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03-15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04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4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16年3
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18份,收回
18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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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
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
除中国泛海外,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
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公司认定条件的
合格投资者。除中国泛海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就本次发行取得
核准批文后,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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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
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9.51 元/股。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
需要,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另行选
择以修订本次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修订本次发行方案的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
日进行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
《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
场化询价情况协商确定。中国泛海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
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 发行数量(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按照发行底价
9.51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1,577,287,06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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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将出资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20%的股份,按照本次发行股票合计 1,577,287,066 股的发行规模上限
测算,中国泛海拟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315,457,413 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
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6、 锁定期安排(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中国泛海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 上市地点(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8、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亿元) (亿元)
1 增资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40.80 40.00
2 芸海园项目 43.10 31.00
3 泛海时代中心项目 38.35 26.00
4 世贸中心 B 地块项目 30.37 21.00
5 泛海国际中心项目 28.76 17.00
6 武汉中心项目 55.15 15.00
总计 236.53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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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公司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上述募投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
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进行适当调整。
9、 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安排(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
老股东共同享有。
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方可实施。
三、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本次
发行股票方案概要、董事会前确定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董事会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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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
讨论与分析、董事会关于公司分红情况的说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摊
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分析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以及其
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
报告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
出资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20%的股份的交易事项。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为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之一,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六、 关于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泛海签订的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出资认购不
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20%的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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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七、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18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 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的房地产业务之专项
自查报告》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
务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本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查后编制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
的 房 地 产 业 务 之 专 项 自 查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九、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对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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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本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房地产业务分别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计划不超过1,577,287,066股。待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均有一定幅度的增
加。但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
短期内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现有业务。因此,在公
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2016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
度小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导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
回报(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
风险。
针对前述情况,公司将抓住有利时机,加速实现公司业务转型,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缩短房地产募投项目建设
周期和项目释放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现金分红制度,强化
股东投资回报机制;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具体
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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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使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执行,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公告》。
十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发行询价对象、定价基准日、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
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
本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市场情况
的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的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询价对象、定价基准日、发行时机、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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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
3、 制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相关
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合同》、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相关的协议,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出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
种说明与承诺等;
4、 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向有关政
府主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深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申请、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
5、 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相关的
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
等;
6、 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拟募集资金金额上限,在相关法律法规所允
许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如募集资金到
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
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及
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执行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的地点、优先次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
7、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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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及
有关备案手续等具体事宜;
9、 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
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
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
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况,可酌情决定该等非
公开发行计划延期实施;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
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行使,且该
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为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之一,根据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二、三、五、六涉
及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非关联董事孔爱国先生、胡坚女士、余玉苗先生、徐信忠先生、
陈飞翔先生、朱慈蕴女士参与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
案所述事项。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十二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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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泛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 10 亿元,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泛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部门
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泛海电力公司”)。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投资设立泛海电力公司的相关事
宜。
十四、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
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拟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将审
议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
案项下的独立事项包括: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
2.6 锁定期安排;
2.7 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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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2.9 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3、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
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6、 关于公司与中国泛海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
议案;
7、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 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的房地产业务之专项
自查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对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11、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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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召开。该次临时股东大会
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3 月 23 日。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泛海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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