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董事长辞 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张剑女士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提出辞去现 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规划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 情况一致。 2、张剑女士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张剑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张剑女 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3、张剑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 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何祚文、蔡元庆、王恺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