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2-24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7-03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
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2 月 23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向全体监事发出表决票 15 份,收回 15 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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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尚未取得正式核准文件。
鉴于待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文件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尚需一定时间,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
效期即将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届满,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工作的延续性,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 2017 年 3 月 30 日起延长 12 个月。
上述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为特别议案,需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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