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中期票据的公告2016-10-31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13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
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为满足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发
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 28
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拟发行中期票据情况概述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 28 亿
元)。最终的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
额度为准。
(二)期限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
1
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的发行期限将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日期
本次发行将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四)利率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
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
括但不限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
(六)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
本次发行的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上述发行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
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注册发行
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
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资金用途,以及制作、修改并签署必要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
告及其他需上报或披露的文件)等与注册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注册发
2
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办理有关注
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申请豁免定期披露财务信息或其他信
息),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3、如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
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
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注册发行工作;
5、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七)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
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的融资渠道以信托融资和银行融资为主,通过发行中期
票据融资工具,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的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公司的
债务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