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10-31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13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十六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10
月 27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18 份,收回 18 份。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18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中期票据的议
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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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 28 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发行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 28 亿
元)。最终的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
额度为准。
2、期限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
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的发行期限将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日期
本次发行将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4、利率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
的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
括但不限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
6、授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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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
本次发行的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上述发行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
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注册发
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
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资金用途,以及制作、修改并签署必要的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
公告及其他需上报或披露的文件)等与注册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
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注册
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办理有关
注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申请豁免定期披露财务信息或其他
信息),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3)如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
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注册发行工作;
(5)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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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
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关于授权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有价证券
投资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
泛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杠杆比例不超过 1 倍,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四、关于为境外附属公司中泛国际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泛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控股”)为其全资子公司中泛国际资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国际投资公司”)向瑞士信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 5,000 万美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同
意授权中泛控股、中泛国际投资公司董事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
务重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央商
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向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申请债务重组(涉及重组金额人民
币 48.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同意授权公司、武汉公司、通
海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公司全资子公司,系本次债务重组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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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上述议案二、三、四、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星期
二)下午 14:30 在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
第 5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中期票据的
议案;
(二)关于授权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有价证
券投资的议案;
(三)关于为境外附属公司中泛国际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11 月 8 日。
上述议案(一)、(二)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三)、(四)为特别议案,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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