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2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莫建民先
生、陈泽桐先生、杜伟先生就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
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从专业和客
观、独立的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换届选举、重
大投资、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
护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我们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以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具体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次数
独立董事姓名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 现场出席
参加会议 次数
莫建民 10 2 8 0 4
陈泽桐 10 1 8 1 1
杜 伟 10 2 8 0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专门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表决 委托出 缺席
委员会 姓 名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1
莫建民 4 0 4 0 0
审计委员会
陈泽桐 4 0 4 0 0
陈泽桐 4 0 4 0 0
提名委员会
杜 伟 4 0 4 0 0
薪酬与考核 莫建民 1 0 1 0 0
委员会 杜 伟 1 0 1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我们对提交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参与了表决,并对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重大投资等
按规定需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
营发展等问题高度重视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们就《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0 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
其报酬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
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同时对 2020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
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结合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发表了独立意
见。
2、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我们就《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就《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
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我们就《关
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我们就《关
于投资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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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我们分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莫建民先生、陈泽桐先生)、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莫建民先生、杜伟先生)和提名委员会(陈泽桐先生、杜伟先生)的召
集人和委员等职务,通过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及工作经验,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
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对提交会议的议案和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专业建议。
(一)审计委员会
1、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
十次会议,听取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0 年度审计进行阶段与管理层的
沟通事项的说明,对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重要事项进行逐项讨论,确定重
要事项的处理意见,要求公司配合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定稿工作。
2、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
履职报告》等议案。
3、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一次会议,听取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计划》。
4、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
沟通函》,并就预审阶段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
(二)提名委员会
1、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研究确定了
2021 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
2、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新威先
生、黄邦欣先生、黄庆先生、陈玉辉先生、巫国文先生、孙慧荣先生为公司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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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莫建民先生、陈泽桐先生、杜伟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陈玉辉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拟聘人选;同意巫国文先生、张杰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聘人选;
同意邹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拟聘人选。
4、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胡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关
于 2021 年度薪酬计提方案的议案》。
四、现场办公及实际考察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
东大会的时机,动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及执行情况,跟踪了解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通过现场考察、电话和邮件交
流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与沟通,了解公
司的重大决策、内部控制和薪酬管理与考核情况,检查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管理工
作,研究相关事宜,督促公司依法依规运作,严格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办
姓 名 现场办公日期 工作情况
公次数
2021 年 2 月 1 日、2 月 19 日、3 月 24 日、4 月 9 日、4 月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
莫建民 13 16 日、4 月 21 日、4 月 26 日、7 月 15 日、8 月 18 日、8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月 25 日、9 月 13 日、10 月 22 日、11 月 11 日 会议,现场考察并交流工作等
2021 年 2 月 1 日、3 月 24 日、4 月 9 日、4 月 21 日、4 月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
陈泽桐 11 26 日、7 月 15 日、8 月 18 日、8 月 23 日、8 月 25 日、10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会议,
月 22 日、11 月 11 日 现场考察并交流工作等
2021 年 2 月 1 日、2 月 19 日、3 月 24 日、4 月 9 日、4 月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
杜伟 13
16 日、4 月 21 日、4 月 26 日、7 月 15 日、8 月 18 日、8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4
月 25 日、9 月 13 日、10 月 22 日、11 月 11 日 会议,现场考察并交流工作等
五、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2021年,我们通过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资本市场学院及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及时了解最新
的证券法规及政策动态,不断提升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
(一)年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年内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未对审议事项发表否定意见;
(四)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内部制度,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勤勉尽
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进一步
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和经验智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重大
事项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内
部控制、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情况,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的作用。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莫建民、陈泽桐、杜伟
2022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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