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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2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莫

建民先生、陈泽桐先生、杜伟先生就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

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从专业和客

观、独立的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关联交易、重

大投资、资产出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

护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我们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以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具体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次数
独立董事姓名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   现场出席
                                   参加会议      次数
   莫建民        8         0             8        0               1
   陈泽桐        8         0             8        0               2
   杜 伟         8         0             8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第八届独立董事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表:


                                     1
 董事会专门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表决   委托出     缺席
   委员会        姓 名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莫建民       2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陈泽桐       2          1       1          0        0
                陈泽桐       1          0       1          0        0
 提名委员会
                杜 伟        1          0       1          0        0
 薪酬与考核     莫建民       4          0       4          0        0
   委员会       杜 伟        4          0       4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我们对提交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参与了表决,并对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关联交易、

重大投资等按规定需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规

范运作和经营发展等问题高度重视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我们就《关

于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我们就《关

于协议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关于投资远

致瑞信新一代信息技术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

《关于投资远致瑞信新一代信息技术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

    3、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我们就《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19 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

其报酬的议案》、《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

们同时对 2019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结合立信中

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我们就

《关于投资中山装配式建筑工业化园区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2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0 年度固定性基本薪酬计提方案的议案》中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级人员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我们就

《关于投资珠海横琴卓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我们分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莫建民先生、陈泽桐先生)、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莫建民先生、杜伟先生)和提名委员会(陈泽桐先生、杜伟先生)的召

集人和委员等职务,通过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及工作经验,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

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对提交会议的议案和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专业建议。

    (一)审计委员会
    1、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听取
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19 年度审计进行阶段与管理层
的沟通事项的说明,对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重要事项进行逐项讨论,确定
重要事项的处理意见,要求公司配合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定稿工作。
    2、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九次会议,听取了《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履职报告》等议案。

    (二)提名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研究确定了 2020
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

《关于提请授予 2019 年度盈利奖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特别奖计提方案的议

                                    3
  案》。

         2、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盈利奖分配方案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固定性基本薪酬计提方案的议

  案》。

         4、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转型发展奖具体考核及计提细则》。



         四、现场办公及实际考察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

  东大会的时机,动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及执行情况,跟踪了解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通过现场考察、电话和邮件交

  流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与沟通,了解公

  司的重大决策、内部控制和薪酬管理与考核情况,检查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管理工

  作,研究相关事宜,督促公司依法依规运作,严格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办
姓 名                                   现场办公日期                                     工作情况
         公次数

                  2020 年 1 月 9 日、3 月 5 日、3 月 18 日、4 月 10 日、4 月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
莫建民     12     17 日、5 月 20 日、8 月 12 日、9 月 28 日、10 月 22 日、10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月 23 日、12 月 8 日、12 月 22 日                              会议,现场考察并交流工作等
                  2020 年 1 月 9 日、3 月 5 日、3 月 18 日、4 月 10 日、4 月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
陈泽桐     11     17 日、8 月 12 日、9 月 28 日、10 月 16 日、10 月 22 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会议,
                  10 月 23 日、12 月 22 日                                       现场考察并交流工作等
                  2020 年 1 月 7 日、1 月 9 日、3 月 5 日、3 月 10 日、3 月 18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
                  日、3 月 23 日、4 月 10 日、4 月 17 日、5 月 20 日、6 月 10
杜伟       17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日、8 月 12 日、9 月 28 日、10 月 16 日、10 月 22 日、10
                                                                                 会议,现场考察并交流工作等
                  月 23 日、12 月 8 日、12 月 22 日




         五、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2020年,我们通过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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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资本市场学院及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及时了解最新

的证券法规及政策动态,不断提升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

    (一)年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年内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未对审议事项发表否定意见;

    (四)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内部制度,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

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和经验智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重大事项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发

展、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情况,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广大投

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的作用。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莫建民、陈泽桐、杜伟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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