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7-01-0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七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卢志强、李明海、余政、韩晓生、秦定国、郑东、赵晓夏、张博、冯
鹤年、陈基建、张喜芳、陈怀东等 12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孔爱国、
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等 6 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
规定,各位候选人的条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能够满足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
二、同意提名以上 18 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