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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天楹:关于签署泗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采购合同的公告2018-12-14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8-14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泗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限为 5 年,即自本协议签订并完成垃圾分类处理设备设施建设
投放运营后至第 5 周年止。
    3、本协议履约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影
响协议未来履行的风险,以及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1、2018 年 11 月 14 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
方”)收到泗阳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泗阳县城管局”或“甲方”)、江苏中
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E3213010313201808189-1),确
认公司为泗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收到
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TY2018-128)。
    2、近日,泗阳县城管局与公司签订了《泗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采购
合同》(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3、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泗阳县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朱红军
       职务:局长
       住所地:泗阳县北京西路 6 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1924405605
       注册资本:135152.1423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 号 2 幢
       主营业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自产产品销售,危险废弃物
处理(前述所有范围权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可再生能源
项目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污水
处理、大气环境治理、噪声治理、土壤修复;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
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填埋气开发与利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
输;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河道保洁、
绿化管护;物业管理。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
与协议签署甲方泗阳县城管局未发生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泗阳县城管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泗阳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泗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1.2 项目规模:
    城区所有机关、单位、学校(共计 75 家)及城区 100 个居民小区(若实
际数量少于招标数量按照实际情况执行,若实际数量多于招标数量,超过总数量
2%的不增加费用,超过 2%以上部分,同比例增补服务费用。)日常产的可回收垃
圾及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有害垃圾由乙方运至暂存点临时存放,存至一定量
时由甲方联系当地环保部门主导处置)。项目内容涵盖:垃圾分类四联桶站建设、
收运设备、生态岛及分拣中心建设与设备的采购安装、项目整体宣教、运营及物
联网应用(包括宣传、计量、收运、兑换等)。
       1.3 项目工作内容
       1.3.1 乙方定期对小区或单位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和相关人员培
训,以及垃圾分类置换、兑换专项活动的宣传推广;
    1.3.2 乙方组织建设垃圾分类相关基础设施、配置分类设备;
    1.3.3 分拣中心的设备、设施建设与生态体验岛的建立
       1.3.4 可回收垃圾种类:
       1.3.5 日常运行工作。
       2.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5 年。即自本协议签订并完成垃圾分类处理设备设施建设投放
运营后至第 5 周年止。
       3.服务费用:
       本项目本协议期内合同总价 4582.5 万元(916.5 万元/年),运营服务期 5
年。
       协议期满,若乙方不再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乙方配备的所有垃圾分类设
备无偿移交归甲方所有。
       4.争端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宿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
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为公司垃圾分类业务增添了新的佳绩,提升了公司在垃圾
分类业务上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项目的取得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全产业链的战
略布局,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及公司垃圾分类业务的拓展
产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
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3、本协议签署及履行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履约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影响协
议未来履行的风险,以及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由甲、乙双方签订的《泗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