.11-05.01.07 流动资金贷款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RMB 1,560.00 1,560.00 07.09.30-08.09.29 流动资金贷款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RMB 1,740.00 1,740.00 07.09.30-08.09.29 流动资金贷款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RMB 4,000.00 1,990.00 04.04.29-05.04.29 商业承兑汇票

    小计 13,000.00 9,804.23

    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RMB 3,500.00 3,462.14 04.07.14-05.01.15 商业承兑汇票

    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RMB 1,500.00 1,424.00 04.07.29-05.07.05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RMB 1,000.00 1,000.00 04.07.29-05.07.12 流动资金贷款

    小计 6,000.00 5,886.14

    上海科健电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RMB 3,200.00 3,200.00 04.10.27-05.10.26 流动资金贷款

    上海科健电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RMB 1,600.00 1,600.00 04.10.28-05.10.27 流动资金贷款

    小计 RMB 4,800.00 4,800.00

    河南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RMB 1,570.00 1,530.43 04.09.21-05.03.21 银行承兑汇票

    河南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RMB 1,400.00 976.03 04.09.27-05.03.27 银行承兑汇票

    小计 2,970.00 2,506.46

    杭州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3,000.00 2,400.00 04.12.22-05.7.11 流动资金贷款

    杭州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2,000.00 1,395.61 04.08.01-05.01.10 商业承兑汇票

    小计 5,000.00 3,795.61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USD266.52 4,035.10 1,821.56 信用证

    河南省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RMB 3,500.00 2,440.06 04.09.27-05.03.27 银行承兑汇票

    青岛海科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750.00 492.90 04.04.19-04.10.19 银行承兑汇票

    南京长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RMB 2,000.00 1,991.37 04.04.07-04.10.07 承兑汇票

    深圳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河南RMB 2,000.00 1,597.50 03.03.11-04.03.11 流动资金贷款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6

    担保总额担保余额

    被担保单位 币别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贷款期限 性质及备注

    分公司

    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 RMB 2,000.00 1,400.00 03.12.31-04.06.30 商业承兑汇票

    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

    任公司

    RMB 2,000.00 2,000.00 04.07.01-04.12.22 流动资金贷款

    小计 16,285.10 11,743.39 11,743.39

    关联方合计 114,571.43 97,517.37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 USD127.45 1075.94 871.08 03.06.30-04.01.30 展期贷款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 USD90.00 744.89 615.11 03.03.28-04.03.27 展期贷款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 RMB 500.00 500.00 03.03.28-04.03.27 展期贷款

    小计 2,320.83 1,986.19 1986.18

    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RMB 5,000.00 1,807.56 03.02.28-04.02.26 流动资金贷款

    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RMB 7,000.00 6,800.00 03.11.26-04.11.25 流动资金贷款

    小计 12,000.00 8,607.56

    深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MB 1,000.00 99.09.24-00.09.24 贷款

    深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MB

    3,000.00

    1,600.00 99.09.06-00.03.07 银行承兑汇票

    小计 3,000.00 2,600.00

    江苏金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 RMB 3,950.00 3,511.00 08.04.15-09.04.15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MB 800.00 335.85 99.08.02-00.04.02 流动资金贷款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MB 5,000.00 1,913.63 03.07.18-04.01.18 商业承兑汇票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MB 2,500.00 2,500.00 03.11.19-04.11.19 流动资金贷款

    中国爱地集团公司 RMB 5,000.00 5,000.00 00.09.28-06.09.28 基本建设贷款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MB 5,000.00 5,000.00 02.09.10-04.09.10 综合授信贷款

    小计 24,150.00 18,260.48

    非关联方合计 41,470.83 31,454.23

    总计 156,042.26 128,971.60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7

    (2)上述担保,逾期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币别 担保余额(折人民币)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已逾期

    关联方 RMB 95,695.81

    USD266.52 1,821.56

    折合人民币合计 97,517.37

    非关联方 RMB 26,457.04

    USD217.45 1,486.19

    折合人民币合计 27,943.23

    总计 RMB 122,152.85

    USD483.97 3,307.75

    折合人民币总计 125,460.60

    (3)被担保单位为本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情况如下:

    a、2000 年8 月7 日,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化塑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深圳石化塑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计人民币8,000,000.00 元的银行借款所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b、2003 年10 月21 日,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深

    圳市康达尔(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不

    可撤销反担保函》,就本公司为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人民币3,900 万元银行借款

    所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c、武汉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于2002 年签订《反担保合同》,就本公司为深圳市

    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所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本公司首次

    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二年内。

    2、本公司对外承担票据责任,明细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票据金额 责任余额

    出票单位 币别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票据期限 备注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RMB 4,000.00 3,980.84 本公司为贴现人,承担连带还款义务

    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 RMB 2,000.00 1,986.34 04.03.04-04.09.04 详见附注(十一):5(2)q

    合计 6,000.00 5,967.18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8

    3、本公司为下列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人(单位:人民币万元)

    票据金额 票据余额

    出票单位 币别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票据期限 备注

    深圳市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RMB 5,000.00 4,906.00 04.09.27-05.03.27 本公司在商业承兑汇票上盖章并

    注明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2,000.00 2,000.00 04.03.25-04.09.25 详见附注(十一):5(2)p

    合计 7,000.00 6,906.00

    4、本公司存在对外未承兑的提单,已被下述公司质押给银行取得借款,明细如下(单位:

    人民币万元):

    借款总额借款余额

    质押提单单位 币别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借款期限 备注

    昆明科健电子有限公司 RMB 5,000.00 4,867.80 04.06.15-05.06.15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2,500.00 2,500.00 04.09.18-05.03.18 流动资金贷款

    合计 7,500.00 7,367.80

    5、诉讼事项

    (1)因主债务逾期未还而产生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向银行借款,由于逾期未还被债权人起诉而产生下列诉讼事项,共计

    本金人民币11,550 万元及相关利息、美元1,696.26 万元及相关利息,明细如下:

    a、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诉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授信额度合同纠纷案,标的

    金额本金美元11,372,807.50元及相应利息。

    2003 年5 月27 日,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简称:农行福田支行)与本公司签订了《国

    际贸易融资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6,600 万元,期限自2003 年5 月27 日至2004 年5

    月26 日。授信额度用于进出口押汇和减免信用证保证金。智雄电子及郝建学为此合同提供保证

    担保。由于本公司未能支付到期款项,农行福田支行于2004 年8 月18 日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11 月25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501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本公司清偿农行福田支行进口押汇及信用证贷款本金美元11,372,807.50 及相应利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8 月9 日下达(2004)深中法立裁字第204 号民事裁定书,将本公

    司账面原值为4,019.64 万元的固定资产予以查封,并于2004 年11 月25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

    二初字第50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清偿农行福田支行进口押汇及信用证贷款本金美元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9

    11,372,807.50 及相应利息。智雄电子及郝建学对本公司的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6 年

    5 月8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6)深中法执字第471 号执行令,要求本公司履行

    义务。

    b、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诉本公司、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科高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及智雄电子借款合同及票据纠纷案,标的金额人民币6,600万元及利息。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因本公司未能归还到期的借款于2004 年8 月23 日诉至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 年2 月16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515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本金人民币6,600 万元、利息378,419.19

    元及2004 年8 月20 日至欠款本息还清之日的利息;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所

    欠的2,000 万元本金、利息195,609.96 元及2004 年8 月20 日至欠款本息还清之日的利息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智雄电子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所欠的

    1,400 万本金、利息182,809.23 元欠息及2004 年8 月20 日至欠款本息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不服该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

    年9 月30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粤高法民二终字第240 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实体

    原判。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延期执行,

    2007 年7 月26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深中法执字第718-2 号民事裁定书,

    对于(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515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如中止执行的情形消除后,深圳市

    商业银行可依法向该院申请恢复执行。

    c、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本公司、智雄电子及郝建学信用证押汇纠纷案,标的金

    额为贷款本金美元3,965,685.14元及利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下称浦发深圳分行)与本公司信用证押汇纠纷、智雄电子及郝

    建学信用证的担保责任一案已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12 月15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

    二初字第399、400、401、402、403、40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合计支付浦发深圳分行贷

    款本金美元3,965,685.14 元及利息(除其中本金美元256,140 元的利息系按合同期内利息以合同

    约定的年利率3.1688%,合同期满后的逾期利率以合同约定的年利率3.80256%计付至款项清偿

    之日止,其余利息按合同期内利息以合同约定的年利率3.11%,合同期满后的逾期利率以合同

    约定的年利率3.732%计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智雄电子及郝建学对本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d、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本公司、智雄电子及郝建学减免保证金开立进口信用证

    纠纷案,标的美金1,624,081.77元。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本公司、智雄电子及郝建学减免保证金开立进口信用证纠纷

    案,浦发深圳分行要求本公司补交90%的保证金合计美金1,624,081.77 元,智雄电子及郝建学

    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12 月17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四初第561、

    562、563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向浦发深圳分行补交保证金合计美金1,624,081.77 元,智

    雄电子及郝建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e、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支行诉科健信息、本公司及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承兑汇票

    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2,95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4 月19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温州支行)与本公司签订一份

    商业汇票贴现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为贴现申请人,向浦发温州支行申请贴现一张商业汇票,该

    汇票承兑人为科健信息,金额为3,000 万元。同日,浦发温州支行与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科健营销)签订了一份商业汇票贴现保证合同,约定由科健营销为上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提供人民币3,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本公司于2004 年4 月21 将出票人为科

    健信息的商业承兑汇票1 张,总价值人民币3,000 万元,到期日为2004 年10 月21 日背书给浦

    发温州支行。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因本公司、科健信息、科健营销均未偿还浦发温州支行垫

    付的款项,浦发温州支行遂诉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 年11 月25 日作出(2005)温民二初字第1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本公司、科健信息偿还浦发温州支行商业承兑汇票垫款2,95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科健信息

    对上述还款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科健营销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6 年2 月

    28 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温法执字第3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终结执行,如浦

    发温州支行发现有可执行财产,可请求继续执行。

    f、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诉本公司、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担保责

    任纠纷案,担保标的为人民币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7 月22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行广州分行)与深圳市全网通

    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网公司”)签订了编号为040702Q186 商业承兑汇票额度合同。2004

    年9 月17 日,全网公司开出两张金额各为1000 万的商业承兑汇票,收款人为本公司,付款人

    和承兑人都为全网公司。本公司将两张商业承兑汇向银行贴现,票据到期后,本公司、全网公

    司未付款。2006 年5 月17 日,浦发行广州分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网公

    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000 万元,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

    年4 月1 日作出(2006)穗中法民二初字第143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对全网公司所欠上述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1

    (2)因担保而产生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作为下列公司向银行借款的担保人,被债权人起诉负连带责任而产生诉讼事项共计

    本金人民币57,501.76 万元、美元217.45 万元及相关利息,明细如下:

    a、 中国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诉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债务追偿和担

    保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20,938,361.35元及罚息、复利。

    2003 年7 月25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简称城北中行)签订编号为2003 城

    北授字第008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城北中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的主

    债权为城北中行依据2003 城北授字第008 号授信协议向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简

    称江苏科健销售公司)提供的本金金额不超过5,000 万的资金。2004 年1 月18 日,城北中行与

    江苏科健销售公司签订编号为2003 城北授字第008-2 的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约定城北中行为

    江苏科健销售公司开出承兑汇票三张,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000 万元。江苏科健销售公司依据

    2003 城北授字第008-2 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协议向城北中行提供了票面金额30%计900 万

    元的保证金。

    2004 年1 月18 日,城北中行为江苏科健销售公司开出了三张金额各为1,000 万元的银行承

    兑汇票。汇票的到期日为2004 年7 月18 日。汇票到期后,城北中行垫付了除保证金及利息之

    外的其他款项20,938,361.35 元。2004 年7 月19、20 日,城北中行向江苏科健销售公司及本公

    司催讨欠款,江苏科健销售公司未还款,本公司也未承担担保责任。

    城北中行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江苏科健销售公司偿还承

    兑汇票垫款本息合计21,399,055.30 元(截止到2004 年9 月1 日),从2004 年9 月2 日起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承兑汇票逾期垫款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对上述

    垫款本息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11 月5 日作出(2004)宁民二初第179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江苏科健销售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城北中行垫款本金20,938,361.35 元及罚

    息、复利(罚息、复利自2004 年7 月19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承兑汇

    票逾期垫款的规定计收);本公司对上述判决及支付本案诉讼费224,520.00 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公司于2004 年12 月8 日就(2004)宁民二初第179 号民事判决书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本公司与城北中行达成协议,于2005 年3 月8 日申请撤回上

    诉。2005 年3 月24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苏民二终字第036 号民事裁定书,准许

    本公司撤诉申请。2005 年4 月20 日,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代本公司向城北中行偿还了

    300 万元。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2

    2007 年1 月10 日,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达成债权转

    让协议,该协议确认将城北中行对江苏科健销售公司、本公司的该笔债券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

    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并于2007 年1 月20 日在《江苏经济报》公告向债务人告知债权人转让。

    2007 年8 月15 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宁执监字第195 号民事裁定书,变更

    (2004)宁民二初字第179 号民事判决书的申请执行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

    b、 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管城支行诉深圳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智雄电子

    及本公司贷款合同、担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1,750万元。

    2003 年3 月,深圳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管城支行申

    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 万元,智雄电子及本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2003 年3

    月11 日,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管城支行向深圳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0

    万,2004 年3 月11 日该笔贷款到期后,深圳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仅归还了250

    万元,余1750 万元未还款。智雄电子及本公司未承担担保责任。2004 年8 月15 日,中国农业

    银行郑州市管城支行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2005 年4 月27 日,河南省郑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郑执一字第157 号执行通知书,立案执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管城

    支行的强制执行申请。2007 年11 月11 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郑执字第

    157-2 号民事裁定书,继续查封本公司位于深圳市南油大道西侧鸿隆大厦第九、十层房产,位于

    深圳市荔园大厦乙栋1B、4B-10B、14B、21B、3G、6G、20G-22G、1H、4H、13H、14H、17H、

    19H-23H,查封期限一年。2008 年8 月4 日,该院作出(2005)郑执字第157-4 号民事裁定书,

    继续查封上述房产。

    c、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诉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本公司及科健信息

    银行承兑汇票及担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人民币2,000万元。

    2003 年8 月27 日,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健营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爱华支行(以下简称招行爱华支行)签署了编号为2003 年宝字第0403425009 号《授信协议》,

    约定招行爱华支行给予科健营销人民币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 年,用于商业汇票承

    兑等用途。为担保招行爱华支行的债权,本公司及科健信息分别出具了编号为2003 年宝字第

    0403425009-1 号、2003 年宝字第0403425009-2 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公司承诺为前

    述授信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2004 年2 月27 日,科健营销向招

    行爱华支行申请使用前述授信额度,由招行爱华支行对科健营销的三张商业汇票予以承兑,金

    额各为人民币1,000 万元,合计为人民币3,000 万元,到期日为2004 年8 月27 日,保证金合计

    为人民币900 万元。因本公司及科健信息、科健营销发生的财务困难,招行爱华支行要求科健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3

    营销全额追加承兑保证金,该要求未获满足,仅偿还了部分欠款,遂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请求科健营销承兑垫款债务本金2,000 万元及利息及判令本公司及科健信息对科健营销应负担

    的保证金追加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责任。2005 年1 月27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

    法民二初字第499 号民事判决书,支持招行爱华支行的诉讼请求。

    d、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诉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本公司、深圳市博

    力能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及担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人民币1,991.59万元。

    2003 年8 月27 日,科健营销与招行爱华支行签署了编号为2004 年宝字第0004425004 号

    《授信协议》,约定招行爱华支行给予科健营销人民币4,6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 年,用

    于商业汇票承兑等用途。为担保招行爱华支行的债权,本公司、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博力能)及郝建学分别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公司承诺为前述授信协议项

    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2004 年6 月25 日,科健营销向招行爱华支行申

    请使用前述授信额度,由招行爱华支行对科健营销的三张商业汇票予以承兑,金额合计为人民

    币2,500 万元,到期日为2004 年8 月27 日。因本公司及科健信息、科健营销发生的财务困难,

    招行爱华支行要求科健营销全额追加承兑保证金,该要求未获满足,仅偿还了部分欠款,遂诉

    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科健营销承兑垫款债务本金1,991.59 万元及利息及判令本公司、

    博力能及郝建学对科健营销应负担的保证金追加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责任。2005 年1 月27 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498 号民事判决书,支持招行爱华支行的诉

    讼请求。

    e、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诉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及中油龙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及担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1,950万元。

    2003 年2 月28 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简称工行外高桥支行)与中汽租

    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按约定,工行外高桥支行向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发放了贷款人民币5,000 万元。本公司及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归还部分借款本金,尚欠1,950

    万元未归还。工行外高桥支行于2004 年4 月23 日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6 月15 日作出(2004)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11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

    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950 万元,本公司及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中汽租

    赁上海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8 月25 日

    作出(2004)沪一中执第607 号执行通知书,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强制执行。2006 年12 月6 日,上

    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6)浦执字第9829 号执行通知,责令本公司在2006 年12 月12 日前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4

    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将强制执行。2006 年12 月25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

    法院(2006)浦执字第9831 号通知,冻结本公司投资的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35%的投

    资收益、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70%的投资收益、深圳市科健有限网络新技术有限公

    司32.5%的投资收益,冻结期为两年,冻结期间不得办理上述股权的转让、质押等相关手续。

    本公司对该项借款的担保已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975 万元。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借款本金期

    末余额为18,075,612.67 元。

    f、 中国银行上海浦发分行诉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李金芳借款合同及担保责

    任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6,800万元。

    2003 年11 月26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简称中行浦东支行)与中汽租

    赁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2003 年沪浦中信字300701 号《综合授信协议》,约定中行浦东支

    行给予中汽租赁人民币7,000 万元短期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 年。本公司出具了编号为沪

    浦中保字3007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承诺为前述授信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不可

    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按约定,中行浦东支行和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编号为2003

    沪浦中信字300701-1 号和2003 沪浦中信字300701-2 号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发放了贷款人民币

    7,000 万元。借款到期后,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归还部分借款本金,尚欠6,800 万元未归还。

    中行浦东支行遂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 年10 月13 日

    作出(2005)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34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6,80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及李金芳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2004 年8 月25 日,上海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沪一中执第607 号执行通知书,受理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2006 年12

    月6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6)浦执字第9831 号执行通知责令本公司在2006 年12 月

    12 日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将强制执行。2006 年12 月25 日,上海市浦东新

    区人民法院(2006)浦执字第9831 号通知,冻结本公司投资的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

    35%的投资收益、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70%的投资收益、深圳市科健有限网络新技

    术有限公司32.5%的投资收益,冻结期为两年,冻结期间不得办理上述股权的转让、质押等相

    关手续。本公司对该项逾期借款的担保已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3,400 万元。

    g、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诉本公司借款合同担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

    2,600万元及利息。

    本公司为深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莱)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

    分行营业部借款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本金2,600 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8 月3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20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代万德莱偿还借款本金2600 万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5

    及利息3,975,777.81 元。2004 年8 月3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发出NO.0007481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冻结本公司在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的2 个银行

    账户,冻结期为6 个月(自2004 年8 月3 日至2005 年2 月2 日)。

    2004 年4 月21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破字第1-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宣告万德莱破产还债。2004 年2 月23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关

    于申报破产债权的通知”,提请本公司于法定期间内参加破产债权申报,以预先行使追偿权。本

    公司于2004 年4 月8 日申报了2600 万元本金及4,101,676.08 元利息(利息计至2004 年2 月日),

    合计债权人民币30,101,676.08 元。2006 年4 月18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

    法民二破字第1-1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执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债权分配汇总表》本公司可分配回1,156,446.19 元,该款已收入本

    公司银行账户。

    h、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诉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本公司借款

    及保证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500万元及利息。

    2003 年3 月27 日,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简称:广发深南支行)与深圳

    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深港工贸)、本公司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

    约定由广发深南支行发放贷款人民币500 万元给深港工贸,期限为1 年;本公司为深港工贸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2003 年3 月28 日,广发深南支行依约发放了贷款人民币500 万元。到期后

    深港工贸未还款。广发深南支行诉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04)

    深罗法民二初字第522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港工贸偿还本金50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本公司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

    9 月15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终字第509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驳回本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i、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诉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本公司借款

    及保证合同纠纷案,标的为美元90万元及利息。

    2003 年3 月27 日,广发深南支行与深港工贸、本公司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及《保证

    合同》,约定由广发深南支行发放贷款美金90 万元给深港工贸,期限为1 年;本公司为深港工

    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广发深南支行依约发放了贷款美金90 万元,到期后深港工贸未还款。广

    发深南支行诉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5 年12 月29 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

    深罗法民二初字第2288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港工贸偿还本金美元9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6

    j、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清泰支行诉科健信息、本公司及上海吉赛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8 月25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清泰支行(下称浦发清泰支行)与科健信息(下

    称科健信息)签订了编号为9505200428000930 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短期贷款合同》,约定由浦

    发清泰支行发放短期贷款3,000 万元,贷款期限6 个月,从2004 年8 月25 日至2005 年2 月25

    日。同日,本公司及上海吉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浦发清泰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9505200428000930 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短期贷款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及上海吉赛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浦发清泰支行依约发放贷款,但是贷款到期后,

    科健信息未能按约还款,浦发清泰支行于2005 年3 月1 日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 年2

    月13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杭民二初字第7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科健信息偿还

    欠款3,00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及上海吉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k、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科健信息、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借款合

    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2 月25 日,浦发深圳分行与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赵力源分别签订了三份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各自对浦发深圳分行与科健信

    息的贷款债权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基于此三份《最高额保证合

    同》,浦发深圳分行与科健信息于2004 年4 月28 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浦发深圳分行向

    科健信息提供四笔短期贷款合计5,000 万元。浦发深圳分行分别于2004 年4 月26 日、5 月10

    日、5 月13 日、5 月28 日向科健信息发放了1,000 万元、1,920 万元、1,280 万元、800 万元人

    民币贷款,以上四次放贷总额为5,000 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04 年10 月26 日、2004 年11 月

    10 日、2004 年11 月13 日及2004 年11 月28 日。到期后科健信息未归还借款,本公司、智雄

    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未履行担保责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12 月15 日作出(2004)

    深中法民二初字第405、406、41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科健信息支付浦发深圳分行借款本金1,280

    万元、1,000 万元、1,92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04 年11 月21 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

    率7.56%计算;同时对逾期利息根据逾期天数按年利率7.56%计收复利);本公司、智雄电子、

    郝建学及赵力源均对科健信息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40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科健信息支付浦发深圳分行借款本金800 万

    元及利息(利息从2004 年11 月21 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8.316%计算;同时对逾期

    利息根据逾期天数按年利率8.316%计收复利);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均对科健

    信息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 年5 月10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7

    深中法执字第565、566 号执行令,浦发深圳分行申请强制执行。

    l、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科健信息、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银行承

    兑汇票承兑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2 月25 日,浦发深圳分行与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赵力源分别签订了三份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各自对浦发深圳分行与科健信

    息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额度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基于此三份《最

    高额保证合同》,浦发深圳分行承兑以科健信息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6 张,总价值人民币

    5,000 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04 年8 月25 日、2004 年10 月23 日和2004 年10 月26 日。银行

    承兑汇票到期后,科健信息未偿还浦发深圳分行支付的款项,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

    力源未履行担保责任。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12 月15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408、409、410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科健信息偿还浦发深圳分行银行承兑汇票垫款5,00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

    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均对科健信息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m、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本公司、智雄电子借款合同

    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4 月30 日,浦发深圳分行与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下称科健营销)签订《借款合

    同》,约定由浦发深圳分行向科健营销提供短期贷款2,000 万元,浦发深圳分行于2004 年4 月

    30 日发放了贷款,到期日为2004 年10 月30 日。同日,浦发深圳分行分别与本公司、智雄电

    子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智雄电子对科健营销的上述贷款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

    务到期后,科健营销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本公司及智雄电子未履行担保义务。浦发深圳分

    行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12 月15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413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科健营销偿还浦发深圳分行借款本金2,0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04 年11 月21 日起按照每

    日万分之二点一的逾期利率计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本公司及智雄电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n、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

    赵力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1,2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5 月28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与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签订《银行承

    兑汇票承兑协议》,约定由浦发深圳分行承兑以科健营销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2 张,总价值

    1,200 万元,到期日均为2004 年11 月28 日。浦发深圳分行已依约承兑汇票。同日,本公司、

    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为科健营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票据到期后,科健营销未偿还浦发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8

    深圳分行垫付的款项,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赵力源亦未履行担保义务。

    浦发深圳分行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12 月15 日作出

    (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411 号判决书,判决科健营销偿还浦发深圳分行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人民

    币1,2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04 年11 月28 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付至款项清偿之日

    止);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赵力源对科健营销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o、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科健信息、本公司、智雄电

    子、郝建学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3 月25 日,科健营销开出并承兑一张金额为2,00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收款人为

    科健信息,票据到期日为2004 年9 月25 日。本公司、智雄电子及郝建学为科健营销提供票据

    保证。同日,科健信息向浦发深圳分行贴现了该票据。票据到期后,科健营销未支付票面金额

    的款项,科健信息亦未偿还贴现款,本公司、智雄电子及郝建学未履行担保义务。

    浦发深圳分行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12 月15 日作出

    (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412 号判决书,判决科健营销支付浦发深圳分行商业承兑汇票款项人

    民币2,0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04 年9 月25 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付至款项清偿之

    日止,同时对逾期利息根据逾期天数计收复利);科健信息、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对科健

    营销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p、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智雄电

    子、深圳市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叶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1,986.34

    万元。

    2004 年3 月4 日、9 日,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博力能公司)分别开出并承兑两

    张商业承兑汇票,总价值2,000 万元,收款人为智雄电子(简称智雄电子),票据到期日为2004

    年9 月4 日、7 日。本公司于2004 年3 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称:民生银

    行广州分行)分别出具该等商业承兑汇票的确认书并在商业承兑汇票上签署承兑印章。深圳市科

    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叶琨作为保证人对该等承兑汇票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到期日深圳

    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未付款。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于2004 年10 月10 日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博力能公司、

    本公司及智雄电子连带承担票据责任,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支付汇票未付余额19,880,860.80 元

    及利息。2004 年10 月27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505 号民事裁

    定书,冻结博力能公司、本公司、智雄电子共2100 万元的财产。2005 年4 月13 日,广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505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发函给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9

    信技术有限公司,轮候查封、冻结本公司持有的三星科健的35%的股权及收益,查封期限二年。

    2005 月4 月21 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505 号民事调解书,

    各方达成以下协议:确认应付的汇票本金为19,863,364.02 元、应付利息1,146,993.11 元、诉讼

    费用110,414 元、财产保全费105,520 元;由协议签订之日偿还本金50 万,其余从2005 年9 月

    开始每月20 日前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偿还200 万直至本金全部清偿,未付利息在付清全部本金

    的当日支付给原告;诉讼费用及财产保全费在2005 年9 月30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如上述

    约定任何一期未能履行,则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有权要求被告立即付清全部未偿本金及利息。

    q、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诉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同维电子(深圳)

    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担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

    本公司为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以下简称工行华强支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本金4,000 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6 年2 月15 日分别作出(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2、3、4、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安科公司

    偿还借款本金4,00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同维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维电子)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2008 年2 月18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深中法执字第143 号结案通知

    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被执行人安科公司的银行帐户扣划人民币238,944.37 元,余款由被

    执行人同维电子支付完毕;依照有关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粤高法立民终字第32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动撤回上诉)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5 号民事判决

    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r、 交通银行深圳四海支行诉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借款合同担保责任纠

    纷案,担保标的为人民币本金83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8 月20 日,交通银行深圳四海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四海支行)与本公司签订了深交银

    2003 年四海授信保字0501 号授信额度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安科公司与交行四海支行签订的交

    银深2004 年四海综授字0820 号《综合授信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授信额度最高限

    额为本金830 万元。2005 年11 月30 日,交行四海支行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

    求安科公司立即偿还欠款,本公司在本金830 万元内承担保证责任。2006 年9 月26 日,深圳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6)深南法民二初字第246-257、258-26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

    对830 万元债务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7 年7 月30 日,南山区法院对本公司作出

    (2007)深南法执字第1453、1454 号执行令,令本公司履行债务连带责任及执行费的义务。

    s、 中国银行江苏分行诉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商业汇票贴现合同担保责任纠纷

    案,担保标的为人民币本金1,400万元及利息。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0

    2003 年12 月30 日,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与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恒公司)签订

    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约定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为长恒公司开出的金额合计为2,000 万元的商业汇

    票进行承兑。本公司向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出具保证函一份,为上述汇票承兑协议项下的全部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汇票到期后,长恒公司未按约定将足额票款交存银行,中国银行江苏分

    行垫支人民币1,400 万元,为此,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长

    恒公司归还本金1,40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2005 年7 月8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2005)宁民二初字第34 号民事判决书,支持中国银行江苏分行的诉求。2007 年8 月

    29 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宁执监字第193 号执行令,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申请强制执行。2008 年,南京市玄武区法院(2008)再次发出玄执字第592 号执行通知书,限

    令公司在2008 年4 月21 日前履行义务,并支付延迟履行利息。

    t、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借款合同担

    保责任纠纷案,担保标的为人民币本金2,500万元及利息。

    2003 年11 月19 日,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布吉支行)与深圳市康达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尔公司)及本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借款本金2,500 万

    元,到期日为2004 年11 月19 日,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康达尔公司未履行

    还款义务。2005 年5 月9 日,农行布吉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康达尔公司

    立即偿还欠款,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本公司对该项借款担保已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1,250 万

    元。2007 年4 月2 日、2009 年2 月19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05)深中法民二初

    字第256 号、257 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康达尔公司归还农行布吉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500 万元

    及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u、 招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诉杭州科健信息、郝建学、本公司及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承兑汇票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1,400万元及利息。

    2003 年9 月8 日,招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以下简称武林支行)与杭州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杭州科健)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授信协议》,约定由其向杭州科健提供总额

    为2,00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授信协议签订

    当日,郝建学与招行武林支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杭州科健在授信协议项下

    应负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同时,武林支行与杭州科健、本公司及深圳市科健营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健营销)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书》,约定前述授信协议项下商业承兑汇票只能

    用于支付杭州科健购买科健营销货物应向科健营销支付的货款,即武林支行在授信额度内为杭

    州科健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正当持票人进行贴现,杭州科健应将被申请贴现的商业承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1

    兑汇票票面金额30%的款项存入武林支行指定帐户作为贴现保证金,科健营销与本公司应对杭

    州科健在贴现合同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4 年8 月2 日,科健营销持杭州科健签发

    并承兑的总金额为2,00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项招行武林支行申请贴现。2004 年8 月3 日,武

    林支行与杭州科健及科健营销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合同》,对上述票据进行贴现。贴现合同

    签订当日,杭州科健向招行武林支行交存了600 万元保证金,后者向前者发放了票据贴现款。

    但至2005 年1 月10 日汇票到期日,杭州科健未将票款足额交付,郝建学、科健营销及本公司

    也未履行各自的连带付款义务,武林支行扣收600 万元保证金后起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请求判决杭州科健、郝建学、本公司及科健营销连带承担票据偿还责任,偿还汇票未付余额140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分别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及

    管辖权异议申请上诉,分别于2005 年8 月17 日、2005 年12 月12 日被驳回。2006 年7 月10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杭民初字第21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杭州科健支付招行武林支行

    1,400 万元,及自2005 年1 月1 日起至起诉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逾期付款违约金

    542,406.63 元,另支付招行武林支行差旅费24,122.63 元及律师代理费3 万元,郝建学、科健营

    销、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v、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文化路支行诉科健信息、本公司、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郝

    建学银行借款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9 月24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文化路支行(下称“浦发行文化路支行”)与科健

    信息签订编号为7609200428005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短期贷款合同》,约定由浦发行文化路支

    行向科健信息提供短期贷款3,000 万元,浦发行文化路支行如约发放了贷款,到期日为2005 年

    9 月23 日。同时,浦发文化路支行分别与本公司、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郝建学签订了《保

    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郝建学对科健信息的上述贷款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债务到期后,科健信息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本公司及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郝建

    学未履行担保义务。浦发行文化路支行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

    年5 月10 日作出(2006)郑民四初字第4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科健信息偿还浦发行文化路支行

    借款本金28,425,688.97 元及利息1,437,019.63 元(利息计算至2005 年10 月20 日),本公司、中

    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郝建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6 年6 月12 日,浦发行文化路支行向郑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w、 深圳市发展银行深圳中电支行诉本公司、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借款合同担保责

    任纠纷案,担保标的为美元本金1,274,504.24元及利息。

    2003 年6 月30 日,深圳市发展银行深圳中电支行(以下简称发展银行中电支行)与深圳市深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2

    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深港工贸”)及本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和《保证担保合同》。

    2006 年6 月30 日,发展银行中电支行给深港工贸发放贷款美元130 万元,贷款到期后,深港

    工贸仅偿还部分贷款本金。2007 年9 月28 日,发展银行中电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深港工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美元1,274,504.24 元及利息,要求本公司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x、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诉科健信息、郝建学、本公司及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

    售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担保责任纠纷案,担保标的为人民币4,5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9 月17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广州分行)与科健信息签订《短

    期贷款额度合同》,与郝建学签订《个人保证合同》,与本公司签订《短期贷款额度最高额保证

    合同》,并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约定本公司以其对中桥百合的应收账款对上述《短期贷

    款额度合同》提供担保,本公司对中桥百合发出了《应收账款质押通知书》,中桥百合进行了确

    认并同意浦发广州分行为上述应收账款的合法质权人。2004 年9 月17 日,浦发广州分行向科

    健信息发放贷款人民币5,000 万元,贷款到期后,科健信息于2004 年9 月30 日归还500 万元,

    余款一直未还。2007 年9 月19 日,浦发广州分行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科健信息立即返还借款本金4,500 万元及利息,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其他重大合同涉及诉讼事项

    本公司涉及其他重大合同的诉讼标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415.50 万元及利息,美元644.50

    万元。其中截止2009 年6 月30 日已提起诉讼并判决的金额为人民币14,323.91 万元,美元644.50

    万元;截止2009 年6 月30 日提起诉讼但至报告报出日仍未判决的诉讼金额为91.59 万元。该

    等诉讼主要因本公司欠供货商(或者广告服务商)货款(或广告费)所致。货款及预计利息已计入相

    关的负债科目。明细列示如下:

    a、 北京东方日海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本公司拖欠广告费纠纷案

    北京东方日海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称“东方日海”)诉本公司拖欠广告费纠纷案

    已于2004 年11 月11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深圳中院”)(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49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偿还广告费人民币57,572,955.75 元及逾期利息。2004 年12 月23 日,

    深圳中院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49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本公司价值

    2,000 万元的财产。本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 年8 月1 日,广东省高级人

    民法院(2005)粤高法立民终字第257 号民事裁定书以我公司未交上诉费为由裁定本公司自动撤

    回上诉。2005 年11 月30 日,深圳中院作出(2005)深中法执字第1072 号执行令,东方日海申请

    强制执行。2007 年4 月24 日,深圳中院作出(2005)深中法执字第1072-2 号民事裁定书,将本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3

    公司所有的手机生产线及机器设备一批以人民币643,670 元抵偿给东方日海。截至报告期末,

    上述资产已被处置,处置款项尚未支付给东方日海。

    b、 火炬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广赢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智雄电子进口

    代理担保纠纷案

    火炬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广赢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进口代理纠纷向株

    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智雄电子因在进口代理协议中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也作为被申请人一起

    被申请仲裁。

    株洲市仲裁委员会于2004 年8 月24 日作出(2004)株仲裁字第017 号裁决书裁决:本公司

    付给火炬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所垫付的资金及相关费用计人民币23,155,977.94 元,本公司赔偿

    火炬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自2003 年10 月28 日起至2004 年8 月20 日止罚息计人民币

    1,805,632.98 元;裁令本公司付给广州市广赢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垫付的资金820,070.43 元;智

    雄电子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2004 年9 月14 日,深圳中院作出(2004)深中法执字第1488-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

    划扣本公司及智雄电子的银行存款,查封、拍卖本公司及智雄电子的财产,执行标的以2,700

    万为限。2004 年12 月10 日,深圳中院作出(2004)深中法执字第1488 号执行令,火炬进出口有

    限责任公司及广州市广赢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05 年3 月30 日,深圳中院发

    出NO.0001861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本公司位于租用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的深圳

    蛇口工业区SKG506-03 工业用地上的房产及其他地上附属物。查封期限为自2005 年3 月30 日

    至2007 年3 月29 日。2006 年,深圳中院陆续作出(2004)深中法执字第1488-3 至1488-13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变卖本公司位于南山区北路住宅区12 套房产,变卖款由购房人直接付至法院,

    以清偿本公司所欠债务。至此,对广州市广赢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已清偿完毕,对火炬

    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仍未清偿完毕。2008 年4 月25 日,火炬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将未清偿的

    债权转让给广西新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阳江市江城区法院解除了对该院(2006)城法执字第

    553 号民事裁定书中对科健大厦(位于蛇口工业区SKC506-03 的5057 平方米工业用地)的查封,

    并以其处置款项用归还欠付广西新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款项,详见附注(十一)5(3) nn。

    c、 深圳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深圳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货款纠纷于2005 年1 月20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请求支付拖欠的货款3,444,702.01 元及逾期利息。2005 年6 月29 日,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46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货款3,444,702.01 元

    及利息137,156.72 元(计算至2005 年2 月3 日)。2005 年8 月2 日,我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4

    院提起上诉。2005 年11 月21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中法民二终字第1134 号民

    事调解书,本公司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只需支付货款3,214,702.01 元及利息。

    d、 东莞万德电子制品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东莞万德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于2004 年12 月8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人民币3,378,607.50 元及利息。2005 年1 月14 日,该公司又申请追

    加诉讼请求支付人民币427,124.25 元。2005 年7 月20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

    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6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3,793,277.28 元及利息。

    e、 深圳市毅杰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深圳市毅杰实业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货款纠纷于2005 年1 月4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

    院,请求支付货款2,673,567.50 元及利息。本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法院于2005 年3 月4 日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320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本公司提出的管

    辖权异议。2005 年6 月18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320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1,700,248.28 元及利息。

    f、 北京华君广告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

    北京华君广告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于2004 年12 月7 日诉至深圳市福田区人

    民法院,请求本公司支付广告费人民币2,202,00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442,149 元。2005

    年9 月28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75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

    公司偿还广告费人民币2,202,000 元及逾期利息。

    g、 埃梯梯科能(天津)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

    埃梯梯科能(天津)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货款纠纷于2005 年1 月6 日诉至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1,805,107.30 元及利息。2005 年6 月1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

    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32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1,805,107.30 元及利息

    92,097.03 元。

    h、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买卖合同违约纠纷案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买卖合同违约纠纷案已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于2004 年11

    月17 日作出(2004)沪仲案字第0489 号裁决书,裁决本公司应向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交付价

    值人民币170 万元的货物,如本公司交货逾期、不足或不符合双方的约定,申请人神州数码(中

    国)有限公司有权向法院直接申请执行人民币2,226,135.00 元。2005 年8 月9 日,本公司收到深

    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字第108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4)沪仲案字第0489 号裁

    决书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5

    i、 深圳市裕同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

    深圳市裕同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04 年12 月14 日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397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市裕同实

    业有限公司欠款本金1,392,641.50 元及逾期利息。2005 年11 月3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字第264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397 号民事判

    决书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j、 深圳雅昌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合同纠纷案

    深圳雅昌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货款合同纠纷于2004 年12 月14 日向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印刷款合计1,306,720.00 元及利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05

    年5 月17 日分别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88、189、190、191、192、193、194、195、196、

    197、198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市裕同实业有限公司货款共计1,309,420.00 元及逾期

    利息。2005 年11 月3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字第2668-2678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88-198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有可供

    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k、 深圳市乐仕嘉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合同纠纷案

    深圳市乐仕嘉实业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合同纠纷案于2004 年11 月15 日由深圳市南山区人

    民法院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41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深圳市乐仕嘉实业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签订的四份《订货合同》,本公司支付深圳市乐仕嘉实业有限公司货款759,240.00 元及

    利息。2005 年11 月3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字第2624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412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

    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l、 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广告费纠纷案

    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广告费纠纷于2005 年1 月10 日诉至广东省广

    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诉求本公司支付广告费400,000.00 元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831,178.00

    元。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广东省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东法民二初字第286-1 号

    民事裁定书,驳回本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2005 年9 月14 日,广州市东山区法院作出(2005)

    东法民初字第28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公司支付货款400,000.00 元及违约金。

    m、 深圳市禾兴科技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

    深圳市禾兴科技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04 年8 月8 日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843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市禾兴科技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6

    有限公司欠款本金1,227,570.25 元及逾期利息。后本公司向法院提出上诉时,双方达成和解协

    议。2005 年9 月3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字第1726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843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

    申请恢复执行。

    n、 韩国IBRIDGE有限公司(IBRIDGECO.LTD)诉本公司债务纠纷案

    韩国IBRIDGE 有限公司(IBRIDGECO.LTD)于2004 年8 月17 日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请求支付欠款1,000,000.00 元及利息。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

    深中法民四初字第708 号民事裁定书作出裁定,驳回本公司的管辖权异议。2006 年1 月10 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民四初字第70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欠款

    1,000,000.00 元及利息。

    o、 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

    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04 年11 月3 日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278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华宝利电

    子有限公司欠款本金814,074.00 及逾期利息。本公司后上诉但未到庭,法院于2005 年4 月18

    日做出(2005)深中法民二终字第279 号民事裁定书以本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p、 瑞声声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瑞声声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04 年11 月1 日诉至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764,350.16 元及利息。2005 年6 月27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

    院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66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货款764,350.16 元及利息。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支付了货款3 万元。

    q、 东莞达晨电业制品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

    东莞达晨电业制品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04 年10 月29 日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375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东莞达晨电业

    制品有限公司欠款本金709,125.00 元及逾期利息。本公司不服该判决,于2004 年12 月8 日向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又于2005 年4 月18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二

    终字第28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本公司撤回上诉。2005 年11 月3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字第23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375 号民事

    判决书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r、 深圳市高凡印刷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深圳市高凡印刷有限公司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7

    付货款657,500.00 元及利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 年1 月20 日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

    初字第261 号保全结果通知书,查封了本公司开户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的资金账

    号。2005 年4 月18 日,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2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本公司偿还货款657,500 元及利息。

    s、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加工合同货款纠纷案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于2004 年9 月16 日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173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天马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本金636,575.00 元及逾期利息。

    t、 深圳市其真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深圳市其真实业有限公司于2004 年12 月23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520,000.00 元及逾期利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05 年4 月

    20 日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321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市其真实业有限公司货

    款520,000.00 元及利息。2005 年11 月3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

    字第23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5)深南法执字第321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有

    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u、 深圳市宏科工业材料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深圳市宏科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于2004 年11 月12 日向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支付货款456,165.65 元。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05 年4 月

    18 日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45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市宏科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货款456,165.65 元。2005 年11 月3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字第

    236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45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有可

    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v、 深圳市丰华洋伞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深圳市丰华洋伞有限公司于2005 年3 月14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拖欠的货款130,000 元及逾期利息。2005 年8 月24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

    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55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偿还130,000 元货款及利息。

    w、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于2005 年2 月24 日,诉至深圳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127,500 元及违约金。2005 年8 月24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50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127,500 元及利息。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8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已经归还6,000.00 元。

    x、 深圳现代彩印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承揽合同纠纷,深圳现代彩印有限公司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

    支付印刷款人民币91,074.24 元及利息。2005 年9 月21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

    深南法民二初字第75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91,074.24 元及利息。

    y、 宁波凯普电子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货款产生纠纷,宁波凯普电子有限公司于2004 年11 月2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96,000.00 元。

    z、 联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联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05 年3 月21 日,诉至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734,715.61 元及利息。2005 年6 月2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

    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63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734,715.61 元及利息。

    aa、 广州梁氏通讯电器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2005 年3 月3 日,广州梁氏通讯电器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货款

    14,823,662.99 元。2005 年10 月15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6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14,823,662.99 元,承担受理费84128.32 元。2006 年2 月

    16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执字第203 号执行令,广州梁氏通讯电器有

    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bb、 连展科技电子(昆山)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货款产生纠纷,连展科技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于2005 年3 月14 日诉至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113,022 元及利息。2005 年7 月2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56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113,022 元及违约金。

    cc、 东莞市特宝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货款产生纠纷,东莞市特宝电子五金有限公司于2005 年7 月12 日诉至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792,000 元及逾期利息。2005 年8 月1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22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偿还货款792,000 元及逾期利息。

    dd、 上海光线电视传播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广告费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广告费纠纷,上海光线电视传播有限公司于2005 年8 月16 日诉至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 年11 月2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404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本公司需在2006 年9 月30 日前支付该公司广告发布费2,116,800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9

    元。

    ee、 田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田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于2005 年7 月30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3,691,752.35 元及利息。2005 年11 月2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4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3,691,752.35 元及利息。

    ff、 北京赛诺市场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诉本公司欠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欠款纠纷,北京赛诺市场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 年8 月30 日向北京仲

    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偿还欠款及承担仲裁费。2005 年12 月16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2005)

    京仲调字第0280 号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本公司在2006 年3 月16 日前分次偿还

    40 万元,另承担仲裁费11,875 元。

    gg、 广州创盛广告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广告费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广告费纠纷,广州创盛广告有限公司于2005 年8 月20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请求偿还广告费468,862.88 元及利息。2005 年11 月10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49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偿还广告费464,324.75 元及利息

    4,600 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支付85,000 元。

    hh、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于2005 年11 月23 日诉至深圳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拖欠的货款819,900 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支付110,000 元。

    ii、 曾向辉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曾向辉于2005 年12 月27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

    支付货款239,966.96 元及利息。2007 年1 月15 日,本公司与曾向辉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本公

    司在2007 年1 月至2007 年7 月的每月月底前向曾向辉支付30,000 元,于2007 年8 月31 日前

    付清余款29,966.96 元,曾向辉放弃要求本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权利,本公司还应负担案

    件受理费3,226 元。若本公司连续两期未履行前项规定支付货款,曾向辉有权就全部未付货款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司还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2,828 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

    经支付35,000 元。

    jj、 上海展华电子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货款产生纠纷,上海展华电子有限公司于2005 年11 月24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232,527.79 元及利息。2006 年8 月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

    (2006)深南法民二初字第419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本公司在2006 年11 月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0

    30 日前支付10,000 元,2006 年12 月30 日前支付10,000 元,自2007 年1 月起至2007 年10 月

    期间,本公司应于每月30 日前支付20,000 元,余款12,527.79 元于2007 年11 月30 日前支付

    完毕。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已经支付85,000 元。

    kk、 深圳市腾威电子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货款产生纠纷,深圳市腾威电子有限公司于2006 年1 月10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1,007,586 元及利息。2006 年8 月22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

    出(2006)深南法民二初字第62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663,586 元及利息。

    ll、 东莞虎门玉丰电子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本公司与东莞虎门玉丰电子有限公司的货款纠纷已于2004 年9 月20 日经深圳市南山区人

    民法院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165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需偿还货款3,545,607 元及违约

    金128,806.75 元。2005 年11 月3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执字第2472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165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若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

    财产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mm、 特瑞胶黏配件产品(廊坊)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欠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特瑞胶黏配件产品(廊坊)有限公司于2005 年4 月13 日诉至深

    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193,354.22 元。2005 年10 月20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

    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8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193,354.22 元。

    nn、 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土地租金纠纷案

    2005 年4 月24 日,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招商创业”)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本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协议书》及《土地使用租金调整协议书》、

    返还已使用的土地、支付拖欠的租金482,122.16 元及滞纳金1,253,517.62 元。2006 年8 月8 日,

    招商创业再次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本公司支付拖欠租金24 万元,收回地

    上建筑物科健大厦及附属物。2006 年11 月23 日,公司与招商创业达成《和解协议》,就(2005)

    深南法民三初字第1330 号案件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确认原《土地使用协议书》及《土地

    使用租金调整协议书》因到期而自然中止,双方未达成续租合同;《土地使用协议书》及《土地

    使用租金调整协议书》所涉及土地使用权属于招商创业;公司截止至2006 年11 月23 日拖欠招

    商创业土地租金共计964,244.32 元,双方同意按照拖欠款金额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支付所拖

    欠租金的利息。

    2008 年4 月24 日,在南山区法院的主持下,招商创业与本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及和解协议,

    主要内容是:将上述土地上由本公司兴建的科健大厦及附属物的所有权归招商创业;本公司负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1

    责解除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因本公司与广西新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广西新

    强”)债务纠纷对科健大厦的查封;招商创业向本公司分期支付1,700 万元作为补偿,本公司及

    已承租的租户在2008 年4 月17 日起至2009 年1 月23 日之间陆续清空科健大厦并向招商创业

    移交;房产在交付前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交付手续完成后,(2005)深南法民三初字第1330 号

    案件项下本公司所欠招商创业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金的本金及利息等),以及前述

    债务之外新发生的截至本协议约定的最后清空日止本公司所欠招商创业的全部土地租金本息、

    土地使用费及违约金等债务即消灭。2008 年4 月25 日,阳江市江城区法院解除了对科健大厦

    的查封。2008 年5 月,招商创业将科健大厦首期补偿款1,450 万元支付给阳江市江城区法院用

    于偿还欠付广西新强的款项;2009 年1 月19 日,本公司与招商创业签署《科健大厦及其附属

    设施移交确认书》,确认了科健大厦及其附属设施的移交;2009 年1 月23 日,与招商创业签订

    补充协议,由于本公司在清空科健大厦过程中造成的部分建筑物及消防设施损坏及部分租户未

    按期交还房屋,补偿款变更为1,666,51 万元。招商创业已将补偿尾款129.85 万元直接支付给广

    西新强用于清偿本公司债务;其他补偿款已按约定由招商创业将科健大厦2008 年5 月后的租金

    由本公司收取予以抵补。2009 年1 月公司已按约定交付房产,补偿款亦支付给广西新强.

    oo、 字源公司(加拿大)诉北京协亨电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纠纷案

    字源公司(加拿大)于2006 年5 月12 日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北京协

    亨电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立即停止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行为;立即全部销毁侵权产品;

    共同赔偿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人民币30 万元以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07 年11 月30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一中民初字第7497 号民事调解书,本公司立即停止生

    产、销售涉案的K383 型GSM 双频数字移动电话机;协亨公司停止销售涉案的上述产品;本公

    司向字源公司支付赔偿款人民币6,000 元,本公司承担诉讼费1,010 元。

    pp、 耐普罗塑胶五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耐普罗塑胶五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于2006 年9 月1 日诉至深

    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98,973.79 元及本案的诉讼费用。2006 年11 月9 日,深圳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6)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979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

    本公司在2007 年1 月至4 月平均每月25 日前支付20,000 元,余款在2007 年5 月25 日前支付。

    本公司已在2007 年支付41,019 元。耐普罗塑胶五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7 年8 月3 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7)深南法执

    字第2655 号民事裁定书及执行令。

    qq、 深圳市南油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2

    因与本公司产生工程款纠纷,深圳市南油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6日诉至深圳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工程款75,000元及利息。2007年9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作出(2007)深南法民二初字第556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市南

    油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75,000元及利息,如本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46元由本公司负担。深圳市南油消防安全工程

    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7年12月18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

    出(2008)深南法执字第32号民事裁决书及执行令。

    rr、 安捷利(番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安捷利(番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18日向法院起诉,

    要求偿还货款4,306,798.48元及利息。2006年6月8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

    民二初字第1765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公司确认尚欠货款3,956,159.30元,应于

    2006年6月20日前支付,同时本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货款利率支付所欠货款的逾期付款利

    息,自2005年2月24日起至实际支付全部货款之日。2006年6月9日,本公司与安捷利(番禺)电子

    实业有限公司达成抵债协议,以机器设备抵偿债务2,900,000元,并已将机器设备交予安捷利(番

    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安捷利(番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7年3月22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7)深南法执字第1228号民事裁定书及执

    行令。

    ss、 易通新技术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易通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通新技术)于2006年5月12日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货款美元5,008,560.00元。2007年8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2006)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38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易通新技术确认本公司已

    于2005年1月向其付款1,476,000美元,且该笔付款为应付货款的一部分,本公司承诺,分三期向

    易通新技术偿还货款余额3,532,560美元: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偿还货款1,413,024美元,

    3个月内,偿还货款1,059,768美元,5个月内偿还货款1,059,768美元。如本公司不能严格按本协

    议约定时间及金额还款,视为违约,应在违约后立即一次性向易通新技术付清全部货款余额,

    并支付该款项自其违约之日至易通新技术付清全部货款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的双倍所产生的利息,对此,易通新技术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8年4月10日,广东省揭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08)揭中法执委字80号查封通知,裁定查封深圳市南山区松平路

    T404-0020号土地(科技园土地);鸿隆大厦第九、十层;华联花园共15套房;荔园大厦乙栋共

    43套;冻结本公司持有以下公司的股权:三星科健公司35%的股权、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3

    限公司51%股权、深圳市科健有限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32.50%股权、智联科公司70%的股权、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7.4074%股权。

    tt、 颜正供用电合同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发生租赁合同纠纷,于2007 年10 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

    圳市新金达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本公司退还多收取电费19,498.20 元及利息。2008 年3 月7 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7)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59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深圳市新金达

    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返还颜正19,498.20 元及利息,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uu、 广东益商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发生委托代理合同纠纷,2007 年12 月28 日,广东益商律师事务所向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立即支付律师费20 万元及滞纳金。2008 年7 月29 日,深

    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8)深南法民二初字第23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广东益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20 万元及滞纳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自

    2006 年4 月1 日起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vv、华电有限公司[CEIEC(H.K)Limited]欠款纠纷案件

    因与本公司发生代理采购合同纠纷,2007 年11 月20 日,华电有限公司[CEIEC(H.K)Limited]

    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还信用证垫款及手续费利息3,678,511.22 美元,

    2009 年6 月4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深中法民四初字第69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华电有限公司[CEIEC(H.K)Limited] 垫款本金

    2,900,800.00 美元及利息(自垫款之日起按中国银行同期美元贷款利率计至判决确定的还款日

    止)手续费11,588.96 美元.,逾期未支付加倍计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其他重大诉讼事项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禄口公司)与南京弘润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因借款产生纠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 年1 月30 日作出(2002)宁经初字第0006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南京弘润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弘润公司)1,300 万元的

    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财产。2002 年2 月5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发出(2002)宁经初

    字第64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冻结)弘润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编号为:广宁中协01122101

    合作协议事项下的1,300 万元货款或相应价值的货款。查封期间不得将查封(冻结)的上述财产支

    付给弘润公司。2003 年8 月11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发出通知,禄口公司向南京

    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本公司及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中支行(下称:广发行城中支行)为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4

    禄口公司与弘润公司借款纠纷案的被执行人,限本公司在2003 年8 月31 日前交回法院查封的

    财产,如届期未交回将依法进入追加被执行主体的程序。2004 年8 月23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2004)宁执字第17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扣划本公司的银行存款247,100.00 元,并向

    中信实业银行福田支行发出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扣划本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福田支行的银行

    存款247,100.00 元。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三)经营改善措施

    截止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净资产为-124,444.95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存在多项巨

    额逾期借款、对外担保。本公司面临多项诉讼、部分资产被查封或冻结,生产经营规模萎缩。

    为改善目前经营状况,公司计划采取以下重组与改善措施:

    2008年,公司和债委会经过协商后达成共识:将公司的所有债务、资产和人员进行整体剥

    离,力争使公司变为无资产、无负债、无人员的“净壳”公司;债务剥离完成后,公司通过定

    向增发购买重组方资产,从而彻底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2009年,公司董事会将与债委会积极筹划,力争年内再次启动重组,对于公司未来的持续

    经营能力以实际可操作的方案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

    1、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3,361.40 万股股权被司法冻结

    2003 年3 月6 日,科健集团因申请640 万元人民币贷款,将所持本公司1,100 万股法人股

    质押给光大银行工业大道支行。上述贷款到期后,科健集团未能归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因

    此,上述债权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科健

    集团所持本公司的1,100 万股法人股实施了司法再冻结,冻结期限自2007 年12 月7 日至2010

    年11 月24 日。

    2004 年3 月31 日,因申请贷款,科健集团将所持本公司761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

    行深圳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分别

    对科健集团所持本公司761 万股、0.4 万股股份实施了司法再冻结,冻结期限自2007 年2 月14

    日至2010 年7 月20 日。

    2004 年7 月27 日,科健集团因申请1,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将所持本公司1,500 万股法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5

    人股质押给招商银行松岗支行。上述贷款到期后,科健集团未能归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因

    此,上述债权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科健

    集团所持本公司的1,500 万股法人股实施了司法再冻结,冻结期限自2004 年11 月19 日至2010

    年4 月19 日。

    2、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3,100 万股股权被司法冻结

    2004 年8 月3 日,智雄电子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100 万股法人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深

    圳分行。2004 年8 月11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中国农业银行福田支行的诉前财产保全申

    请,自2004 年8 月3 日起查封冻结了上述被质押冻结的3,100 万股法人股权,该诉讼是因智雄

    电子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银行授信逾期未还而致。

    2004 年8 月15 日,因智雄电子为深圳市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郑州管

    城支行签订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深圳市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逾期未还,根据郑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2008 郑法协执字第157 号,司法再冻结了智雄电子持有本公司的3,100 万股股份,冻结

    期限为2007 年2 月8 日至2010 年8 月4 日。

    3、本公司债委会情况

    2007年4月9日,公司及其21家关联方与债权银行等签订了《关于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方的债务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债权银行各成员单位决

    定组成“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债务重组金融债权人委员会”,统一行使债权,共

    同对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进行债务重组。主要内容如下:

    (1) 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东方资产

    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获得21家债权银行授权,代表其

    自身及其他债权银行签署《债务重组框架协议》。

    乙方:中科健获21家关联公司、郝建学先生授权,代表其自身及21家关联公司、郝建学先

    生签署《债务重组框架协议》。

    丙方:深圳市新大陆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金达电子产品制造有限公司

    (2) 主要内容

    经甲、乙、丙方三方协商确定,本次债务重组的整体方案主要包含如下内容:乙方、丙方

    同意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资产和业务重组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

    给予充分的配合;乙方同意以其全部资产以及未来经营所取得的全部收益和其他资金来源偿还

    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丙方同意以其全部资产以及未来经营所取得的全部收益和其他资金来源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6

    为中科健偿还其所欠甲方的债务和对甲方承担的或有负债;为保持中科健的上市地位及乙方核

    心业务的可持续经营,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乙方合理而必要的宽限或减

    免,并对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进行重组。

    在对乙方、丙方进行全面调查后,甲乙丙三方将共同协商,力争制定《债务重组方案》,

    在此基础上签订正式的《债务重组协议》,乙方应当根据《债务重组协议》中规定的债务偿还

    进度、金额、方式,积极履行偿还义务。乙方、丙方偿还甲方债务的资金均应汇入甲方指定的

    帐户,由甲方在各成员单位之间进行分配。甲方应当定期向乙方发出书面函件,将各成员单位

    债权变动情况和余额通知乙方。

    截至报告日,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债务重组金融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

    委会”)已建立有相关议事规则制度,并吸收了除上述债权银行之外的多家金融机构以及非金

    融机构的债权人进入债委会。

    1、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首次提出重大资产重组

    2008年3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议案》,主要内容是:拟处置部分资产偿还债

    务,保留部分无法转移的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资产转让给科健集团和深圳市同利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同利公司);未偿还的负债和或有负债全部转让、置换给科健集团、智雄电子、

    同利公司,或者由委员会进行豁免;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购买朱志平、姬丽松、从

    乃康和同利公司所持有的同方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集团)100%的股权等。

    基于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了上述《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

    议案》,2008年3月25日,本公司与债委会、科健集团、智雄电子、同利公司、郝建学签署了《中

    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及债务转让框架协议》,2008年6月,债委会通过表决通过了签订上述

    框架协议。

    2008年10月10日,本公司为本次重组聘请的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出

    具了“关于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其主要结论

    意见是:自然人朱志平已于2008年3月27日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其作为境外自然人投资

    者,不符合作为科健股份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资格。鉴于上述事项在一段时间内

    无法解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中止。

    (2)再次提出重大资产重组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7

    2009年2月24日,本公司收到同方集团 “关于重新启动中科健向同方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函”。2009年3月,本公司、债委会、姬丽松、朱晟卿、同方集团签订了《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

    司债务及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于2009年3月25日向同方集团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称:因同

    方集团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向中科健提供必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主要历史财务

    指标、估值及拟定价、未来盈利能力等,导致中科健无法按照要求披露上市公司的重组预案,

    从而导致中科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止。本公司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十五)补充资料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年修订)》的要求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2009 年1-6 月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

    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不适用 不适用 -0.09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适用 不适用 -0.14 -0.14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2008 年1-6 月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

    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不适用 不适用 0.58 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适用 不适用 0.63 0.63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情况如下 (收益以正数列

    示,损失以负数列示):

    项 目 本期发生数 上期发生数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293,504.62 164,594.8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8

    项 目 本期发生数 上期发生数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2,664,993.43 347,094.31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4,266,964.00 -6,545,498.9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

    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0,166.66 -1,346,308.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 7,691,367.39 -7,380,117.97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合 计 7,691,367.39 -7,380,117.97000035 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9

    九、备查文件

    1、载有法定代表人、总裁、财务总监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告;

    2、本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

    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4、其他备查文件。

    上述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