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关于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5-12-04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17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

2015年12月14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通

知已于2015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关于提议增加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该函件,中国泛海提议

将《关于为印度尼西亚爪哇5号燃煤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接到中国泛海的函后,公司亦于201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印度尼西亚爪

哇5号燃煤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
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

应当在收到提案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容”。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中国泛海现持有公司3,364,196,152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73.82%,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案

内容未超出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在

此补充通知,将中国泛海的上述临时提案列入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增加该项临时提案后,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将进行相应调整。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5年11月28日刊

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中列明的2015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

保持不变。

    现将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以及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15年第

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临时提案《关于为印度尼西亚爪哇5号燃煤电站项目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主要内容

    为加快实施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拓展公司能源业务海外布局,

提升公司在电力产业的影响力,公司拟收购中国泛海境外全资间接附


                              2
属公司中国泛海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电力国际”)

100%股权;中国泛海电力国际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泛海电力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电力开发”)与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

公司、印尼国家电力公司(以下简称“PLN”)子公司爪哇—巴厘电

力运营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已参与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

爪哇 5 号燃煤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印尼爪哇 5 项目”)的招标;若

中 标 , 上 述 三 方 拟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项 目 公 司 PT. Oceanwide

Pembangkitan Jawa Bali(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OPJ”),具体负责印尼

爪哇 5 项目的开发建设。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审议通过。

    现按照印尼爪哇 5 项目投资建设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项目公司

OPJ 开立履约保函,提供担保,主要条款如下:

    1、担保措施:全额或部分保证金

    2、保函有效期:不超过 70 个月

    3、保函金额:3.95 亿美元

    4、保函受益人:印尼国家电力公司 PLN

    5、担保内容

    (1)项目公司 OPJ 在《电力购买协议》签署后 6 个月内实质性

开工;

    (2)项目公司 OPJ 在《电力购买协议》签署后 12 个月内完成

项目融资关闭;

    (3)项目公司 OPJ 在《电力购买协议》签署后 54 个月保证项


                                 3
目的全面商业运营。

    6、其他

    以上履约保函的开立将由境内金融机构通过印尼当地的金融机

构转开给受益人,保函开立中可能会产生的开立费用根据金融机构的

实际收费情况而产生。

    第二部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增加提案后)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15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14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13 日 15:00 至 2015 年


                                4
12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2 月 9 日。

    6、再次通知:公司将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

股东大会通知。

    7、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

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授权委托书及网络投票操作程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

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项目公司拟参与投资建设印尼爪哇 5 号燃煤电站项目

的议案;


                                5
    (2)关于为印度尼西亚爪哇 5 号燃煤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上述议案(1)、(2)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

会议、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28 日、12 月 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

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

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14 日 14:00-14:2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

    四、其他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6
公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2 层

联 系 人:陆   洋、李秀红

联系电话:010-85259601、85259655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7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
权: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项目公司拟参与投资建设印尼爪
议案 1
          哇 5 号燃煤电站项目的议案
          关于为印度尼西亚爪哇 5 号燃煤电站项
议案 2
          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本次议案均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

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

以打“√”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的股数栏中填写投票股数。

       2、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

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8
附件 2: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46;投票简称:泛海投票。
     3、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输入买入指令;
     ② 输入证券代码 360046;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议案
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名称                         议案序号
         关于项目公司拟参与投资建设印尼爪哇 5 号燃煤电站项目
议案 1                                                           1.00
         的议案
         关于为印度尼西亚爪哇 5 号燃煤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2                                                           2.00
         议案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
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⑤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

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9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

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

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

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

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12月13日15:00至2015年12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