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聘任 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本人认为宋宏谋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时,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 其为公司副总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独立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