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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2016-10-31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13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 2015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授权境外全资附属

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集团”)使用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杠杆比例不超过 1 倍,期限为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中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有价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继续授权中泛集

团使用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杠杆比

例不超过 1 倍,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现将本次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以金融为主体、以产业为基础、以互联网

为平台的产融一体化的国际化企业集团”转型发展目标引领下,适度

进行证券投资,主要用于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与公司业务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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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相关的战略性投资,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投资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把握优质

企业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战略布局。

    (二)投资额度:自有资金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约占公司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9.16%),杠杆比例不超过 1 倍。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

在本次授权投资额度范围内。

    (三)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产品、信托产品)等,

但不包括金融衍生品。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五)实施方式:由中泛集团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和政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一定

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中泛集团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资本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

入,因此本次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明确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为公司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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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该制度的规定:

       1、公司应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证券投资管理;公司应指定专

门工作人员或由公司授权具有对外投资职能的子公司负责具体投资

操作事宜。 公司资产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证券投资资金的调拨和管理,

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公司风险

控制部门每季度负责对证券投资事宜进行审计和检查。

       2、公司遵循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杜绝投机行为,可以接受专业

证券投资机构的咨询服务,以提高自身的证券投资水平和风险控制能

力,保护公司利益。

       3、当公司证券投资账面亏损超过投资总额的 5%时,公司证券投

资管理部门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分管领导,经讨论后决定是否止损;公

司证券投资账面亏损超过投资总额的 20%时,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

长,以确定是否继续进行证券投资业务。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证券投资事

宜。

       5、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经

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专

项审计。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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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正在积极实施战略转型,打造“以金融为主体、以产业为基

础、以互联网为平台的产融一体化的国际化企业集团”,其中投资业

务是公司转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泛集团作为公司的境外投融资

平台之一,承担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持续进行境外投资的重要任务。

本次公司授权中泛集团在一定额度内开展证券投资,主要用于开展符

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战略性投资,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

    公司将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

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此举一方面有助于

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

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把握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优

化公司战略布局。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授权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有价证券投资

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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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授权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与

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战略性投资,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

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把握优质企

业投资机会,优化战略布局。

       (二)公司已制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建立健全了证券投资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

控制措施。

       (三)公司本次授权中泛集团开展证券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授权中泛集团开展证券投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授权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进行有

价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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