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对外担保公告2015-12-04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17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加快实施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国际化发展战略,拓展公司能源业务海外布局,提升公司在电力产业

的影响力,本公司拟通过收购中国泛海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及后续一系列交易安排,在适当时机参与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

尼”)爪哇 5 号燃煤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印尼爪哇 5 项目”)的投资

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现按照印尼爪哇 5 项目投资建设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印尼项目

公司 PT. Oceanwide Pembangkitan Jawa Bali(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OPJ”)开立履约保函,提供担保,主要条款如下:

    1、担保措施:全额或部分保证金

    2、保函有效期:不超过 70 个月

    3、保函金额:3.95 亿美元
                                 1
    4、保函受益人:印尼国家电力公司(以下简称“PLN”)

    5、担保内容

    (1)项目公司 OPJ 在《电力购买协议》签署后 6 个月内实质性

开工;

    (2)项目公司 OPJ 在《电力购买协议》签署后 12 个月内完成

项目融资关闭;

    (3)项目公司 OPJ 在《电力购买协议》签署后 54 个月保证项

目的全面商业运营。

    6、其他

    以上履约保函的开立将由境内金融机构通过印尼当地的金融机

构转开给受益人,保函开立中可能会产生的开立费用根据金融机构的

实际收费情况而产生。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2015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拟)

    公司名称:PT. Oceanwide Pembangkitan Jawa Bali

                               2
    注册地址:The City Center (TCC), lantai 32, Jl. K.H. Masyur

Kav. 126, Kelurahan Karet Tengsin, Kecamatan Tanah Abang, Jakarta

Pusat, DKI Jakarta 10250

    法定代表人:齐子鑫

    注册资本:180 万美元

    经营范围:印度尼西亚爪哇岛西部万丹省 2000MW 火力发电机

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业务

    股权结构:

                                               出资金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美元)

中国泛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中国泛海电

力国际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以下简称“中         144         80%

            国泛海电力开发”)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8         10%

爪哇—巴厘电力运营分公司(为 PLN 子公司,
                                                  18         10%
               简称“PJB”)

                    总计                         180         100%

    三、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中国泛海电力开发绝对控股地位(持股80%)且将具体负

责印尼爪哇5项目后续运营等工作,本次履约保函确定由本公司开立。

待条件具备时,项目公司OPJ将向本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本次担保旨在保障印尼爪哇5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投资印尼爪

                                 3
哇5项目符合国家“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政策,有利于公司

加快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拓展公司能源业务海外布局,提升公司在

电力产业的影响力。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制的范围之内,且本次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

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

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收购中国泛海电力国际100%股权以及后续一系列安排,公

司将有可能参与投资建设印尼爪哇5项目,从而进一步落实公司国际

化发展战略,优化公司能源业务布局,提升公司在海外电力市场的影

响力。本次公司对项目公司OPJ提供担保,有助于保障印尼爪哇5项

目的投资建设,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同时,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的规定,且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503,293.01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485.58%;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3,493,556.76万元,占本公司2014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76.71%。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

                              4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互相担保事项(经本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外,其余均为本公司对所属公司或所属公司之间的担保。

目前,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

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