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3-17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基本情况 1、流动资产(负债)和非流动资产(负债)的分类 (1)2021 年,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 光电”)将一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经自查复核,该投 资为一年内到期收回的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规定,将其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影响为调 增交易性金融资产 3,065.09 万元,调减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65.09 万元; (2)2021 年,盛波光电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退货款计入预计负债,经自查 复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将其从预计负 债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重分类影响为调增其他流动负债 3,074.11 万元,调 减预计负债 3,074.11 万元。 (3)2021 年,盛波光电将一项已出租物业计入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经自查复核,将其从固定资产重分类至 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影响为调增投资性房地产 1,903.41 万元,调减固定资产 1,903.41 万元。 1 2、在途原材料未暂估计入存货 盛波光电以 FOB 等方式采购的原材料在供应商送至装运港口后对在途物资 未暂估入账,经自查复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规定,应将 该部分在途物资暂估计入存货,调增存货 7,594.04 万元,调增应付账款 7,594.04 万元。 3、同一产品不同品级产品成本分摊比例调整 经自查复核,盛波光电对同一产品不同品级的成本分摊存在差异,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 公司重新计算同一产品不同品级的产品成本,同时调整已售存货的成本,相应调 减 2021 年的营业成本 4,688.77 万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 4,688.77 万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增加资产 总额 7,594.04 万元,增加负债总额 7,594.04 万元,对净利润影响为零。追溯调 整后,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以前年度报表构成广泛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前期会计差错 财务报表项目名称 日前期会计差错 日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金额 更正前 更正后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1)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6,540,735.16 30,650,943.40 617,191,678.5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650,943.40 -30,650,943.40 0 存货 667,461,447.03 75,940,410.71 743,401,857.74 投资性房地产 106,217,779.76 19,034,071.67 125,251,851.43 固定资产 2,424,741,252.86 -19,034,071.67 2,405,707,181.19 资产总计 5,496,647,107.83 75,940,410.71 5,572,587,518.54 (2) 负债 应付账款 283,643,842.23 75,940,410.71 359,584,252.94 其他流动负债 27,523,903.58 30,741,055.00 58,264,958.58 预计负债 30,741,055.00 -30,741,055.00 0 负债合计 1,532,817,860.76 75,940,410.71 1,608,758,271.47 2、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 1,908,519,413.28 -46,887,730.85 1,861,631,682.43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83,508,720.33 -46,887,730.85 -130,396,451.18 2 净利润 66,066,473.82 0 66,066,473.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733,468.82 0 55,733,468.82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 量。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就本次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4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的鉴证报告》(德师报(函)字(23)第 Q00924 号)。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应公司 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 2021 年度 损益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 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 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3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德师报(函)字(23)第 Q00924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