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5-26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09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股东现场提出临时提案或修改原议案。
(二)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4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18 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
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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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明海先生。
(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东合计 44,941 名。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3 名,代表股份 3,657,516,396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70.3883%。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11 名 , 代 表 股 份
3,593,957,2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1651%。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22 名 , 代 表 股 份
63,559,1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232%。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57,315,70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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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 99.9945%;反对 200,69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57,330,30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9%;反对 186,09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57,330,30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9%;反对 186,09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王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同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敏俐女士、米昂先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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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
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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