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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天楹: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20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本着审
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
交易及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查,并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助
于满足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本次交易的交易方
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洪剑峭:




俞汉青:




赵亚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