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2-02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经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 时、9:30-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19 日
上午 9:15 时至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
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
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2 月 9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1 年 2 月 3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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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2 月 9 日下午 15:00 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
公司股东。
其中,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2 月 3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
户与 B 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八)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审议《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第 1、2、3 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
述第 4 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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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2.00 √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 √
的议案》
《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4.00 √
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2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17:00 时。
(二)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邹奕、李晓婧
联系电话:0755-26003611
电子邮箱:investor@nspower.com.cn
传真:0755-26003684
邮政编码:518053
(四)登记方式
1、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登记股东需根据以下要求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自身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授权委
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 1)、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或者授权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
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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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
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加盖机构股东
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
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
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件复印件(核验原件)、机构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
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 1)、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
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该证券公司公章或者开户营业部的合法有效印章)、证券账户证明
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 1);股东为
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核验原
件);股东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
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
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异地股东或不到现场登记的本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
登记(相关原件应在 2021 年 2 月 19 日出席现场会议时进行核验),应确保合格
资料(与现场登记股东所需资料一致)在登记时间 2021 年 2 月 18 日(星期四)
下午 14:00-17:00 时之内或之前送达公司登记地点,并由专人接收,建议在发
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后通过电话告知公司指定的本次会议联系人。在相关证
明材料符合上列要求的情况下,以信函寄出的,以公司的收件人在送达回执上的
签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公司邮箱显示
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传真机的接收
时间为登记时间。
(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当日(即
2021 年 2 月 19 日)下午 14:00 至 14:30 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办理入场查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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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2)。
六、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提示
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工作要求,公司特
别提示如下:
(一)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
聚集,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自备口罩,并
请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会议召开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符合国家、广
东省及深圳市施行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会
议的与会人员在进入会场之前应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出示防疫健康码和行程轨
迹,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公司有权不接受其进入会场,必要时将依据相关
规定向有关防疫主管部门报告:
1、不能出示健康绿码;
2、由境外来深圳或者返回深圳的人员未满足 14+7 天隔离政策,且未能出
示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近 14 天内由中国境内的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来深圳或者返回深圳的人
员,隔离期未满 14 天且未能出示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深圳市有关
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最新政策和要求。若深圳市施行更严
格的要求,公司将遵照执行。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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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股东若有疑问可致电公司第四项所列联系人。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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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
本人出席 2021 年 2 月 19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7 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的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1.00 √
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
2.00 √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3.00 √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
4.00 √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每项均为单选,
多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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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7
2、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19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
-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 时,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 密码”。 具体的身 份认证流 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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