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10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通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海建设”)负责上海董 家渡 10 号地块、12 号地块、14 号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2015 年 12 月 29 日,通海建设与上海市黄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黄浦 区 640-642 街坊(董家渡 12 号地块)房屋征收框架协议》(以下简 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董家渡 12 号地块为旧城区 改建项目,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征收费用暂定为 88 亿元,由通海建 设按照征收工作进展分阶段支付。 为推进上海董家渡 12 号地块项目的拆迁进度,通海建设拟向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融资 30 亿元,用于支付上述房屋 征收费用,本公司须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融资计划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1)融资主体:通海建设有限公司。 1 (2)融资规模:30 亿元。 (3)融资用途:用于支付上海董家渡 12 号地块的房屋征收费用。 (4)融资期限:分笔放款,每笔贷款均为 5+N 年(满一年可提 前还款),5 年届满后通海建设有权选择延期,每次延长一年。 (5)风险保障措施: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董家渡 12 号 地块取得净地土地证后追加抵押(根据通海建设与上海市黄浦区建设 和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框架协议,董家渡 12 号地块力争在 2018 年底完 成房屋征收工作或具备交地条件)。 2、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中心大厦公司”)负责武汉中央商务区武汉中心、香海园、兰 海园等项目的开发建设。2015 年 5 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武汉中心大厦公司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四川信托”)申请融资不超过 21 亿元,用于武汉中心项目的 开发建设,本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为加速推动武汉中心项目的开发进度,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 成本,武汉中心大厦公司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信托”)申请融资 25 亿元,本公司须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融资计划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1)融资主体: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融资规模:25 亿元。 (3)融资用途:其中 21 亿元用于偿还四川信托贷款,4 亿元用 于武汉中心项目后续开发建设。 2 (4)融资期限:其中 5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 亿 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5)风险保障措施: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武汉中心 大厦公司合法持有的武汉中心项目土地(土地证号:江国用 2012 第 00449 号)及在建工程抵押。 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风公司”)负责公司重点项目——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二期项目的开 发建设。为推动该项目的工程进展,东风公司拟向中信信托申请融资 40 亿元,本公司须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融资计划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1)融资主体: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 (2)融资规模:40 亿元。 (3)融资用途:用于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绿隔地区第一宗地 2 号地块以及第五宗地的开发建设。 (4)融资期限:2 年。 (5)风险保障措施: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东风公司 拥有的朝阳区东风乡绿隔地区第一宗地 J-2-1 至 J-2-7 地块部分国有出 让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第五宗地 3-1、3-2-1、3-2-2、3-2-3、3-2-4 地块部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 4、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央 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拟与中国东 方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资管”)达成融资合作 3 意向,东方资管将通过认购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向武汉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16.8 亿元,用于偿 还股东借款或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用途。 本次融资计划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1)融资主体: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规模:16.8 亿元。 (3)融资用途:偿还股东借款或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用途。 (4)融资期限:2 年(满一年可提前还款)。 (5)风险保障措施: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 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同意 2016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 877.1 亿元(其中本公司为通海建设、武汉中心大厦公司、 东风公司、武汉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 100 亿元、50 亿元、80 亿元、130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含《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上述信息详见 2016 年 3 月 5 日、2016 年 3 月 2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均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长按照上述授 权审批了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通海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18 号(实际楼层 8 层)名义 楼层第 10 层 1006A 室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及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物 业管理,企业收购及兼并,资产管理,新技术、新产品的投资;通信 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持有通海建设 100% 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2016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676,490.52 1,505,910.91 净资产 243,022.89 241,960.97 营业收入 173.31 0 净利润 -3,001.66 -1,061.92 (二)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5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 198 号泛海城市广场 9 层 912 室 法定代表人:陈贤胜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建筑、装饰材 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 可证在核定的范围与期限内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持有武汉中心大厦公 司 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2016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757,802.99 992,307.68 净资产 274,810.31 280,643.54 营业收入 90,483.40 31,482.21 净利润 21,049.27 5,833.23 (三)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 105 号 2 号楼 10 层 1101-1103 法定代表人:韩晓生 注册资本:399,86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商品房;信息咨询(中 介除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持有东风公司 100% 股权 6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2016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581,512.44 1,681,599.86 净资产 417,530.78 426,651 营业收入 225,691.46 154,694.59 净利润 22,615.37 9,120.22 (四)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 198 号泛海城市广场 12 层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科技、文化、教育、金 融等产业项目投资;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商业房屋租赁; 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98.67%,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 1.33%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2016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7 总资产 7,689,245.20 9,350,798.93 净资产 2,464,644.83 3,398,432.70 营业收入 899,610.22 468,637.04 净利润 164,609.73 43,586.49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相关要求。 通海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上海董家渡项目的开发建设。 上海董家渡 10 号地块已于 2015 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拆迁,且于 2015 年 11 月下旬部分开盘,销售情况良好。12 号地块用地面积约 4 万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1 万平方米,规划业态为住宅、商业,目前已 完成第一轮拆迁征询工作,计划于 2016 年 7 月底全面启动第二轮征 询工作。本次通海建设申请的融资将用于 12 号地块的拆迁工作,将 有利于推进项目开发进程,实现土地价值释放。 武汉中央商务区项目为公司地产板块的重点开发项目,该项目体 量较大,部分项目仍处于工程建设投入期。武汉中心大厦公司本次融 资款项将用于偿还四川信托借款以及武汉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武汉 公司本次融资款项将用于偿还股东借款或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用途,根 本目的是依托武汉房地产市场良好环境,加速土地价值释放,促进企 业可持续发展。武汉中心大厦公司、武汉公司经营管理稳健,其负责 的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情况良好,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现金流入。 东风公司本次融资将用于公司重点项目——北京泛海国际居住 区二期项目开发建设,有助于加快项目后续开发建设,进而有利于公 8 司业绩目标的实现。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各项融资的主体均为负责公司重点项目的 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相关项目拆迁或开发进 度、加快公司所属土地价值释放,进而推动公司转型目标实现。综合 考虑项目公司稳健经营、开发项目蕴含价值等,公司对上述各项融资 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为5,664,576.76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0.58%; 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3,896,235.2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5 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78.70%。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目 前,公司不存在对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