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参与投资上海云锋新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2017-01-24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7-02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上海云锋新呈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临时会议、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公
司 2017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出 资
2,041,841,095.00元,受让公司关联法人泛海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泛海资本”)所持有的上海云锋新呈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云锋基金”)的合伙权益,从而作为有限合伙人
加入云锋基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和文
件。(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24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7年1月23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公司与泛海
资本签署了《合伙权益转让协议》,受让了泛海资本所持有的云锋基
金的合伙权益,即泛海资本对云锋基金的30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其
中198,000万元已实缴)及所对应的全部合伙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截
至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该等出资额所对应的云锋基金产生的未分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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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
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2016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在分期投资云锋基金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和承诺落实情况,
并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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