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07-02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098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
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16 年 6 月 26 日以电
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18 份,收回 18 份。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
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泛
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电子”)60%股权以 29,225.74
万元转让给本公司关联法人泛海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泛海资本”),并同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深圳市泛
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和文件。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三江电子的股权结构将变更为:本公司持股 15%,泛海资
本持股 60%,深圳市安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5%。
鉴于泛海资本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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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表决
时,卢志强先生、李明海先生、余政先生、韩晓生先生、秦定国先生、
赵品璋先生、郑东先生、邱晓华先生、齐子鑫先生、赵英伟先生、张
博先生、赵晓夏先生等 12 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由孔爱国先生、
胡坚女士、余玉苗先生、徐信忠先生、陈飞翔先生、朱慈蕴女士等 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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