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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前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2019-12-31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19-10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前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基于目前的初步测算,本次签约预计将增加本集团税后净利润约人民币66.9亿元,
具体以本集团审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本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
发布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减值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CIMC】2019-105)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
了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签约概述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子公司合
称“本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中集”)
曾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与原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规土委”)、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以尊重历史、服
从规划、搁置争议、利益共享、双赢发展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位于深圳前海的
T102-0152、 T102-0153、T102-0154 宗地(以下简称“三块宗地”;共计土地面积:52.4
万平方米)的土地整备问题签署了《土地整备框架协议书》。

    2019 年 2 月 19 日,为进一步的补充说明《土地整备框架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南
方中集与前海管理局签订深地合字(2006)0193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第四补充协议书,同时解除 T102-0152 宗地原合同并终止履行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2019 年 2 月 27 日,前海管理局与本公司指定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集城实业发展(深
圳)有限公司及前海集云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集云”)分别就
一期土地(部分用地位于 T102-0152 宗地范围)中的 T102-0289 号地块、T102-0290 号
地块分别与前海管理局签订深前海地合字(2018)0010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书》、深前海地合字(2019)0001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
    2019 年 9 月 29 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规土委为其前身)、前海管理局
及南方中集就三块宗地的整备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土地整备协议书》。南方中集已
经按照《土地整备协议书》办理三块宗地的不动产注销登记手续。

    上述相关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2019 年 2 月 27 日及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CIMC】2017-071、 CIMC】
2017-072、【CIMC】2019-007、【CIMC】2019-079 及【CIMC】2019-080)及香港联交
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2019 年 12 月 27 日,前海管理局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集云、前海精集(深圳)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精集”)、前海英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前海英集”)、前海创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创集”)、
前海盛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盛集”)、前海世集(深圳)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世集”)就宗地号 T102-0342 地块(土地编号 09-02-01
与 09-02-10 号地块,土地面积:25160.58 平方米)、宗地号 T102-0330 地块(土地编号
09-05-01 号地块,土地面积:4727.42 平方米)、宗地号 T102-0331 地块(土地编号 09-05-02
号地块,土地面积:4400 平方米)、宗地号 T102-0332 地块(土地编号 09-05-03 与 09-05-04
地块,土地面积:16835.61 平方米)、宗地号 T102-0333 地块(土地编号 09-05-06 号地
块,土地面积:5056.88 平方米)、宗地号 T102-0334 地块(土地编号 09-05-07 号地块,
土地面积:4419.24 平方米)、宗地号 T102-0335 地块(土地编号 09-05-08 号地块,土
地面积:4326.99 平方米)签订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6 号、深前海地合字(2019)
0017 号、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8 号、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9 号、深前海地合
字(2019)0020 号、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1 号、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2 号《深
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统称“《出让合同》”;本次签署《出让合同》以下简
称“本次签约”)。

    2、前海管理局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

    3、本次签约是就《土地整备协议书》的进展,与本次签约的相关议案已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经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关联董事、关联股东须就相关议案回
避表决。

   4、本次签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出让合同》签约方的基本情况




                                         2
1、 出让方:前海管理局

     全称: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田夫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
                         作区综合办公楼
     关联关系:          前海管理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前海管理局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
能力。

2、 受让方

   受让方:前海集云

     公司名称:          前海集云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7 月 9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 万元
     主营业务:          产业园项目的投资、信息咨询、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前海中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前海
                         集云 100%股权,南方中集持有深圳前海中集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100%股权。

     受让方:前海精集

     公司名称:          前海精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63 号万科前海特区管 3 楼 02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          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咨询、运营管理。(以上各项涉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前海中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前海
                         精集 100%股权,南方中集持有深圳前海中集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100%股权。


                                      3
受让方:前海英集

公司名称:         前海英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63 号万科前海特区管 3 楼 02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         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咨询、运营管理。(以上各项涉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前海中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前海
                   英集 100%股权,南方中集持有深圳前海中集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100%股权。

受让方:前海创集

公司名称:         前海创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63 号万科前海特区管 3 楼 02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         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咨询、运营管理。(以上各项涉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前海中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前海
                   创集 100%股权,南方中集持有深圳前海中集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100%股权。

受让方:前海盛集

公司名称:         前海盛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63 号万科前海特区管 3 楼 02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         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咨询、运营管理。(以上各项涉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4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前海中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前海
                               盛集 100%股权,南方中集持有深圳前海中集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100%股权。

          受让方:前海世集

         公司名称:            前海世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63 号万科前海特区管 3 楼 02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            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咨询、运营管理。(以上各项涉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前海中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前海
                               世集 100%股权,南方中集持有深圳前海中集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100%股权。

    三、本次签约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签约的 7 份《出让合同》中,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
                                                                             主体建
让合                受让    宗地号       土地面积       出让价款      土地            土地
        合同编号                                                             筑物
同》                方     (土地编号)    (平方米)   (人民币元)    用途            年限*
                                                                             性质
序号
                           T102-0342
       深前海地合          (09-02-01
       字(2019)   前海   与 09-02-10                                商业   办公、商
1      0016 号      集云   号地块)       25,160.58    2,134,024,050   用地   业       40 年
       深前海地合          T102-0330
       字(2019)   前海   (09-05-01                                  商业   办公、商
2      0017 号      精集   号地块)       4,727.42      925,489,700    用地   业、公寓 40 年
       深前海地合          T102-0331
       字(2019)   前海   (09-05-02                                  商业   办公、商
3      0018 号      精集   号地块)       4,400.00      682,546,400    用地   业       40 年
       深前海地合          T102-0332
       字(2019)   前海   (09-05-03                                  商业   办公、商
4      0019 号      英集   与 09-05-04   16,835.61    2,622,697,100   用地   业       40 年



                                              5
                            地块)

      深前海地合            T102-0333
      字(2019)     前海   (09-05-06                                 商业   办公、商
5     0020 号        创集   号地块)     5,056.88        791,482,400   用地   业       40 年
      深前海地合            T102-0334
      字(2019)     前海   (09-05-07                                 商业   办公、商
6     0021 号        盛集   号地块)     4,419.24        977,249,000   用地   业       40 年
      深前海地合            T102-0335
      字(2019)     前海   (09-05-08                                 商业   办公、商
7     0022 号        世集   号地块)     4,326.99        674,046,200   用地   业       40 年

                   合计                 64,926.72     8,807,534,850    /        /       /

        *注:土地使用年期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算。

        根据《土地整备协议书》,本次签约置换用地的地价不再另行计收。同时,由于土
    地整备受让土地,受让方需向南方中集支付补偿款。

    四、本次签约的《出让合同》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有关《出让合同》中标的地块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本次签约标的基本情
    况”。《出让合同》中的其他主要内容,请见以下部分:

        1、《出让合同》1

         宗地号 T102-0342(土地编号为 09-02-01 与 09-02-10 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
    筑密度)≤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5.53;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110000 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76350 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 220 平方米)、商业建筑
    面积 27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 16000 平方米、地下 11000 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
    面积 650 平方米(其中社区管理用房 300 平方米、便民服务站 300 平方米、社区警务室
    50 平方米)、220KV 变电站 6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 2000 平方米、地下 4000 平方米);
    建筑高度 220 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在 2022 年 6 月 26 日之前开工,在 2025 年 12 月 26 日之前竣工。土
    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总额 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
    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2、《出让合同》2

        宗地号 T102-0330(土地编号为 09-05-01 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


                                             6
≤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9.08;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42900 平
方米,办公建筑 20100 平方米、商务公寓 16900 平方米、商业建筑 3000 平方米;另有
地下商业建筑 2900 平方米;建筑高度 120 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在 2021 年 12 月 26 日之前开工,在 2024 年 6 月 26 日之前竣工。土
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总额 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
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3、《出让合同》3

    宗地号 T102-0331(土地编号为 09-05-02 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
≤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7.45;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32800 平
方米,办公建筑 27000 平方米、商业建筑 3000 平方米;另有地下商业建筑 2800 平方米。
建筑高度 100 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在 2020 年 12 月 26 日之前开工,在 2022 年 12 月 26 日之前竣工。土
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总额 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
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4、《出让合同》4

    宗地号 T102-0332(土地编号为 09-05-03 与 09-05-04 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
筑密度)≤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7.88;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132700 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107550 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80 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21200 平方米(地上商业建筑面积 13000 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 8200
平方米)、文化活动室 2000 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 300 平方米、社区警务室 50 平方米、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000 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00 平方米、便民服务站 300
平方米。其中:

    09-05-03 地块:办公建筑面积 67000 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160 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地上商业 6000 平方米,地下商业 4000 平方米)、配套公
共服务设施面积 2000 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高度 180 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09-05-04 地块:办公建筑面积 40550 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120 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11200 平方米(地上商业 7000 平方米,地下商业 4200 平方米),配套公
共服务设施面积 1950 平方米(包括社区管理用房 300 平方米,便民服务站 300 平方米,
社区警务室 50 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000 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00
平方米)。建筑高度 150 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7
    土地使用者应在 2022 年 6 月 26 日之前开工,在 2025 年 12 月 26 日之前竣工。土
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总额 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
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5、《出让合同》5

    宗地号 T102-0333(土地编号为 09-05-06 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
≤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7.59;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38400 平
方米;办公建筑 31000 平方米、商业建筑 4000 平方米;另有地下商业建筑 3400 平方米。
建筑高度 100 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在 2020 年 12 月 26 日之前开工,在 2022 年 12 月 26 日之前竣工。土
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总额 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
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6、《出让合同》6

    宗地号 T102-0334(土地编号为 09-05-07 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
≤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10.97;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48500
平方米;办公建筑 41000 平方米、商业建筑 7500 平方米(其中地上 4000 平方米、地下
3500 平方米)。建筑高度 120 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在 2021 年 12 月 26 日之前开工,在 2024 年 6 月 26 日之前竣工。土
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总额 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
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7、《出让合同》7

    宗地号 T102-0335(土地编号为 09-05-08 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
≤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7.72;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33400 平
方米;办公建筑 26000 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 100 平方米)、商业建筑 7400 平方米(其
中地上 4000 平方米、地下 3400 平方米)。建筑高度 100 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在 2020 年 12 月 26 日之前开工,在 2022 年 12 月 26 日之前竣工。土
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总额 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
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8
    8、生效时间

    《出让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安排

    本次签约不涉及土地租赁等情况,签约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签约未伴随
有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签约的目的和对本集团的影响

    本集团认为,签署《出让合同》有助于加快前海蛇口自贸区的开发建设,也有利于
本集团把握深圳城市发展和更新改造的机遇,提升本集团现有资源的整体效益和股东回
报,符合本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基于目前的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本集团
税后净利润约人民币 66.9 亿元,具体以本集团审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七、风险提示

    本次签约《出让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后续事宜将由
协议各方另行解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相关方正按照有关协议积极推进前海土地整
备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6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2、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7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3、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8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4、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9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5、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0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6、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1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7、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2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特此公告。




                                     9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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