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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10-17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14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采用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6日,会议通知和会

议文件于2015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

票18份,收回18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符

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

                                 1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次公司债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后,可以一次

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

定。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债券品种

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

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

确定。


                                 2
       (五)担保方式(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

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八)偿债保障措施(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

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

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发行债券的上市(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3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十)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

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

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为: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向不超过

200 名特定投资对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全部以现金进行认购。具

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4
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债券品

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

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

确定。

       (五)担保方式(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

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八)偿债保障措施(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

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

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事宜。

    (十)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

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

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


                               6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

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

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

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

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

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评级安排、偿债保

障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交易流通或上市等与本

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

报及交易流通或上市相关事宜;

    (三)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

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或上市

事宜;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

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7
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

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五、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独立董事严法善先生、汤谷良先生已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2015 年 9 月 28 日任期满 6 年,并已先后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

中独立董事人数及所占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陈飞翔先生、朱慈

蕴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表决情况为:

    (一)关于增选陈飞翔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增选朱慈蕴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推荐陈飞翔先生、朱慈蕴女士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于近日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则公司将按计划将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

飞翔先生、朱慈蕴女士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候选人的条件符合


                               8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满足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法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韩晓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基建先生为

公司副总裁、聘任冯壮勇先生为公司法务总监,任期同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议案表决情况为:

    (一)关于聘任陈基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18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聘任冯壮勇先生为公司法务总监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陈基建先生、冯壮勇先生已按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向

公司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陈基建先生、冯

壮勇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工作。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

成新任监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于授权中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有价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

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

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杠杆比

例不超过 1 倍,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五、七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八、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一)

下午 14:30 在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二)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项下的子议案包括:

       1、发行规模;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3、债券期限及品种;

       4、债券利率;

       5、担保方式;

       6、募集资金用途;

       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偿债保障措施;

       9、发行债券的上市;

       10、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三)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10
案,该议案项下的子议案包括:

    1、发行规模;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3、债券期限及品种;

    4、债券利率;

    5、担保方式;

    6、募集资金用途;

    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偿债保障措施;

    9、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10、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该议

案项下的子议案包括:

    1、关于增选陈飞翔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选朱慈蕴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关于授权中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有价证券投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10 月 28 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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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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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飞翔先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华东理
工大学经济发展研究所副教授、同济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等,现任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飞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朱慈蕴女士,民商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
会长兼秘书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鼎捷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等。

       朱慈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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