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对外担保公告(一)2016-12-31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159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系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前期星火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山海天
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天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武
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山
海天公司合称“债权人”)分别形成 4.8 亿元、10 亿元债务。
为盘活企业资产、加快星火公司项目的开发建设,上述债权人和
星火公司拟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
称“华融资产北分”)合作,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还款协议》《质
押协议》《保证协议》(以下合称“协议”)等,上述协议约定:由华
融资产北分收购上述债权人对星火公司的债权,以实施债务重组,涉
及重组金额共计 14.8 亿元。债务人及共同债务人将按约定向华融资
产北分履行还款义务。公司须为上述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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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务重组的主要内容如下:
1. 重组主体:星火公司、武汉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
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大厦公司”,与星火公司合称
“债务人”),其中武汉中心大厦公司为华融资产北分收购武汉公司
对星火公司债权并进行重组的共同债务人;
2. 重组金额:14.8 亿元;
3. 重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满 5 个月可提前还款;
4. 风险保障措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武汉公司以其持有
的星火公司 7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
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同意 2016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 877.1 亿元(其中本公司为星火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公司
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 80 亿元、50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的具体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上述信息
详见 2016 年 3 月 5 日、2016 年 3 月 2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长按照上述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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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了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10 月 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 105 号 2 号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韩晓生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出租房屋);
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未取得
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持有星火公司 100%
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2016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573,735.58 1,573,144.57
净资产 132,888.88 178,349.93
营业收入 0 352,026.86
净利润 -2,108.01 45,461.06
(二)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7 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 198 号泛海城市广场 9 层 91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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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贤胜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建筑、装饰材
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
可证在核定的范围与期限内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持有武汉中心大厦公
司 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2016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757,802.99 1,087,832.87
净资产 274,810.31 270,072.76
营业收入 90,483.40 140,760.28
净利润 21,049.27 35,262.45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债权转让
武汉公司将对星火公司的应收债权 10 亿元以 10 亿元转让给华融
资产北分;山海天公司将对星火公司的应收债权 4.8 亿元以 4.8 亿元
转让给华融资产北分。
(二)还款
武汉公司、山海天公司将其对星火公司拥有的 10 亿元、4.8 亿元
债权及其项下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该债权及其对应的违约金
(如有)等)全部转让给华融资产北分,华融资产北分因此成为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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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债权人,依法享有对星火公司的相应债权。本次债务重组还款
宽限期为不超过 6 个月(满 5 个月可提前还款),债务人应于还款宽
限起始日起满 6 个月之当日且不晚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向华融资产
北分一次性偿还完毕全部重组债务,并支付完毕全部应付未付重组宽
限补偿金。
(三)担保措施
以星火公司 7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的债务人星火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其负责的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二期项目系公司地产板块重点项
目,开发建设及销售情况良好,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现金流。本次债务
重组有利于缓解星火公司项目开发资金压力,加速项目开发进程。公
司本次为星火公司债务重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财务
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融资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为9,519,073.22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25.23%;
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6,314,856.64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6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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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目
前,公司不存在对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债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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