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的公告2016-02-01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13日,经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公司关联法人民生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深圳证券交易
所A股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416,以下简称“民生控股”)
签署了《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电子”)
75%股权以人民币32,025.80万元转让给民生控股。
2015年12月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与民生控股签署了《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中关于过渡期期间损益的相关安排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构成民生控股重大资产重组,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经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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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2015年第112次会议审核,民生控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
项未获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14日、12月8日、12月31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
2016年1月22日,民生控股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民生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证监许可【2016】121号)
的书面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民生控股董事会应在收到该
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民生控股2016年1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述要求,并经与公司协商,民生控股于2016
年1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同意终止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民生控股2016年2月1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至此,三江电子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终止。未来公司将继续支持三
江电子业务发展,并支持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一步做大做强。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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