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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天楹: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9-3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9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 26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圣军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438,736,365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655,642,441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6.88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655,616,441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6.88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83,325,436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4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83,299,436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4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4%;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3%;反对 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反对 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3%;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4%;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3%;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3%;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8%;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 2019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3%;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4%;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静、毕艳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