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2-08-2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南山热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
公司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的审议和
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2、孔国梁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
责所必需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公司法》、《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
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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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孔国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签名:黄西勤、陈泽桐、杜伟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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