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1-07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7-0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
十九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6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17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会议向全体监事发出表决票 15 份,收回 15 份。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需按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即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监事会成员为 15 人,其中 10 人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本次会议审核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的《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
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同意刘冰、徐建兵、赵英伟、王宏、李能、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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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伟、臧炜、舒高勇、侯本旗、罗成等 10 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向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央商
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不超过 40 亿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
上述议案一、二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议案一审议通
过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
选举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列席了此次会议并对此次会议审议过程进行了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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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冰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泛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裁,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副
主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中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泛海美国控股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监事会副主席,民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泛海资本投资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泛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
泛海三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泛海电力有限公司董
事,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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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
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建兵先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助理总裁、副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裁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建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
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徐建兵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英伟先生,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管部审计主管、处长、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
总监、财务总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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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财务总监助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裁、财务总监,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民生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英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
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英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
总裁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泛海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民生
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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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
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宏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能先生,经济学学士,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泛海建设控
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董事会秘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
源总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助理总裁等。现任中国泛
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长助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 万股;除持有
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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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能
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洪伟先生,管理学硕士。历任潍坊泛海发展大厦总经理,青岛
泛海名人酒店总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投资副总
监、副总裁、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泛海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洪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 万股,除持
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洪
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臧炜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交通银行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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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信贷部副主任、保险业务部主任,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潍坊分公
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
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潍坊中心支公
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公司党
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客户部(北京)总经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
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
现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
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臧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
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臧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舒高勇先生,金融学博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上海保监局副局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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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等。现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总部执行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舒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
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舒高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侯本旗先生,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职称。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青岛市分行行长,广东省分行副
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等。现任民生金
服控股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本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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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
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侯本旗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成先生,会计与金融硕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
资管理总部投资经理、投资管理副总监、投资管理总监等。现任中国
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管理总部总裁、泛海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
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罗成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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