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1994-12-3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单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4年        1993年    94年较93年增长    1992年   
 1.主营业务收入        616958390.73  504327093.55         22.33% 227787094.78
 2.利润总额            107263549.96   89462947.32         19.90%  51600518.63
 3.税后利润             99841370.64   82797478.97         20.59%  47548362.13
 4.资产总额           1076285580.98 1025858128.36          4.92% 560140613.77
 5.股东权益            631169345.43  308537748.19        104.57% 143580531.10
 6.每股净资产             3.51元/股                                          
 7.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555元/股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0.69元/股                                          
 8.每股红利               0.31元/股                                          
 9.股东权益比率              58.64%        30.08%         94.95%       25.63%
 10.净资产收益率             21.25%        36.63%        -41.99%       43.39%
注:1.1992、199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已按1994年度计算口径(不含增值税)进行了调整。
       2.本公司于1994年度正式股份化并发行新股7,700万股,加大了股东权益,使本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度有所降低。
       3.每股红利=分红基金/年末总股本。
二、年度分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建议1994年度的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分配比例

        法定盈余公积金                 10%
        公益金                         10%
        任意公积金                     25%
        分红基金                       55%

2,分派办法
    向发起人股、定向法人股及A股公众肢(上述股份会计14,300万股)每10股送1股,派2.39元现金;向B股公众股(3,700万股)每10股送1股,派0.5元现金。
    上述分配方案尚需经1995年5月30日股东大会和主管机关批准。
三、业务回顾
    1994年,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在生产经营。股票发行与上市和扩建工程等方面均取得较好的成绩。
(一)经营情况
    1.去年一年,公司继续坚持以安全生产为中心,重点提高了机组设备完好率和出力率,公司全年共发电90,026.46万千瓦时,比1993年增长23.37%;完成售电量87,611.87万千瓦时,比1993年增长25.19%。
    2.公司1994年完成工业总产值72,038.57万元,比1993年增长22.04%;实现销售收入61,695.84万元,比1993年增长22.33%;实现税后利润9,984.14万元,比1993年增长20.59%,其中主营业务(供电、供热)税后利润7,595.95万元,占税后利润总额的76.08%。
    3.  1994年公司长期投资收益1,329.30万元,比1993年增长357.10%。
    4.年内完成#5、#6、#7燃机联合循环余热利用工程的工程设计、设备订贷及运输、土建施工等工作,并完成近七成的安装工作,为该工程8万千瓦容量发电机组于1995年上半年提前投产奠定了良好基础。
    5.年内完成7,700万股新股的发行及上市工作(详见本报告书“重要事顶”节)。
    6.公司在1994年获得“广东省先进企业”、“深圳市模范企业”等称号。
(二)实际经营结果与溢利预测的对比
    1994年完成税后利润9,984.14万元,完成溢利预测的104.63%;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股东应占溢利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净利润是一致的。
(三)前次慕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1994年1月公开新增发行股票4,000万股,募集资金18,000万元,1994年11月发行B股3,700万股,募集资金约港币13,500万元。截至1994年末,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为:
    1.两次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的共六个资金投向,已投入或完成五顶,个别项目有节余。
    2.B股招股说明书中曾列“如深圳市政府批准立项扩展,约港币77,000,000元将用以购买另一座燃气轮发电机组”的投资计划暂未投入。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1994年12月31日)
1.股本结构
    股份单位:股

     股份类别        年初数    占总股本比例(%)    年末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03000000.00           72.03 103000000.00           57.22
 (2)募集法人股     23000000.00           16.08  23000000.00           12.78
 (3)内部职工股      2000000.00            1.40   2000000.00            1.11
 尚未流通股份总计 128000000.00           89.51 128000000.00           71.11
 (二)已流通股份                                                            
 (1)A股:           15000000.00           10.49  15000000.00            8.33
 (2)B股:           37000000.00           20.56                             
 已流通股份合计    15000000.00           10.49  52000000.00           29.89
 (三)股份总数     143000000.00          100.00 180000000.00          100.00
注:内部职工股1,555,000股已于1995年1月23日上市。
2.持有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东情况(预止1994年12月31日):

           持股人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南山电子工业发展公司 42252700.00           23.47
 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 28119800.00           15.62
 华能南方开发公司           18369500.00           10.21
 香港腾达投资有限公司       16206500.00            9.00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13051500.00            7.25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和持股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股情况均与《上市公告书》公布的相同,未做变更。
六、重要事项
1.A.1994年1月,根据深圳市证管办批准,本公司发行新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60元,共募集资金18,400万元(含发行费400万元)
       B.1994年1月,经深训市证管办深证办复(1994)233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B股3,700万股,B股发行价为港币3.95元,共募集资金港币14,615万元(含发行费港币1,110万元)。
2.A.本公司1,500万股A股公众股经深交所深证市字(1994)第15号文批准,于1994年7月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B.经深交所深证市字(1994)第30号文批准,本公司3,700万股B股公众股于1994年11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3.本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1994年4月19日在深圳蛇口碧涛影剧院举行,出席大会的股东代表143人,代表股份l2,733万股,占本公司当时发行总股本的89%。大会审计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及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等议案。
4.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关联公司

              名称              本公司持有权益比率                 地址                
 1.深圳协芋供油有限公司                        50% 深圳华侨城光华街                    
 2.深圳成鹏工贸有限公司                        30% 深圳福田区北环路塘尾小区一号楼三层东
 3.深圳三峡工贸有限公司                        80% 深圳市南山匠港湾大道                
 4.深圳南山能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                50% 深圳南山区港湾大道                  
八、业务展望
1.1995年是本公司生产经营形势严峻的一年
    (1)今年广东省电力供大于求,从去年12月份开始,广东省电力局大量限制各市地方电厂发电,超过已定指标向深圳供电,要求深圳市每日使用省网的电力、电量增加近一倍,深圳自办电厂出力明显受限。据有关部门统汁,1995年1至2月份,深圳市自办燃油电厂供电量比去年同期的3.47亿千瓦时减少1.5亿千瓦时。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我公司竭尽全力争取发电量,深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也正着手解决这一问题,1至3月份,我公司累计发电量仍较去年同期下降了56.14%。
    (2)根据1995年1月24日深圳市物价局深物价(1995)5号文件《关于调整妈湾等五家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为消化省网电提价和核电价差形成的涨价压力,保持深圳市电价稳定,经深圳市政府批准,自1995年1月1日起,调低了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深圳市五家电厂的上网电价,本公司上网电价由原0.82元/干瓦时调至0.78元/千瓦时。
    上述原因均非本公司自身原因,是本公司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宗旨,本董事会郑重提醒全体股东,不排除本公司199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将会受到较大影响的可能性。
2.本公司与深圳建州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合作的#5、#6、#7燃机联合循环余热利用工程将于1995年5月全面投产。
3.本公司将于1995年继续致力于改烧重油等降低成本的措施。
4.本公司将于1995年广泛寻求适合的长期投资项目。
九、其它事项
1.公司基本资料
        名称: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NANSHANPOWER STATION C0.,LTD
        法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
        法定代表人:黄祥其
        联系电话,(0755)6650052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南电A代码:0037
                深南电B代码:2037
        注册会计师: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容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

2.公司资料查阅方法、地点:
        可于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在本公司股证部查阅。
        股证事务代表及联系方式:
        本公司已授权郁伟先生、陶琳先生为本公司股证事务代表,负责信息披露及股东咨询。
        联系电话:(0755)6650069或6650052转股证部
        传真:(0755)6650642
十、财务报表
    经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会计报表附注(见附件)。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5年4月29日

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会计决算的审计报告
(95)羊查字第3121号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根据贵公司同意的羊委字第5041号委托书要求,对贵公司提供的199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截至该日止本年度利润表进行了检查验证。贵公司管理阶层应对以上报表的真实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审计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表示意见。
    在检查验证中,我们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的规定,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实施了检查内部管理制度遵守情况和数据记录真实情况等必要的审计验证程序。
    我们认为,本报告后附的会计报表,恰当地反映了贵公司的本年度末财务状况及本年度经营成果,有关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会计报表各项目的分类及编制方法与前期一致。

    附件1.资产负债表;
        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会计报表附注。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雄溢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佩莲
1995年3月17日
中国   广州

附件三
会计报表附注
    1.公司设立说明
    本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外复(1990)第148号文批准成立,原名深圳南山热电有限公司。根据国家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 897号文批准,同意改组为股份有限分月,更名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3)179号、(1994)233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B股共计180000000股,领取工商外企合粤深字第10159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000.00元。
     2.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1993年12月31日前,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通用会计制度》,1994年1月1日起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会计年度。
    (3)记帐本位币及货币换算
    本公司采用美元为记帐本位币。年度内涉及非本位币的经济业务按发生当月一日市场汇价折合成美元记帐,月末货币性项目中非本位币余额按月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于月末汇率与帐面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业已计入当年度损益。人民币会计报表按有关规定编制。
    (4)存货
    存贷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油料类、周转材料及备品备件类分别按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命于领用时一次摊销。
    (5)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提预留10%残值。按下列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4.5%
    机器设备            10年               9%
    电子设备             5年               18%
    运输工具             5年               18%
    其他设备             5年               18%

    (6)递延资产
    筹建期所发出的费用,自1990年5月起分8年摊销。
    (7)无形资产
    A.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开发费、土地价款及市政建设配套费用,自1992年9月至2010年4月(经营期结束)摊销。
    B.#7机组线路增容费30,000,000.00元,自机组投入运作(1993年8月)分10年平均摊销。
    (8)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在产品发出,并取得收取价款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9)税项
    本公司向税务部门缴纳的主要税项,包括:
    A.流转税增值税

    供电销售收入                 适用税率    17%
    供热销售收入                 适用税率    13%

    B.城市建设维护税
    以应交增值税税额的1%计缴。
    C.企业所得税
    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应纳所得税税率为15%。经深圳市税务局南头分局(1991)深税南发字第11号文批准,本公司自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年未余额164,992,723.89无(明细略)。
    4.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112,275.00元,为投入期货交易保证金。
    5.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年末余额36,255,143.70元,其中:

    深圳中侨印染联合有限公司          1,095,019.70
    深圳供电局                       35,160,124.00

    6.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年未余额27,422,244.19元,其中:
    厂外工程开发费用     26,900,730.42
    7.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年未余额12,665,242.24元,为上年度提取数,本年度未核销坏帐损失。
    8.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58,490,201.99元,其中:

    深圳南山能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     26,026,610.72元
    深圳电兴电力技术开发公司          1,266,223.60元
    济源巨康建材有限公司              9,014,842.70元
    招银证券公司南油交易部           10,461,250.09元
    深圳协孪供油有限公司              8,864,707.91元

    9.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年末余额      51,201,380.23元,其中。
    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            50,618,348.56元
    深圳成鹏工贸公司                  583,031.67元

    10.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明细略)。
    ll.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年末余额   17,747,881.54元(明细略)。
    1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年末余额   48,134,961.29元,其中:

    #7机组线路增容费                25,750,000.00元
    土地使用权                       22,384,961.29

    13.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年末余额216,657,161.10元(明细略)。
    14.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24,164,013.77元(明细略)。
    15.应缴税金
    应缴税金年末余额19,126,493.63元,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增值税税金                      12,948,504.69
    企业所得税税金                   5,963,152.87
    个人所得税税金                      85,351.02
    城市建设维护税税金                 129,485.06

    16.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年末余额112,373,030.00元(明细略)。
    17.长期其他借款
    长期其他借款年末余额25,464,649.21元(明细略)。
    18.股本(明细略)
    19.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年末余额251,482,254.46元,为普通A、B股溢价发行所取得的溢价收入。
    20.盈余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年末余额91,585,272.46元,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3年年度以前后利润转入               20,340,420.54
    1992年8月31日净资产存量转入          61,411,251.79
    1994年度税后利润法定盈余公积金10%转入  9,833,600.12

    21.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本年发生额13,292,955,46元,为本公司投资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本年度后利润应分得的收益(其中:公积金1,505,369.43元;股利11,787,586.03元)。
    22·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本年发生额20,636,299.47元,其中:

    增值税税金减征收入            20,264,927.01
    其他收入                         371,372.46
    23.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本年发生额8,743,066.68元,其中:
    待摊费用……                  8,262,743.30
    其他支出                        480,323.38

    24.其他事项说明
    (1)至结算日,本公司对关系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十一项,计RMB131,000,000.00元;USD3,300,000.00元;HKD15,000,000.00元
    (2)结算日后的帐项
    本公司并无就有关1994年12月31日之后会计期间编制任何经审核的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