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6-08-2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
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指2016年1月1
日至2016年6月30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公司不存在对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独立董事签名: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