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慈蕴)2017-04-25  

						                                                    泛海控股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朱

慈蕴。

    在本年度的任期内,本人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

责履行独立董事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是公司践行董事会提出的“三年打基础,十年成大业”

战略的关键一年,也是打造“产融结合的国际化企业集团”目标的关

键一年。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深知自己责任重大,唯有更忠实、更勤

勉、更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才能不辜负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的信任与支持。为此,本人积极出席了年内公司组织的历次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出席 2016 年第八届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19           1           18              0             0               否



                                     1
                                                 泛海控股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能够坦诚地发表意见、提出有效问询、认

真履行职权,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

化意见和建议。

    本人对 2016 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 2016 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专门委员会                                      缺席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否

薪酬与考核
                 2           2           0         0                  否
  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审议上述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时,本人主动搜集

决策所需资料,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人事变

动、高管薪酬考核等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本人列席了年内召开的 3 次公司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认真了解公司 2016 年经营管理状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公司年

内各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人事变动等重要事项做出了

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履行了独立董事应有的监督职能,维护了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于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2
                                       泛海控股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的对外担

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

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监管

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

监管规定,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16 年公司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事项(含重

大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等)。上述交易及决策程序均

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符合《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在召开相关董事会会议前,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在

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人认为,

公司年内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

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2016 年,为把握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优化战略布局,公司授权

多家控股子公司在一定额度内开展证券投资。本人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对上述证券投资授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

证券投资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

展证券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


                              3
                                       泛海控股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重要人事变动的独立意见

    2016 年,公司新聘副总裁、风险控制总监、法律合规总监等多

名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年内

公司的上述重要人事变动发表了独立意见。在认真审查上述拟聘人员

履历后,本人认为相应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公司履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公众舆情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公众舆情等情况,对公司各项信息

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2016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为投资者及

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二)关注公司治理改善与提高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并购后相关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督促

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提出

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三)为公司转型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年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为落实转型战略而实施的一系列投资、

并购举措,重视对标的的选择及可行性研究分析,做到充分行使知情

权、谨慎行使表决权,帮助公司有效规避投资、并购风险,并为公司


                              4
                                       泛海控股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长远发展建言献策。

    同时,本人发挥所长,于 2016 年 4 月面向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

员,举办了题为“公司股权投资与风险管理”的专题讲座,对如何更

好地开展股权投资,以及股权投资过程中应该规避的风险等课题进行

了全面、系统地阐述,希望帮助公司加深对股权投资业务的理解,更

好地规避转型过程中的风险。

    (四)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自觉加强了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最新法

律法规和监管材料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同时,本人积极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向其他现任独立董事

请教等方式,尽快掌握公司情况,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本人认真阅读公司定期发布的《公司简讯》以及“泛海控

股信息发布”(微信企业号),并积极通过参会、调研等方式了解公司

业务开展现状及转型战略实施进展等情况,做到从公司发展现状出发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其他方面的说明

    2016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没有提议新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5
                                      泛海控股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述职人:朱慈蕴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6