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对外担保公告2015-12-04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17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加快实施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国际化发展战略,拓展公司能源业务海外布局,提升公司在电力产业
的影响力,本公司拟通过收购中国泛海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及后续一系列交易安排,在适当时机参与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
尼”)爪哇 5 号燃煤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印尼爪哇 5 项目”)的投资
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现按照印尼爪哇 5 项目投资建设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印尼项目
公司 PT. Oceanwide Pembangkitan Jawa Bali(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OPJ”)开立履约保函,提供担保,主要条款如下:
1、担保措施:全额或部分保证金
2、保函有效期:不超过 70 个月
3、保函金额:3.95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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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函受益人:印尼国家电力公司(以下简称“PLN”)
5、担保内容
(1)项目公司 OPJ 在《电力购买协议》签署后 6 个月内实质性
开工;
(2)项目公司 OPJ 在《电力购买协议》签署后 12 个月内完成
项目融资关闭;
(3)项目公司 OPJ 在《电力购买协议》签署后 54 个月保证项
目的全面商业运营。
6、其他
以上履约保函的开立将由境内金融机构通过印尼当地的金融机
构转开给受益人,保函开立中可能会产生的开立费用根据金融机构的
实际收费情况而产生。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2015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拟)
公司名称:PT. Oceanwide Pembangkitan Jawa B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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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The City Center (TCC), lantai 32, Jl. K.H. Masyur
Kav. 126, Kelurahan Karet Tengsin, Kecamatan Tanah Abang, Jakarta
Pusat, DKI Jakarta 10250
法定代表人:齐子鑫
注册资本:180 万美元
经营范围:印度尼西亚爪哇岛西部万丹省 2000MW 火力发电机
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业务
股权结构:
出资金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中国泛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中国泛海电
力国际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以下简称“中 144 80%
国泛海电力开发”)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8 10%
爪哇—巴厘电力运营分公司(为 PLN 子公司,
18 10%
简称“PJB”)
总计 180 100%
三、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中国泛海电力开发绝对控股地位(持股80%)且将具体负
责印尼爪哇5项目后续运营等工作,本次履约保函确定由本公司开立。
待条件具备时,项目公司OPJ将向本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本次担保旨在保障印尼爪哇5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投资印尼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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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5项目符合国家“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政策,有利于公司
加快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拓展公司能源业务海外布局,提升公司在
电力产业的影响力。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制的范围之内,且本次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
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
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收购中国泛海电力国际100%股权以及后续一系列安排,公
司将有可能参与投资建设印尼爪哇5项目,从而进一步落实公司国际
化发展战略,优化公司能源业务布局,提升公司在海外电力市场的影
响力。本次公司对项目公司OPJ提供担保,有助于保障印尼爪哇5项
目的投资建设,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同时,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的规定,且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503,293.01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485.58%;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3,493,556.76万元,占本公司2014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76.71%。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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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互相担保事项(经本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外,其余均为本公司对所属公司或所属公司之间的担保。
目前,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
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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