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10-31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15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29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向全体监事发出表决票 13 份,收回 13 份。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13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泛海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调整境外附属公司融资及担保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同
意:1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14 年 10 月,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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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本地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签署贷款协议,融资额度为
33 亿港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18 个月,并由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
为优化公司贷款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相关方协商一致,
拟对上述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主要内容为由公司
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完成剩
余贷款 13.5 亿港元的借款人义务,维持公司提供的跨境担保。经本
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就上述条款调整
与贷款人等相关方签署贷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文件,并同意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决定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上述议案二所涉及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公司为境外 BVI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包含在公司 2015 年度为境外 BVI 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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