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9-02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12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8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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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12 日
(七)再次通知:公司将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
告股东大会通知。
(八)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
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授权委托书及网络投票操作程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
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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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将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
保的议案;
(二)关于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
债券条件的议案;
(三)关于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方案及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项下的子议案包
括:
1. 发行规模;
2.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3. 债券期限及品种;
4. 债券利率;
5. 担保方式;
6. 募集资金用途;
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 偿债保障措施;
9. 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10.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9 月 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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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一)及(三)5 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
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
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 14:00-14:2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
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
四、其他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2 层
联 系 人:陆 洋、李秀红
联系电话:010-85259601、85259655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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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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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
权: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
议案 1
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议案 2
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议案 3 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及由公司为其 本议案请分别表决
提供担保的议案
3.1 发行规模
3.2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3.3 债券期限及品种
3.4 债券利率
3.5 担保方式
3.6 募集资金用途
3.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8 偿债保障措施
3.9 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3.10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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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议案 4 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
议案
1、本次议案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
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的股数
栏中填写投票股数。
2、议案3所涉及事项须逐项表决。
3、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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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046”,投票简称为“泛海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
1.00
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
2.00
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3.00
行公司债券方案及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1 发行规模 3.01
3.2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3.02
3.3 债券期限及品种 3.03
3.4 债券利率 3.04
3.5 担保方式 3.05
3.6 募集资金用途 3.06
3.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07
3.8 偿债保障措施 3.08
3.9 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3.09
3.10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3.10
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4.00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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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3. 本次会议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议案 3 需逐项
表决,其中 3.01 代表议案 3 之子议案(1),3.02 代表议案 3 之子议
案(2),以此类推。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8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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