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3-1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泛海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的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的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发行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卢志强先生、李明海先生、余政先生、韩晓
生先生、秦定国先生、赵品璋先生、郑东先生、邱晓华先生、齐子鑫
先生、赵英伟先生、张博先生、赵晓夏先生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实施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
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是按照正常交易步骤进行,公
司与中国泛海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公
1
平合理,符合公司与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