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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关于收购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参与其增资的公告2016-02-05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
                      参与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国民生信托有

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参与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现将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关于收购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

部分股权并参与其增资的交易概述

    1、关于收购民生信托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情况(以下简称“股

权转让事项”)

    为整合优势资源,进一步落实“以金融为主体、以产业为基础、

以互联网为平台的产融一体化的国际化企业集团”转型目标,加快金

融板块布局,尽快做大做强金融业务,经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

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友好协商,公司拟通

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1
“武汉公司”)收购中国泛海持有的民生信托 59.65%股权(对应

178,950 万元出资额),收购价格为 272,961.98 万元,折合每股约 1.525

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泛

海”,现持有民生信托 25%股权)放弃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经民生信托向其他股东征询意见,其他股东均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

先购买权。

       武汉公司与中国泛海拟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中国民生信托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武汉公司持有民生信托

59.65%股权,通过浙江泛海持有民生信托 25%股权,从而取得民生信

托控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民生信托的股权结构为: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      出资额    出资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            /   178,950    59.65%
司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8,950    59.65%      /             /
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5,000      25%      75,000         25%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000      15%      45,000         15%
中国青旅集团公司                         600       0.2%      600       0.2%
中国铁道旅行社                           300       0.1%      300       0.1%
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      0.05%      150       0.05%
                 合计                  300,000     100%    300,000     100%

       2、关于参与民生信托增资的对外投资情况(以下简称“增资事


                                   2
项”)

    为了扩大资本规模,更好地应对泛资管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的局

面,民生信托拟在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新增注册资本 40 亿元,

使其注册资本由 30 亿元增至 70 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将在受让中国泛海持有的民生信托

59.65%股权后,参与民生信托本次增资,即武汉公司拟出资 568,720

万元,按每股约 1.422 元的价格,认缴民生信托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40

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放弃对民生信托本次增资的认购权。经

民生信托向其他股东征询意见,其他股东均放弃对民生信托本次增资

的认购权。

    武汉公司与民生信托及其他股东拟就本次增资事项签署《中国民

生信托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武汉公司持有民生信托约 82.71%

股权,通过浙江泛海持有民生信托约 10.71%股权,合计持有民生信

托约 93.42%股权。

    本次增资前后,民生信托股权结构为: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    出资额       出资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178,950    59.65%   578,950    82.7071%
司
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5,000      25%     75,000     10.7143%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000      15%     45,000     6.4286%
中国青旅集团公司                         600      0.2%       600      0.0857%


                                   3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    出资额       出资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中国铁道旅行社                         300      0.1%      300      0.0429%

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      0.05%     150      0.0214%
                 合计                300,000    100%    700,000      100%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和增资事项已经 2016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收购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中国泛海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议案所述事项属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孔爱国先生、胡坚女士、余

玉苗先生、徐信忠先生、陈飞翔先生、朱慈蕴女士事前认可,且上述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时,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须放弃在股东

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2、《关于参与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所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和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4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和增资事项已经民生信托董事会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民生信托股东会审议,且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等相关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

心 C 座 23 层

    (三)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 780,000 万元

    (五)经营范围:科技、文化、教育、房地产、基础设施项目及

产业的投资;资本经营、资产管理;酒店及物业管理;会议及会展服

务;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通讯、办公自动化、建筑装饰

材料及设备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经济、技术、管理咨询。

    (六)股权结构关系:中国泛海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66.59%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
                              卢志强

                                     77.14%


                            通海控股有限公司

                                                100%


                                       泛海集团有限公司
           2.57%

                            97.43%                           20%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0%
                   66.59%                                    2.39%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14 年度(经审计)        /201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7,230,685,721.53              171,708,983,730.8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31,240,181,649.27               34,973,241,632.29

营业收入                                  8,900,615,110.88                7,592,197,401.8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00,240,583.23                8,366,307,715.69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 亿元

                                           6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

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

财务顾问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

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

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

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

经营活动)。

    目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8,950       59.65%
      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5,000         25%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000         15%
          中国青旅集团公司                  600           0.2%
            中国铁道旅行社                  300           0.1%
  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          0.05%
                 合计                     300,000        100%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股权变动情况

    1994 年,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民生信托前身)经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人民币 2.3 亿元。

1999 年 10 月,根据中央党政机关金融类企业脱钩工作小组金融脱钩

[1999]14 号、金融脱钩[1999]15 号文件,决定将公司移交北京市管理,

国家旅游局所持公司 30.85%股权划转给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7
    2003 年 3 月,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函[2003]73 号文同意公司为保留

资格的信托公司,可按有关规定进行信托公司重新登记。

    2012 年 9 月,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

限公司重组和股权变更等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青旅集团公司和中国铁道旅行社取得重组并入股公司的

资格,重组后民生信托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2013 年 4 月,

公司完成重新登记并开业。

    2014 年 10 月,《中国银监会关于民生信托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

股权结构的批复》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 亿元增加至人民

币 20 亿元(由增资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各出资 10 亿元,共计 20 亿元。其中,10 亿元用于增

加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10 亿元计入资本公积)。2014 年 12 月,公司

完成增资及工商登记变更。

    2015 年 9 月,《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变更注册

资本的批复》(京银监复[2015]607 号)同意公司将资本公积人民币 10

亿元按现有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2015 年 10 月,公司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20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30 亿元。

    (三)权属和对外担保情况

    民生信托主要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取得合法有效,资产权属

清晰,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抵押、质押

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


                               8
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14 年度(经审计)         /201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总资产                            3,449,300,756.22                4,567,760,457.4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3,252,485,652.49               3,517,322,292.61

营业收入                            468,411,054.21                 616,582,845.9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7,439,714.52                 314,836,640.12

     2014 年,民生信托营业收入约 4.6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约 1.87 亿元,2015 年营业收入、利润双双快速增长,同时管理资

产规模突破 1,000 亿元,呈现出“增速较快、业绩显著、潜力巨大”

的特征。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股权转让事项:根据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瑞国际”)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16]第 000012 号《中国民

生信托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在持续经营前提下,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民生信托的

全部权益价值为 457,606.00 万元(即对应每股约为 1.525 元)。

     2、增资事项:根据中瑞国际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16]第 000022

号《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拟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在持续经营

前提下,并且考虑到受民生信托向其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上述事项已

经民生信托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其股东会审议)的影响,经采用收

益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民生信托的全部权益

                                      9
价值为 426,528.00 万元(即对应每股约为 1.422 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股权转让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中瑞国际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民生信托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1、成本法评估结论

    经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对民生信托的全部权益资本价值进

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民生信托的全部权益价

值为 359,442.54 万元,增值 68.89 万元,增值率 0.02%。

    2、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民生信托的全部权益资本价值

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民生信托的全部权益

价值为 457,606.00 万元。

    3、评估结果的最终选取

    民生信托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成本法评估结果为 359,442.54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457,606.00 万元,差额为 98,163.46 万

元。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

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

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对于本例,

即随着资产投资价格水平的变化而变化;而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

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

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受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


                               10
条件的影响。在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产生一定的差异应属正常。

    本次评估是为了满足民生信托拟进行的股权转让事宜,考虑到其

企业发展战略及运作模式均不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故本次评估选择较

能反映企业持续经营的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中瑞国际认为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反映民生信托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因此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

即民生信托的全部权益价值为 457,606.00 万元,对应 59.65%股权的

评估值约 272,961.98 万元。

    4、本次股权转让定价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武汉公司与中国泛海经友好协商,将本次股

权转让价格约定为 272,961.98 万元(即每股收购价格约为 1.525 元)。

    (二)增资事项

    本次增资价格以中瑞国际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民生信托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后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基础协商确定。

    1、成本法评估结论

    经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对民生信托的全部权益资本价值进

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民生信托的全部权益价

值为 359,442.54 万元,增值 68.89 万元,增值率 0.02%。

    2、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民生信托的全部权益资本价值

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民生信托的全部权益


                               11
价值为 426,528.00 万元。

    3、评估结果的最终选取

    民生信托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成本法评估结果为 359,442.54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426,528.00 万元,差额为 67,085.46 万

元。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

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

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对于本例,

即随着资产投资价格水平的变化而变化;而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

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

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受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

条件的影响。在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产生一定的差异应属正常。

    本次评估是为了满足民生信托拟进行的增资扩股事宜,考虑到其

企业发展战略及运作模式均不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故本次评估选

择较能反映企业持续经营的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中瑞国际认为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反映民生信托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因此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

即民生信托的全部权益价值为 426,528.00 万元(折合每股约 1.422

元)。

    2016 年 1 月 22 日,民生信托通过董事会决议,拟于 2016 年向

其股东分配利润 3 亿元人民币。此为重大期后事项,本次评估的收益

法计算中已考虑上述事项的影响。

    4、本次增资定价


                              12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武汉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568,720 万元,

认缴民生信托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40 亿元,增资价格约为每股 1.422

元,溢价部分计入民生信托资本公积。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标的股权:民生信托 59.65%股权。

    2、转让价款:272,961.98 万元。该价格为经转让方与受让方确

认的民生信托 2015 年度未分红的股权评估价值,因此标的股权对应

的 2015 年度分红一并转让为受让方享有。

    3、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分三期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4、标的股权转让的核准:双方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后即签订

本协议。在签订协议后 7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按照国家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关的要求,将标的股权转让需要提交审批的全部资料交至民生信

托,民生信托报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关审批。

    5、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1)在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关依法核准本次股权转让后 7 个

工作日内,双方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有关要求,将标的股权变

更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材料交至民生信托,并由民生信托提交工商行政

管理机构,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2)双方应积极配合,直至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变更登记办理


                                13
完毕,民生信托据此向乙方颁发出资证明书,并将乙方的名称、住所

及所受让的股权数额记载于民生信托的《股东名册》中。

    (二)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甲方: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丙方(以下合称为“丙方”)

    丙方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 2: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 3:中国青旅集团公司

    丙方 4:中国铁道旅行社

    丙方 5: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乙方现有股东及出资持股情况
                                         出资金额      出资    持股
                 股东名称
                                      (人民币万元)   形式    比例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000       货币   15.00%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78,950       货币   59.65%
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5,000       货币   25.00%

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         货币   0.05%

中国青旅集团公司                           600         货币   0.20%

中国铁道旅行社                             300         货币   0.10%
                   合计                  300,000              100%

    2、增资情况

    (1)乙方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 亿元,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 40 亿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 亿元。

                                 14
    (2)各方一致同意以乙方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后股权评估值作为

本次增资股权认购的价格标准,乙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 40 亿元,甲

方以货币现金 568,720 万元(折合每股约 1.422 元)进行认购,溢价

部分计入乙方资本公积。

    (3)丙方均在此确认:放弃对乙方本次增资按照出资比例认缴

的优先权,不参与本次增资。

    3、增资后,各方出资金额、出资形式及持股比例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     持股
             股东名称
                                      (人民币万元)   形式     比例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78,950       现金   82.7071%
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现金   10.7143%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现金   6.4286%

中国青旅集团公司                           400         现金   0.0857%
中国铁道旅行社                             200         现金   0.0429%
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现金   0.0214%

                 合计                    700,000               100%

    上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最终以监管部门的批复及工商登记的

信息为准。

    4、增资安排

    甲方应于监管部门批准乙方本次增资涉及的相关方案之日起 60

日内,按照乙方的通知要求,将其认缴的增资金额全额划入乙方指定

账户。增资款到位后,由乙方指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自


                                 15
公章起生效。

       六、涉及股权转让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未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产生新的同业

竞争。交易完成后,如果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正在抓紧落实“以金融为主体、以产业为基础、以互

联网为平台的产融一体化的国际化企业集团”转型目标,而信托是公

司金融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次收购民生信托部分股权并对其

实施增资,公司将通过武汉公司持有民生信托约 82.71%股权,通过

浙江泛海持有民生信托约 10.71%股权,合计持有民生信托约 93.42%

股权,从而成为民生信托的控股股东,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进一步夯实公司信托业务平台,同时朝“金融全牌照”的目标更近了

一步。

       本次中国泛海以评估价平价转让民生信托控股权,对应的 PB 值

(市净率)仅约 1.3 倍,远低于近期市场上同类交易,充分体现了控

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

       同时,通过本次增资,民生信托将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推动创新盈利模式和经营模式,扩充核心资本规模,成为公司实现转

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16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人中国

泛海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 656.35 万元。

     计入本次交易后,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国

泛海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约 273,618.33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

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为支持公司转型发展,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企业资源价值最大

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拟以 272,961.98 万元(折合每股约 1.525

元)转让其持有的民生信托 59.65%股权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放弃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优先购买权。

     我们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扩大公司信托业务平台规模,符

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民生信托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定价参

考依据,定价公允、合理。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7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

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为扩充公司金融平台规模,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拟以

272,961.98 万元(折合每股约 1.525 元)受让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

所持民生信托 59.6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放弃对本次股

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上述事项已经民生信托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其股东会审议。中国泛海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2、民生信托自开业经营以来,业绩良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公司将取得民生信托控股权,有力推进公司信托业务的发展,也是控

股股东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3、本次股权转让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中民生信托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定价参考依据,定价公允、

合理。

       4、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8
       (三)独立董事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事项均选聘中瑞国际进行资产评估,该选聘结果是

经交易双方协商认可的,其选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上述评估机构为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除

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与本公司及交易对方及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

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3、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

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

具有合理性。

       4、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均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均选取了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相关的

评估方法、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

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评估事项中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

所选聘评估机构胜任所承担的评估工作、机构独立、所出具的评估报

告的评估假设、评估结论合理。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民生信托部分股权的事前认可意

见;


                                19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民生信托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评估机构的胜任

能力、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五)民生信托股权转让协议;

    (六)民生信托增资协议;

    (七)民生信托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八)民生信托拟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九)民生信托拟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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